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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生平:政治生涯成功与母亲的非凡影响

【摘要】:培根肄业于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三年,于1575年年底离校,在那时还不满15岁。培根对之有不良的反感,不足为怪。可见培根在政治活动上的初步成功。但是政治生涯并非培根的最高理想。培根的母亲也是非凡的一个女人。尤其是1593年培根在下议院反对女王增加国库收入之议,获罪于女王,终女王之朝,他也不过一个无酬的内廷参议。女王死的那年,培根已是43岁。

法兰西斯·培根是英国著名女王伊丽莎白掌玺大臣尼古拉斯·培根的少子,他的姨父是女王的首相,晋封伯爵。他在1561年生于伦敦他父亲所住的约克官邸。他的母亲是尼古拉斯·培根的继室,精通希腊文和拉丁文。所以法兰西斯·培根是生长于英国16世纪的高级官宦家庭,幼承母教,学有根底的。

培根13岁进剑桥大学肄业[1]。当时英国大学所收的学生年龄比较小,程度比较低,所教的大都是腐败的拉丁文和中世纪歪曲了的亚里斯多德学说[2]。培根肄业于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三年,于1575年年底离校,在那时还不满15岁。他在校所得对于亚里斯多德的印象是相当不好的。拿亚里斯多德来教十四五岁的青年,未免太早,何况所教的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歪曲了的,至少也是庸俗化了的亚里斯多德。培根对之有不良的反感,不足为怪。

离开剑桥后的第二年,培根随从英国驻法大使到巴黎英国大使馆见习,作为他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这完全是他父亲的教育计划。根据他父亲的教育计划,官宦家庭的青年必须首先学好拉丁文和法文,研究外交和内政政策,了解当代各国政府组织与其发展的历史,随从本国使节到外国去以资见习和游历[3]。这计划当然是为了要培养英国的高级官吏的,而培根所受的教育就是以这为其目的。

培根留法3 年,以父丧返国,入伦敦的一座法律讲习所,名格雷讲习所[4]

培根一面在讲习所学习法律,一面多方经营,企图获得一官半职。他写给他的姨父和其他显贵的信,现在读起来,使人感到培根这种绝顶天才的青年,何以会写出这样厚颜无耻的信[5],但是这是当时的一般习气,培根也不例外。诗人普白所指的“卑劣”,就是这种行为吗?

1582年,培根22 岁,在讲习所获得“试用律师[6]的学衔,并在1586年取得律师的更高学衔。取得这一学衔,培根便可当律师了,但他的志愿并不在此,在这之先他已于1584年当选为英国国会下议院议员,代表Melcombe Regis区,而且连续几届继续当选。他在国会下议院的发言是很负有盛名的。当时著名剧曲家边·约翰生对于培根在国会下议院的发言曾说过:“凡听他发言的人只是怕他说完了。”可见培根在政治活动上的初步成功。

培根的政治主张在极力拥护王权,他认为人民的觉悟不断提高,为了维持国王的威信和权力,不得不灵活地作适当的让步,并采用某些和缓的改革。这是他的苦心,一直坚持到晚年而不渝。时代使他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改良主义者,而改良主义是很适合英国人的口味的。

