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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残疾人停车位:规定严谨,违者重罚

【摘要】:在美国,无意占用残疾人停车位,交管部门会处以罚款。在美国任何一个公共场所,停车场都会为残疾人预留最方便的专用停车位,其他车辆不得入内,否则依法罚款。为了防止非残疾人滥用残疾人停车位,交管部门规定,申请残疾人停车牌,必须出示医生证明,而且要定期更换。此外,各州都设有举报电话,鼓励人们举报那些假冒残疾人者,一旦查证属实,将没收车牌,并处以重罚。

美国的公共设施完备,许多公共设施都是以人为本,非常注重人性化服务,特别重视弱势群体。一般公交车上都有残疾人专用座位。坐轮椅的残疾人上车后,也有专门的位置,并有相应的固定装置,而且司机还会帮助他们系好安全带公共汽车车门可以自动升降,大大方便了残疾人或老人上下车。商场、博物馆公共场所最大限度考虑残疾人、老人以及婴儿,处处为他们提供方便,让他们无后顾之忧。

美国被称为“装在汽车轮子上的国家”,车行道比人行道要多很多。没有车,生活很不方便,但有时停车较难,找车位要花很长时间。尽管有时看到残疾人停车位是空着的,但不能停车。在美国,无意占用残疾人停车位,交管部门会处以罚款。

残疾人停车位

在美国,残疾人停车位通常竖着一个标示牌,上面画着残疾人“蓝色轮椅”图案。残疾人停车位通常都在离建筑物最近的地方,相对于普通停车位,残疾人停车位要宽很多,主要是为了方便轮椅通过。在美国,残障人不仅指严重伤残、缺胳膊少腿的人,还包括过度肥胖、行动不便的老人,由疾病引起的短期行动不便者等。

在美国,各个停车场都有残疾人专用车位。尽管残疾人停车位多数时候是空着的,但停车场还是会划出一定比例的残疾人专用停车位,优先保证残疾人停车。政府还不断增设残疾人专用车位,尤其是纽约洛杉矶旧金山大城市。除了停车场,美国各地路边设有临时停车计时表,还专门设有蓝色标志的残疾人计时表,有些州残疾人是免费停车的,如弗吉尼亚州等。

残疾人临时停车位

在纽约、洛杉矶、旧金山等大城市,要想在繁华的闹市区找到一个停车位,简直是“难于上青天”,但拥有残疾人车牌的车辆就很容易找到车位。在任何经营场所,无论车位多少,在最方便的地方总有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在有条件的地方,还会在残疾人停车位旁用斑马线画出一个上下车的区域。这样,一个残疾人停车位实际上相当于1.5个正常车位。在最方便的地方为残疾人预留车位是美国法律的规定,不管商家是否愿意都得执行。

美国的停车位再难找,一般人也不敢占用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因为无意占用残疾人停车位,交管部门会处以100~500美元的罚款,甚至会拖走车。车主不仅要交罚金,还要交拖车费。在美国,拖车费是很昂贵的。

初到美国时,就有朋友告诫我,停车时一定要看好路边的标志,有蓝线和红线的地方绝对不能停车。其中红线是警察划定的禁止停车区,蓝线则是专为残疾人划定的停车区。所以,当你确实找不到停车位了,宁选红线,也不选蓝线。

残疾人可以申请特别的蓝色汽车牌照,美国社会给予残疾人很多方便。在美国任何一个公共场所,停车场都会为残疾人预留最方便的专用停车位,其他车辆不得入内,否则依法罚款。

在美国,对残疾人驾照的规定放得很宽松,除盲人、弱智和高位截瘫等严重残疾者之外,只要有医生的证明,能通过相关考试,残疾人都可以拿到驾照。当地的汽车交通局向残疾人核发专门的汽车牌照,上面有醒目的蓝色标志。有这种车牌的汽车,可以享受种种特权。

为了防止非残疾人滥用残疾人停车位,交管部门规定,申请残疾人停车牌,必须出示医生证明,而且要定期更换。假如因摔伤、疾病等出现临时性残疾,可持医生证明申请临时残疾人停车牌,病愈后就不能继续持有。此外,各州都设有举报电话,鼓励人们举报那些假冒残疾人者,一旦查证属实,将没收车牌,并处以重罚。

残疾人公共设施

在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校区,随处可见残疾人通道标识。每栋建筑都有为残障人修建的专用通道、供残障人开关门的按钮,卫生间也是无障碍使用。体育场、剧院等公众场所都有残障人专用席位。我经常去Kroger和Walmart超市购物,离超市门口最近的地方通常是留给残障人停车的。超市门口都贴有残障人标识,表明可以无障碍通过。在超市里面有普通的购物车和残障人专用的购物车,老人或残疾人可以开着购物车悠闲地购物。

在美国,几乎所有的商店、饭店、旅馆、图书馆学校、影剧院等公共场所都设有无障碍坡道,以方便残疾人的轮椅行驶。

所有的公共场所都设有残疾人专用卫生间,如果只有两个卫生间,其中一个必须是残疾人专用的;如果只有一个卫生间,这个卫生间必须是同时方便残疾人使用的,这样的卫生间相当于普通卫生间的三倍,方便轮椅进出,座位旁边装有把手,洗手池则矮到坐在轮椅上也可以够到。

