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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典文献学】校勘方法具体介绍及书面材料改正

【摘要】:我们已经对各种校勘方法作了介绍,下面再谈谈改正书面材料、撰写校勘记的具体方法。如何注明记录校勘情况,也有一些规定。今人张舜徽先生将历来校勘记的写作方法归纳为十条,今录之如下:一、凡文字有不同者,可注云:“某,一本作某。”[82]作者采用他校的方法,广征博引,以丰富的资料证明“秦丞相”系“秦承祖”之误,令人信服。[83]“沈本”指沈宝砚据传是楼藏宋椠本之校本,作者采用对校的方法,录其异同,判定其是非。

我们已经对各种校勘方法作了介绍,下面再谈谈改正书面材料、撰写校勘记的具体方法。

汉应劭云:“刘向校书籍,皆先书竹,为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78]这说明刘向等在校书的时候有一定的程序和模式:先将文字写在竹简上,如果发现错误就削去,以便改正。改定后,再写在帛上。当纸书盛行以后,人们曾尝试着用各种方法消除误处,一般以雌黄涂抹为最佳。沈括在《梦溪笔谈》中介绍宋代馆阁校书情况时说:“馆阁新书净本有误书处,一般以雌黄涂抹为佳。”如果是善本,则不能轻易在书上涂抹,孙庆增云:“至于宋刻本,校正字句虽少,而改字不可遽改书上。元版亦然。须将改正字句写在白纸条上,薄浆浮签贴本行上,以其书之贵重也。”[79]

为了同原文有所区别,人们早就注意用不同颜色的笔墨来做校勘工作。如何注明记录校勘情况,也有一些规定。如南宋陈骙介绍南宋馆阁校书条例云:“诸字有误者,以雌黄涂讫,别书。或多字,以雌黄圈之;少者,于字侧添入;或字侧不容注者,即用朱圈,仍于本行上下空纸上标写。倒置,于两字间书‘乙’字。”[80]从汉代开始,学者们就如何写校勘记已形成了一定的格式,如遇误字,则在校勘记中用“当为”表示。段玉裁在《周礼汉读考序》中指出:“‘当为’者,定为字之误,声之误,而改其字也,为救正之词。形近而讹,谓之字之误;声近而讹,谓之声之误。字误声误而正之,皆谓之‘当为’。凡言‘读为’者不以为误,凡言‘当为’者直斥其误。”今人张舜徽先生将历来校勘记的写作方法归纳为十条,今录之如下:

一、凡文字有不同者,可注云:“某,一本作某。”(或具体写明版本名称)

二、凡脱一字者,可注云:“某本某下有某字。”

三、凡脱二字以上者,可注云:“某本某下有某某几字。”

四、凡文字明知已误者,可注云:“某当作某。”

五、凡文字不能即定其误者,可注云:“某疑当作某。”

六、凡衍一字者,可注云:“某本无某字。”

七、凡衍二字以上者,可注云:“某本某字下无某某几字。”

八、字倒而可通者,可注云:“某本某某二字互乙。”

九、字倒而不可通者,可注云:“某本作某某。”

十、文句前后倒置者,可注云:“某本某句在某句下。”

上述情况之一,有前后数见者,但于首见时注明“下同”或“下仿此”等字样。[81]

今人校勘记多详记校勘依据,今以徐震堮《世说新语校笺》为例,试举几则校勘记如下:

丞相《寒食散论》——“丞相”当作“承祖”。《唐六典》“医博士”注:“宋元嘉二十年,大医令秦承祖奏置医学博士,以广教授,三十年省。”《御览》七二二引《宋书》;“秦承祖,性耿介,专好艺术,於方药不问贵贱,皆疗治之,多所全护,当时称之为工手。撰方二十卷,大行于世。”《隋书·经籍志》有秦承祖《偃侧杂针灸经》三卷,亡;又有《脈经》六卷,秦承祖撰,亡;秦承祖《本草》六卷,亡;秦承祖《药方》四十卷,目三卷。《寒食散论》或即在其所撰《药方》之中。[82]

作者采用他校的方法,广征博引,以丰富的资料证明“秦丞相”系“秦承祖”之误,令人信服。再如:

充起家为尚书——“充”下沈校本有“早知名”三字,“尚书”下有“郎”字,皆当补。[83]

“沈本”指沈宝砚据传是楼藏宋椠本之校本,作者采用对校的方法,录其异同,判定其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