但是政治生涯并非培根的最高理想。他是想把政治活动作为一种手段来推动他的学术计划。从表面上看,他从少到老都是忙于政途经营,宦海浮沉,一直到他当了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被人告发为国会贵族院[7]定罪,剥夺官职后,才退居伦敦郊外,从事著述,好像培根是热衷于仕宦而本无心于学术的。殊不知事实并不是这样,他的父亲是很有主张的一个人,全国的上层阶级都认为牛津、剑桥两所大学的教育是最好的时候,他已向国王亨利八世提出一种完全与之不同的高等教育计划,并首先按照这一计划来教育他自己的儿子。他是女王伊丽莎白的一个高级官吏,膺掌玺大臣的要职。他并非一个僧侣但这掌玺大臣的职位一向是由教会僧侣占据的,以俗人而居这职,英国史中他还算是第二个人。他是象征着新兴资产阶级正在从封建制度手中夺得政权的一个人,也正足见,他个人的才华是怎样,个人的性格刚强又怎样。培根的母亲也是非凡的一个女人。精通古典文学、天资聪颖,脾气却非常急躁,她的两个儿子,法兰西斯和他的哥哥安东尼的一举一动都经常受到她的干涉。培根之所以进法律讲习所多半是他父母的主张。如果他的父亲能按他原定的计划给予培根更多的地产,培根很早就可能过着当时剥削阶级悠闲的生活,不务家人生产而埋头于学术研究,可是他的父亲死时,没有遗给他大量财产,他就不得不走上仕宦的路途,步他父兄的后尘,入法律讲习所,以为晋升之阶,但他终身实未曾忘记他衷心爱好的哲学和科学。他眼见当时哲学的腐朽,科学的落后,而且有所整顿提高。他早年就这样写道:讲求学问,已数百年,何曾有过什么的发明能使我们富裕一点呢?技工的勤劳还有一点儿的工作改进,盲目的实验也偶然碰着过一点新东西;可是学者们的争辩,就从来没有发现过自然界的新秘密。现在一般人所知道关于自然的哲学,不是古希腊人的哲学,就是炼金术者们的哲学。此外一无所有。古希腊人的哲学无非是空言、夸张、辩驳、宗派、流别、争论、炼金术者们的所有,不过是欺骗,不过是一些道听途说,不知所云[8]。他早年就是有志于学术的。终日手不释卷,发奋钻研,焚膏油以继晷、孜孜不倦。他的母亲就责备起来,向他的哥哥安东尼说:“我确信你的弟弟消化不良,大都是由于睡眠不足,以致病势日渐沉重。就寝时太晚,应该睡觉的时候还在那里不知想什么。早晨不愿起床,使随从的仆役都懒惰成性,自己就长年抱病。”[9]培根的母亲之所谓“不知想什么”就是人类知识的改进!培根当时曾写道:“我承认我所想的计划是非常伟大而物质力量则远远不足:因为我是把所有一切的知识作为我的领域的;现时所谓学问,一方面是无聊的争吵、辩驳、空谈,而另一方面则是盲目的试验,道听途说,欺人图利,这两者是人类知识蟊贼,两贼清除,才能进行勤劳的观察,作出可靠的结论,而获得有益的发现与发明,而使我这领域臻于完善。”[10]培根是抱着这种宏伟的志愿而投向政治活动之中的,作为他完成学术鸿图的一种手段。

培根24岁当选为国会下议院议员,26岁膺律师学衔,而仕途潦倒,31岁还未得一受酬的官职,他就很埋怨地写信给他作宰相的姨父说:“我行年三十一,光阴过去不知多少了,而毫无建树,前途茫茫。”女王伊丽莎白深爱培根的才学,但只利用他的文章,叫他不时替政府的政策作辩护,却绝不授他任何厚禄的职位,至多也不过使他当一个内廷参议,备女王法律上的咨询。培根终日和显贵在朝廷上周旋,朝贺宴会,衣冠仆从,所费不赀,负债累累,徒唤奈何。尤其是1593年培根在下议院反对女王增加国库收入之议,获罪于女王,终女王之朝,他也不过一个无酬的内廷参议。女王死的那年,培根已是43岁。他已感觉到在宦海中孤立无援。尽管他的父亲曾居女王掌玺大臣的要职,他的姨父是当朝的首相,尽管女王深爱他的文才,不时利用他的文章代政府作辩护,但也无法改变培根落魄失志的际遇。大概是因为他感到这样孤立无援的苦况,在1597年出版的《论文集》里面,最为人所爱读的一篇《论友谊》里,就有这样一段话:“友谊的主要作用在使心中的积闷得到倾吐宣泄的机会。抑郁潦倒最是人生难堪的了。……除了真正的朋友之外,没有其它药方能给人排忧解闷的,惟对一个真正的朋友,你才可以把你的忧愁和苦乐,惧怕和希望,疑虑和劝解,与将一切压在你心头的东西,都像忏悔似的倾吐出来。”培根好像找不到这样的一个真正的朋友,因之才将1597年的《论文集》献给他的哥哥安东尼。他死的前一年,1625年,在《论文集》最后一次修订本中对《论友谊》一篇又加上了这样几句话:“如果没有爱,人便不是真的社会集合体,许多面孔则是绘昼的陈列,话语也不过是鸣锣响钹……更进一步来说,没有真心的朋友,人生肯定是空虚而凄惨的寂寥,人间也变为沙漠了。”这是培根际遇的素描!但是培根是怎样对待他的挚友以沙士伯爵呢?我们认为诗人普白称培根为最卑鄙的一个人,不是因为他求职的书信,而是因为他当内廷参议时,参加了判决他的朋友以沙士伯爵(Earl of Essex)因叛逆而处死刑的审讯。但这一案,足以证明培根之不徇私而枉法,又何卑劣之有[11]

女王伊丽莎白死于1603年,詹姆士王继位,培根的官运就亨通起来了,詹姆士王登基的第一年,培根便受寿士的爵位。1606年结婚,他的妻子的妆奁颇厚,对于他的收入不无小补,但是历年堆积的债务是还不清的。1607年他晋升为检察长,1613年又升任最高法院律师长[12]。1616年任掌玺大臣,不久又迁为最高法院大法官[13],1618年受封为维路拉木男爵,1621年培根60 大寿,晋封为圣亚尔班斯子爵,爵位官阶,极一时之盛!