所有电梯的按钮位置都比较低,以方便坐轮椅的残疾人使用。各楼层都有盲文标记。所有公共设施的大门口,几乎都设有残疾人使用的按钮。残疾人不需要用手去推大门,只需按一下按钮,大门就会自动打开。

公交车、校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都设有轮椅登车升降板,司机只要一按按钮,平时收拢在车门上方的踏板就会缓缓降下,连接在车门与路面之间,残疾人可以坐轮椅自行上下车。

残疾人开的车辆都是经过特殊改装而成的,可以保证他们在健康允许的情况下,能够独立开车出行。(www.chuimin.cn)

大多数政府机构都提供残障人专用热线,为聋哑人提供专门服务,为盲人提供语音服务或者盲文服务。在网站需要输入验证码时,如果是盲人,可以按语音键。

残疾学生可以与正常学生一样上小学、中学和大学,学习同样的课程,这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力。

残疾人权益保护

美国对残疾人的保护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改进的过程。1990年的《美国残疾人法》明确禁止歧视残疾人,保证每位残疾人都能享有均等机会,并能够独立生活以及融入社会。

美国的残疾人事业起步很早,是国际上第一个制定《无障碍标准》的国家。20世纪50年代末,出于保障当时数量庞大的残疾军人的利益,美国制定了第一套《无障碍标准》。1968年和1973年国会分别通过了《建筑无障碍条例》和《康复法》,提出了在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及住宅中实施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并规定所有联邦政府投资的项目,必须实施无障碍设计。

为了从根本上转变观念,美国许多高等院校建筑系专门设立无障碍设计技术课程。现在新建道路和建筑物基本能做到无障碍建设,旧建筑的改造也能考虑到无障碍的需要,尤其是残疾人居住的建筑,针对使用者的特殊要求,采取了更多措施,保证残疾人通行安全、使用方便。

1990年通过的《美国残疾人法案》堪称美国最基本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各州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各自的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在交通、教育、工作等方面不受歧视。《美国残疾人法案》的各项条款非常详细,例如餐馆不得拒绝残疾人进入,超市货架必须方便残疾人取物,公共汽车上必须有残疾人专用座位、车门口必须有升降梯等。此外,美国还有法案规定雇主不得歧视有能力承担某一工作的残疾人;残疾学生有权利与正常人一样获得“免费的公共教育”……一些美国残疾人权益保护团体和残疾人协会在推动立法不断完善、用法律保护残疾人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残疾人的就业也被纳入美国的反歧视法律,备受各界重视。1995年通过的《残疾人歧视法》规定,必须对残疾人实施平等待遇;如果残疾人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歧视待遇,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一方面,残疾人可享受政府按月发放的残疾补贴,大约1700美元,直到终生;另一方面,他的配偶和子女每月也能领取1200美元。同时,残疾人还享受医疗保险福利,由社会安全局支付医疗费用,政府还提供轮椅。

残疾人服务

美国社会崇尚自由和平等,多数普通民众认为残疾人与自己是平等的,许多时候,他们并不会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注或帮助,从而使其有更平等的感受。但是,在机场、车站或其他公共场所,一旦有残疾人出现,就会有工作人员上前提供全程、全方位的服务。

美国的城市公共设施体现了为残疾人着想的理念,除了残疾人停车位外,还设有残疾人专用通道。在火车站,有专门供残疾人轮椅上下的月台,从停车场通向月台的路径也是最短的。在火车、公共汽车、轮船上都有专用的残疾人车厢,便于轮椅通行。如果双层列车为旅客提供餐饮服务,必须有一节车厢专门设有残疾人轮椅固定装置,为残疾人提供餐饮服务。

在美国,残疾人受到尊重,融入了社会。他们可以自由出入公共场所,所有公共场所都有无障碍设施,剧院或者博物馆专门为残疾人提供单独服务。例如,在剧院表演话剧时,舞台两边有工作人员用手势语为聋哑人提供讲解服务。

残疾人服务机构

美国有很多专业组织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美国的各种社会公共服务组织已经从最初以提供福利为主,转变为在日常生活、经济和社会等各个方面为残疾人创造与健全人享有同等机会的条件。

独立生活中心(Independent Living Center,缩写为ILC)是一种典型的非营利、消费者导向和基于社区的非政府组织。ILC为各种残障人提供减少残疾影响的辅助技术服务以及各种宣传服务等,帮助残障人在家庭和社区发挥最大潜力。同时,ILC也是残障人的重要代言人,帮助残障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想法,并负责执行有关政府项目。目前,全美有近500个ILC,大多由州政府提供支持。不仅如此,ILC的行政、训练及志愿者等工作人员中70%~80%是残疾人,不但减少了这些组织在服务残障人过程中的沟通障碍,而且为残疾人提供了不少就业岗位

除了公共组织,美国也有很多服务协会,向各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者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例如学习障碍协会、焦虑与障碍协会、精神发育迟缓协会等。但是,这些专项服务并不一定是完全免费的,一些协会在服务残障人的同时,可能通过相关保险获得费用补偿,或者接受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