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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保险业同业公会简介

【摘要】:一九三三年七月,永宁保险公司经理言韦叔,发起组织天津市保险业同业公会,使华商保险公司在同业之间有关公共的事务由华商自行主持和处理。“七七”事变后,华北沦陷,天津市伪社会局命令各业同业公会改组。保险业同业公会于一九三七年十月进行改组,重新组织董事会。

天津华商保险公司,原来加入由外商主持的华北火险公会。一九一七年天津开始成立水火保险公司公会组织,会长为卢毅,曾派陈敬臣、陈启勋为代表参加市总商会,后组织中断。一九三三年七月,永宁保险公司经理言韦叔,发起组织天津市保险业同业公会,使华商保险公司在同业之间有关公共的事务由华商自行主持和处理。那时有华安上海联保、永宁等九家公司,加入为公会会员,设筹备处于永宁公司内。次年三月,中国天一公司成立后亦加入为会员。一九三四年八月,召开会员大会,制定公会章程,向天津市社会局呈准立案。同年十月召开成立大会,选举理事,组织理事会执行会务。理事名单如下:

理事长:言韦叔(永宁)。常务理事:张章翔(中国天一),孙静澜(太平)。理事:刘文星(华安),仲醒齐(肇泰),陈国绵(永安),李善普(上海联保),盛振华(宝丰),马达臣(先施)。

理事任期四年,每二年改选半数(用抽签办法)。公会设秘书一人,办理日常事务。会址仍设在永宁公司内。

公会成立之后,各会员公司遵守会章,互相合作,凡有分保业务,先由会员公司互相交换,如有溢额,再分给外商公司。为了独立自主,理事会提出,从一九三五年起,华商公司一律退出华北火险公会。凡有关同业之间的各项事务,由两公会协商办理。

“七七”事变后,华北沦陷,天津市伪社会局命令各业同业公会改组。保险业同业公会于一九三七年十月进行改组,重新组织董事会。

一九四五年八月抗战胜利后,各业同业公会奉令改组。保险业同业公会于一九四五年十二月成立整理委员会,由张章翔、龚作霖、洪渭渔、孙静澜任委员,执行会务,着手改组。一九四六年二月,召开会员大会。那时因为外商华北火险公会已不存在,所以美亚、保太、安全、信孚、巴鲁士五家外商保险公司亦加入同业公会为会员。至一九四八年,计有华商公司四十一家,外商公司五家,共有会员公司四十六家。

天津市保险业同业公会,从一九三四年成立至一九四八年年终结束,在这十五年的过程中,由于时局多变,工作是艰巨的,责任是繁重的,既要维护同业利益,又要保障保户权利。仅举两例,说明当时工作之艰巨:

1.伪警察局进行敲诈勒索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外商保险公司除日商保险公司和中立国德、意两国保险公司外,一律关闭停业。许多保户都转向华商保险公司投保,因之华商保险公司业务蓬勃一时。这一特殊情况引起了伪警察局特高科的注意,认为有机可乘,进行敲诈勒索。一九四二年二月,首先向经营业务最为活跃的太平保险公司开刀,以查帐为名,进行勒索。太平公司经理聂致中将详情向公会汇报,次日由公会会长张章翔偕同太平经理聂致中去伪警察局,向特高科科长徐树强说明保险业的经营状况,不能同一般投机倒把、牟取暴利的工商业相提并论,要求区别对待,予以照顾。张、聂连日与徐两次商谈,没有结果。于是张向伪市长温世珍疏通,温表示:我可通知伪警察局停止查账,如何解决由你们双方协商。为使此事早日获得解决,又由太平公司职员汲汉英(东北人)陪同张、聂二人往访前吉林省主席米春霖,恳托他向伪警察局局长阎家琦疏通(阎是旧东北军阀张作相部下),以求得妥善解决。由于伪市长和米春霖的疏通,张、聂二人逕访阎商谈,阎表示伪警察局要添置消防汽车,要求保险业予以协助。张、聂二人答应当与全体会员公司协商办理。后经全体会员公司决定,协助伪联银券十万元,授权董事会决定各会员公司负担数额。董事会议决,除由中国产物保险公司认捐一万元外,其他会员公司自动承认,不足之数当由太平公司如数补足。结果太平公司承担四万余元,才圆满解决。(www.chuimin.cn)

2.坚决反对日商保险业企图统制的阴谋

一九四二年八月,正是日本军国主义在太平洋战争中取得暂时胜利之时,在东京的日本保险业,发现天津从英、美商保险公司停业后,华北的保险业务多被华商保险业承接过去,日商保险公司仅接受一部分与日本商行有业务关系的为数不大的保险业务。它们经过商讨后,企图将我国华北保险业务实行统制,决定组织一个五人代表团(由东京海上、日本海上、住友、三井、安田等五家保险株式会社各派一人组成),公推东京海上保险株式会社为首席代表,来津进行工作。

代表团抵津后,先找到太平保险公司,提出代表日商保险业与天津华商保险业商谈,对华北保险业务实行统制,概归日商保险公司经营,要求华商保险公司一律改为日商保险公司的代理店,分别签订代理合同,授予保险单签署权。太平公司经理冯仲博回答说:这是我们全体保险公司的事,我无权答复,你们应同我们的同业公会联系。冯将此事报告公会,公会会长张章翔即约常务董事龚作霖与冯仲博共商对策。

次日下午,冯陪同代表团到公会商谈,同时公会还约北京太平保险公司经理李进之(精通日语)来津参加会谈。双方晤面后,先由会长张章翔发言,对日方提出的统制华北保险业务的要求,表示:“完全不能同意”,并解释说:天津的同业都是分公司,受上海的总公司领导,对于再保险则分别与国外同业联系分保业务,均由总公司办理。如太平保险总公司就与日本的保险业早有密切的再保险业务关系,这是两国保险业的正当合作途径。至于要求天津的全体公司一律改为代理店,坚决不能接受。

日方代表对此答复很不满意,以带有威胁性的口气说:“你们华商全体公司都改为代理店,这是日商保险业对华商保险业最优惠的条件,应以互相合作为重,以免妨碍中日亲善。”结果这次会谈不欢而散。

第二天下午,日本特务机关用电话与张章翔联系,说话者是一位精通华语的日本人,他说:“你是张会长吗?我是特务机关经济室。东京来的日本保险业代表去找你会谈了吗?你们谈得怎么样?”张答:“没有结果。”对方又说:“请你到我们这里来一趟,好吗?什么时候来?”张答:“半小时后到你们那里。”间隔五分钟,对方又来电说:“你不必来了,明天下午他们再去你那里,希望你们双方谅解,好好解决吧!”

次日下午二时,日方的代表团准时而来,中国方面参加会谈的仍是张、龚、冯、李四人。见面后,日方代表说:“特务经济室是主管工商事务的,因前天你们拒绝接受我们的要求,所以我们请特务机关协助解决。今天仍是请你们接受我们的要求,双方圆满解决。”张会长答称:“几天来我们公会反复商讨,还是不能接受你们的要求。但是特务机关既然出面,要我们双方谅解妥善解决,我建议你们向我们的主管机关华北政务委员会财务总署联系,如果财务总署同意你们的要求,由它正式用公文通知我们,那么我们就遵照执行。”

日方见我方态度坚决,会谈无法继续谈下去。此后,代表团也没有再露面,此事不了而了。它们企图统制整个华北保险业的阴谋终未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