正在这个时候,西欧国际形势,日趋紧张,英国很有卷入战争漩涡的危险。为筹款备战,英王决定召开国会。当时英国民意比前高涨,国会召开时,民选代表的下议院,决意要改革政府的专卖政策,首先是要从清查贿赂入手,而政府最高级官吏就是下议院所要清查的主要目标,其中以培根所受的打击为最厉害。培根案件立刻给提上了贵族院的日程,培根本人因病不能出席来为自己申辩。很长一段时间,他还不知道下议院是以什么罪名控告他的。

控告的罪状是培根在大法官任内,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上议院广泛搜集培根受贿的材料,其所搜集的案件共28起,而培根必须招认的事实,只是他在大法官任内审判人民案件期中,他曾受过4次礼物,收受这种礼物是习惯所容许的,并不是什么利用职权贪赃枉法的行为。上议院判决培根在大法官任内,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予以如下的处分:(1)罚款四万金镑;(2)在伦敦桥堡监禁,期限由英王决定;(3)革去官职,永不续用;(4)剥夺充当国会议员的权利;(5)不得在宫廷附近范围内行动;(6)所有爵位准予保留。

前两条的处分是未如实执行的。培根拘留在桥堡只有两日,英王便予以开释。培根欠债累累,一向入不敷出,何来四万金镑的罚款?英王亦不追缴。一日罚款未清,其他债务,依法都不得追还,所以这一条判决,反变为培根的有力保障。三年后,于1624年,培根免除一切处分,并得出席国会贵族院,但他埋头著述,再不愿参加任何的政治活动了。1626年4月9日培根以肺炎寿终,享年六十有五。

培根的生平大概是如上面所讲。他自从束发受书,肄业剑桥大学,随从驻法大使到法国见习外交,一直到取得试用律师学衔,都是他的学习时期。自24岁当选为国会下议员起,开始投入政治活动,至他61岁大法官任内被控受贿枉法而革职时为止,前后近40年,浮沉宦海,饱餐风雪,则是他追求富贵的时期。至于他追求富贵是否以之为手段来达到了复兴科学的最后目标,不但三百年后在中国的我们难以判定,即历年为培根写传记对培根这一伟大历史人物特感兴趣的人们,亦言人人殊。最景仰培根之为人,感慨于培根尚未得到公允定许,而另为他作传的司徒尔特[14]也肯定地声称“他不是一个科学家,并未有任何新发明,终其一生只是一个业余科学工作者”[15]。可是谁也不能不承认,他是第一个把归纳法作为一种专注的对象来研究,作为一个展开而发展的理论来阐述,而且运用惊人的智慧涌出现代科学的能力和方法的人[16]。无疑的,培根热衷于政治活动。因为他出身于政治活动的家庭、成长于政治活跃的环境,所受的又是准备从事政治工作的教育。同时他真正爱好的虽是哲学与科学,他却是具有极其多方面兴趣的一个人。所以说他不以政治活动为其最高的理想则可,说他完全以政治活动为幌子以达到他研究学术的目标则不可。太过简单地看培根是不对的。“他的人格异常丰富,但同时也异常协调。他的方面的确是多,但不能因此就说他的目的是游移不定或者模糊不清的。他的每一个动向都有其一定的目标,而且是始终不渝地按着这目标进行的。”[17]

