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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音乐教育国际化与信息化的应对措施

【摘要】:2013年11月,澳门理工学院接受了QAA院校评鉴的实地考评。按照院校评鉴报告的建议,澳门理工学院制定并公布了相应的跟进计划,并对跟进情况每年作检视。此次专业系所评鉴获得学院和艺术高等学校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专门成立院校协作评鉴工作指导小组,调动全院的行政支持,由音乐课程部门全体全职教师参与,根据评鉴五大项目的要求,分工负责完成各项评鉴准备工作。

澳门理工学院作为澳门特区政府的公立院校,以“普专兼擅,中西融通”为校训,一直秉承“背靠祖国、立足澳门、放眼世界、争创一流”的办学理念,坚持“小规模精办”的发展策略,依循“果效为本”(Outcome Based Teaching and Learning)的教学理念,强化教学质量与行政系统的效率。学院自2013年起以英国高等院校为最佳实践参照,按照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局出版之《英国高等教育质量手册》建构其质量体系,重新厘定了学院的愿景和使命、教与学之策略,以及2013—2020战略发展计划。学院的质量体系由“课程发展与管理”“课程监控”“学生考评”“校外考试委员机制”“回馈机制”及“人员发展”六个部分组成,各部分均设有相关程序和指引,规范院、校、课程三级的质量监控工作。为促进质量保证工作的贯彻推行,学院网页设有“质量保证”专页[5],并编制印发了《质量保证手册》,全面阐释各项质保工作,以供全体人员参照。

2013年11月,澳门理工学院接受了QAA院校评鉴的实地考评。2014年2月,QAA在其官网[6]向全球发布信息,澳门理工学院以“Confidence”(信心评级)通过评鉴,成为澳门首家通过世界权威学术评鉴机构院校评鉴的高等院校,教学及科研质量获得国际认可。QAA在肯定学院一系列的优秀办学实践的同时,也给予一些改善的建议。按照院校评鉴报告的建议,澳门理工学院制定并公布了相应的跟进计划,并对跟进情况每年作检视。在学院的整体部署下,各个课程部门积极配合,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自我分析与检讨,促进自我完善与改进。

(1)各课程部门编制“课程规范”与“课程地图”。前者包括政府批示文件编号、课程简介与课程目标、学术内容与学科技能、如何学习与如何评核、教学科目架构等;后者则要清楚表明课程培养目标及各教学科目与学院毕业生品质要求之间的关系。

(2)每年各课程部门需要向学院提交自我总结与检讨材料,包括全职教师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对自己该学年教学、研究、服务各方面的工作成绩与存在的问题,以及对课程发展的个人建议等。该报告作为教师评聘晋升的材料之一及课程年度总结的依据材料之一;课程部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对该学年课程的教学变动(如有)、教学业绩、研究与艺术实践成果、学术考评结果、活动规划、发现的问题与建议的改进措施等项目作出全面的自我检查。该报告需要先后经过校级教学暨学术委员会(PSC)、院级技术暨学术委员会(TSC)及理事会审议,以监督课程质量。

(3)专设校外考试委员、校外专业评审、咨询委员会提供外部专业改进建议。校外考试委员由学院聘请各专业的国际知名教授对每学期各教学科目的教学大纲与考试卷进行评议并给出可能的改进建议,参加课程考试委员会会议并向学院提交年度分析报告,校外考试委员报告提交学院技术暨学术委员会及理事会审议后公布在学院网站上,作为对各课程部门办学的考评报告之一。校外专业评审是为核心教学科目而设,例如音乐课程的“音乐表演技能”(钢琴、声乐、器乐)、“音乐教育学士学位论文”,每年均聘请校外专家参与考试并评分,校外专业评审在审听每次考试之后提交评审报告,供音乐课程部门改善教学参考。咨询委员会则由本澳音乐名人、业界代表(例如中学校长、文化局负责人等)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音乐课程部门的汇报后,提供具体改进建议供办学部门参考。

