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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讳与谱禁:中国历史特殊文化现象

【摘要】:避讳,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此二碑为他人所立,在行文中对所叙人物,大部分称字而不称名,这是汉代人避尊者讳常用的一种方式。清朝建立后,政府对谱书的内容、格式也有了些具体要求,一些内容被严格禁止,不能违背,这就是“谱禁”。谱禁严格时期,很多家族在家谱修成之后,不顾家谱不外传的规矩,恭恭敬敬地送交地方官员审查,以保安全,就连贵为世代一品的孔府家谱也不例外。

避讳,是中国历史上的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避讳的产生,最早大约是源于古人为了尊崇已故去的祖先,或出于对自身无法知晓、无法抗拒的自然界或其他冥冥之中的事物的敬畏,不愿直呼其名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方式。

避尊者、亲者、贤者讳,越到后代越繁复、严格。

避讳的方式通常有改字、改音、加偏旁部首、去一字、空一字、缺笔、称字、改称呼和以“某”“讳”“上讳”等字代替等等。其中改字最普通,大多数为同义字。

家谱中的避讳,在汉代就已出现,从保留至今的东汉时所立的《孙叔敖碑》和《三老赵宽碑》就可看出。此二碑为他人所立,在行文中对所叙人物,大部分称字而不称名,这是汉代人避尊者讳常用的一种方式。

汉代以后的一千多年里,修谱中一般需要注意技术处理的仅仅是文字避讳问题,如避当朝皇帝讳、尊者讳等。

随着修谱的普遍化和明朝中后期谱书中大量出现的族源上溯到上古的三皇五帝或前代皇帝,或为了高自标赏,谱书中出现大量虚假和僭妄的内容和文字。可由于家谱的私隐性和明后期政权的无力,这种现象得以延续并得到蔓延。

清朝建立后,政府对谱书的内容、格式也有了些具体要求,一些内容被严格禁止,不能违背,这就是“谱禁”。

清政府对私人纂修家谱进行直接干预,主要集中在乾隆年间,大约形成两次高潮。

第一次发生在乾隆二十九年(1764),江西巡抚辅德发动,主要在江西。

第二次是乾隆四十年代中叶,背景是清修《四库全书》和“文字狱”的风行。特点是重点查找、删改家谱中的僭妄、违碍字句。各地方官为了自己免受牵连,也都积极主动地厕身其中,形成一个全国性的“皇上厘定文体”的行动,家谱自然也不能例外。据当时相关记载,家谱之中,如有僭妄字句,一律须删改,最后还得由地方官审定,方可付梓印行。在这期间,发生了多起家谱中用词或体例不当而被官员举报的案例,最后的处理也就是将版片和所有家谱尽行销毁,并没有殃及人身。这在当时“文字狱”盛行的大环境下,实属万幸。(www.chuimin.cn)

清代谱禁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祖先名字如果犯了庙号、御名、亲王名直至孔子名讳的,一律改用同音字以避之。

2.在追溯祖先时,不准妄自攀缘,只能以五世祖为始祖,或以带领全家或全族迁至当地的祖先为始祖。

3.谱书结构上不准出现“世表”“传赞”之类名目,以符合庶民身份。

4.行文中遇到清代的年号,要换行抬一格写;有时考虑到不断换行,太浪费纸张,也可在本行空一格再写,以示尊崇。

谱禁严格时期,很多家族在家谱修成之后,不顾家谱不外传的规矩,恭恭敬敬地送交地方官员审查,以保安全,就连贵为世代一品的孔府家谱也不例外。

乾隆九年(1744)孔府依例甲子修谱,谱成三十多年后,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又由衍圣公府下令各户,收回原本,改刊重印。由于当时收回得不彻底,至今尚能见到原本,用改刊本对照原本,出入很多,主要是删改和削减,抽去了若干不妥的内容。

(徐建华,南开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