同时,也不能认为培根之为人是完全言行一致的。他的弱点多,最厉害的是他的铺张浪费,他的《论文集》中有一篇是讲“用度”的。他写道:“经常的用度应该以个人的财产为度,务须量入为出。”又说:“如果在某些费用上花多了,就必须在其他方面节省下来。”但培根布置他的花园是穷奢极侈的。在他遗留下来的日记里可以看到“七十株榆树,每株九便士,八株赤杨,每株一先令半,十六株樱桃,每株一先令,忍冬和野蔷薇若干株,费八先令和三七先令,一百二十五株玫瑰,值一二先令半,紫罗兰等,七先令,剪裁葡萄树,一二先令半,花径和花园的布置,费100金镑,花园座椅,费六镑一三先令四便士。花园中小山,其上有凉亭”[18]。这是培根还在女王伊丽莎白朝没有获得任何受酬的官职时所花费的,结果负债累累,如此而言,量入为出宁就自欺欺人!犹有志于此者,他一次送人结婚的礼物就值三千金镑,而当时金镑的购买力是20世纪30年代初叶英国金镑未贬值时的十倍,由此可见培根的挥霍无度,而这竟是写“用度”篇作者之所为!他的文章劝人要“善于理财,平时用度只应是收入的一半,如欲致富,须节省其收入的三分之二”,可是他自己则奢华浪费,借债度日。大法官就职那一天晚间招待僚属的筵席费就是700金镑,那么培根如何经得起“三反”的考验的?所以他不得不承认他在大法官任内有过受贿的行为。至于他在大法官任内修理约克官邸,收受赠礼无算,一件礼物便值400金镑,则更可列入“官场现形记”,即他在大法官就职时的讲话也就令人难以置信了[19]。如果说这些事件都是偶然的例外,那么就请看看他四个月内购买家具的账单就是647镑7先令6便士,再看他的伙食费“七月九日交厨役四〇〇镑,七月廿三日交二〇〇镑,同月二十四日交二〇〇镑,二十六日交一〇〇镑,九月一日交二〇〇镑”[20]。这些记录是载在培根自己的日记里,为景仰培根的司徒尔特女士引用在她的《培根传》里的。我们并不厚责贤者,但培根的言行既不一致,我们便不得不格外审慎地衡量他的科学著作,不得不特别更仔细地考虑他著作中的重要引例了。我们不能完全同意“培根以大法官的风度来写哲学”的那种说法,可是霍布斯是他的亲信秘书,培根在其去官后退居别墅时,还经常和霍布斯在一起[21],而霍布斯的著作中竟未尝推崇过培根,亦很令人难解。然而我们并不因此而过分降低我们对于培根的评价。培根确有其值得令人景仰的地方。他的本质是诚恳的,他爱好真理,虽然在权贵前面,还是不屈不挠地坚持他自己的原则。1608年女王伊丽莎白死去已经五年了,培根在女王时代未曾获得一官半爵,本无旧恩之可言。詹姆士王登位后,培根才禄位高升,詹姆士王对于伊丽莎白的印象又不很好,乃培根竟敢写出对女王备极崇拜的“追思词”,呈诸詹姆士为模范,以致触怒詹姆士王而不惜,不是一个超凡的人物能够这样做吗?“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我们且拿这两句话来作为培根品质的定评吧。

【注释】

[1]或说培根进剑桥时是12岁,据Mary Sturt1932年出版的《培根传》改。

[2]参看上引《培根传》,英文原版,第2页。

[3]参看上引《培根传》,英文原版,第2页。(www.chuimin.cn)

[4]Gray's Fun.按这讲习所和Funer Temple,Middle Temple,Lincoln's Fun是英国四个法学会的处所,在伦敦法院附近,法学家与律师汇聚其间,数百年为英国讲习法律的最高学府,一直到现在还是有其学术地位。——作者

[5]参看上引《培根传》,英文原版,第16—18、23页,培根致其姨母与姨父的三封信。

[6]试用律师是我对Utter Barrister的试译。查英国伦敦法学会所维持的讲习所,即Funs of Court,有三种学衔:律师Benches、试用律师Utter Barrister和见习律师Funer Barrister。试用律师已有在法院辩护的权利,和讼师Solicitor只有代办法律文件和法律手续者不同。——作者

[7]英国国会贵族院,即议院,也就是上诉的最高法院和行政最高检察院和法院,而培根只是普通最高法院的大法官Lord chancellor。——作者

[8]译培根语,见Mary Sturt:《培根传》,英文原版,第10页。

[9]译Mary Sturt:《培根传》,英文原版,第22页。——作者

[10]译培根语,见Mary Sturt:《培根传》,英文原版,第22页。

[11]按以沙士伯爵案判决于女王伊丽莎白王朝,时在1601年。

[12]“检察长”和“最高法院律师长”是英国官名Solicitor-general和attorney-general的试译。——作者

[13]Lord chancellor之译。——作者

[14]Mary Sturt曾写《培根传》,1932年出版于英国伦敦。——作者

[15]参看上引《培根传》,第115—116页。

[16]译禅尼:《哲学史》,1926年,法文原版,第656页。

[17]译司徒尔特:《培根传》语,见该书原英文版序,第11—12页。

[18]参看司徒尔特:《培根传》,原英文版,第79页。

[19]参看司徒尔特:《培根传》,原英文版,第172、175页。

[20]见上引《培根传》第187、192页。

[21]参看上引《培根传》第2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