(4)校内通过学生对话会、学生网络评议、毕业生调查等措施收集学生意见;音乐课程部门听取意见后召开会议综合讨论、分析改进教学与活动。

艺术高等学校下属音乐课程作为澳门理工学院所属专业课程之一,在运作管理、质量监控上按照学院的标准进行。为达到自我评鉴而不断改进的效果,2014年音乐课程部门响应学院要求,以QAA院校评鉴为契机,作为艺术高等学校第一个单独接受评鉴的课程部门,接受了台湾高等教育评鉴中心的系所评鉴。此次专业系所评鉴获得学院和艺术高等学校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专门成立院校协作评鉴工作指导小组,调动全院的行政支持,由音乐课程部门全体全职教师参与,根据评鉴五大项目的要求,分工负责完成各项评鉴准备工作。2014年8月底,课程部门向评鉴中心提交了长达70多页的自我评鉴报告及100多份附件佐证资料,11月底接受了台湾派出的由五位音乐专家及两名品保专员组成的评鉴组的实地访评。

“自我评鉴报告”的主体内容包括五大部分:

项目一:目标、核心能力与课程

1-1 课程之教育目标与核心能力及其制定情形。含音乐课程部门的现行组织架构与运作机制,结合院校教育目标制定课程教育目标与核心能力之情形。

1-2 课程规划及其与教育目标、核心能力之关系。

1-3 教育目标与核心能力倡导机制以及师生对其了解程度。

项目二:教师、教学与支持系统

2-1 教师组成与聘用机制及其与教育目标、核心能力与学生学习需求之关系。包括教师组成结构分析、教师考核评量与晋升。

2-2 教师教学与学习评量及其教育目标、核心能力与学生学习需求之关系。包括教学档案、学生学习考核评量方式。

2-3 教师教学专业发展及其支持系统。包括教师工作分派、学院对教师和教学提供的支持与激励。

项目三:学生、学习与支持系统

3-1 学生组成、招生与入学辅导之规划与执行情况。包括学生生源与招生方式、入学辅导。

3-2 学生课业学习、支持系统及其成效。包括学习资源、学生课业学习管理与辅导、学生学习成效。(www.chuimin.cn)

3-3 学生的其他学习、支持系统及成效。

3-4 毕业生表现与互动及其数据建置与运用情况。

项目四:研究、服务与支持系统

4-1 师生研究表现与支持系统及其成效。包括学院对师生研究的支持体系、全职教师学术研究与艺术实践之表现、学生研究能力之表现。

4-2 师生服务表现与支持系统及其成效。包括学院对师生服务的支持体系、全职教师服务表现、学生服务表现。

项目五:自我分析、改善与发展

5-1 学院的自我评鉴体系简介。包括QAA评鉴跟进并每年自检、《澳门理工学院年报》、课程之自我分析与检讨机制。

5-2 自我改善机制与落实情形及其与未来发展之关系。

“实地访评”包括校园设施与课程文件检视、师生代表单独晤谈、课程主任汇报与晤谈等环节。评委实地访评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课程部门立即回应并提交进一步佐证资料。

在两次评鉴中,音乐课程部门在学院建立的完整质量保证体制基础上,所作出的全面检视与改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依照自身营运现况与外在环境的交互关系,使用SWOT分析方法对音乐课程办学的优势、劣势、机会与危机作出自我审视,进而拟定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确立了坚持“小规模精办”的发展策略,但通过合作办学形式,拓展硕士、博士程度教学,“长高不长胖”。

(2)根据院、校两级人才培养目标,调整确立音乐课程教育目标与核心能力指标,根据核心能力指标编制教学科目设置,并绘制“课程地图”。所有教学科目被分成“音乐基础理论类”“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类”“音乐表演技能类”“音乐专题研究类”“文化与语言类”5个模块(module),合理有序地安排在4个学年的教学中。各科目分别指向不同的核心能力目标,根据专业方向(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指定为必修或选修,在保证学术质量的同时满足学生的不同学习需求,形成“Y型人才培养模式”(如下图所示)。

Y型人才培养模式图

(3)进一步完善课程运作管理与文件建设。成立课程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各司其职,聘请校外考试委员与校外专业评审参与考试评分;以每学期的同行观课、学生网上评课、教师提交各科教学档案(teaching portfolio)等制度严格教学管理。

(4)坚持“果效为本”的教学,加强学习辅导。鼓励学生建立个人电子档案册(e-portfolio),全职教师轮流担任班级导师,并实行每周6小时的“挂牌”辅导制度,建立学习预警机制。

(5)建立与完善自我分析与检讨机制。下面的“PDCA品质自我管理机制图”简明扼要地表明了各个重要环节的要求。

PDCA品质自我管理机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