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古代封建制度解析-杨东莼文集·专著卷(上中下)

古代封建制度解析-杨东莼文集·专著卷(上中下)

【摘要】:相传封建制度始于黄帝,这自然不可据为信史。唐、虞之世,据古史所载,也行封建之制,并有朝觐巡狩,以规定天子和诸侯的关系。降至夏、商二代,天子的权力虽逐渐加大,国家的雏形虽已粗具,但征诸古史,却不见其时有明确的封建制度。至周,而封建制度始正式确立。将它通之于封建制度之中,则上下相维,脉络贯通,使政治组织形成为灵活的有机体。周初的封建制度,并非一蹴而成,其间也经过相当的时间。周初的封建制度,大抵如此。

相传封建制度始于黄帝,这自然不可据为信史。唐、虞之世,据古史所载,也行封建之制,并有朝觐巡狩,以规定天子和诸侯的关系。大抵当时所谓侯国,只是邃古自然发生的部落,其酋长各私其土,各子其民,既非天子所能建置,也非天子所能废除,不过名义上奉天子为共主罢了。即令天子分封,实际上也不外就其原有土地而封之,使自主其国;当时天子的政令不但不能直达侯国,甚至侯国还要干预天子的行政。像这样的情形,还说不上是完备的封建制度。降至夏、商二代,天子的权力虽逐渐加大,国家的雏形虽已粗具,但征诸古史,却不见其时有明确的封建制度。以理推之,当时所谓万国和诸侯三千〔69〕,也不过是自然发生的部落,君臣之分,固未明定。至周,而封建制度始正式确立。封建制度至周初才确立,决不是偶然的:第一,周人用武力取得天下以后,把商人及其同党镇压到无法反抗的地步,于是造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局面,周人就在这种局面之下,确立世禄井田制度,其时国王有支配全国土地之权,于是分封同姓和功臣,才能够由国王的意思去分配。第二,因为周人农业特别发达,于是适应这种经济基础,始确立宗法之制;宗法之制是周人社会组织的神经中枢。将它通之于封建制度之中,则上下相维,脉络贯通,使政治组织形成为灵活的有机体。第三,由于土地的授受〔70〕和世禄井田制度的确立,于是自天子诸侯卿大夫以至庶人,其间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也就随之而确立:阶级的隶属,界限森严,不可逾越;从而所谓名分和礼制,才由是显出其重大的作用。第四,食土食禄的贵族,或从事于政治,或从事于征战,或从事于学术,养尊处优,决无戮力田亩从事耕种的,于是耕种成为庶人的专业,庶人被束缚在土地之上,终日勤劳,以奉贵族,其结果自给自足的庄园制〔71〕因以形成,而封建制度的特征,便益加显明。周人具备了这些条件,所以封建制度至周初始正式确立。

周初的封建制度,并非一蹴而成,其间也经过相当的时间。原来自武王灭商之后,便封黄帝之后于蓟(河北今县),唐尧之后于祝(今山东长清县),虞舜之后于陈(今河南淮阳县),叫做三恪。又封夏禹之后东楼公于杞(河南今县),商汤之后武庚于殷,叫做二王之后。武王假借“追思先圣王”的美名,就已表示了“政由我出”的态度。同时又新封同姓和功臣,使与旧有侯国杂处,以收监视和牵制之效。这样一来,旧有诸侯,便不敢不慑服于周,以接受武王的封号。到了平定武庚、管、蔡之后,“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众建亲戚以藩屏周”。周公立国七十一:而姬姓独居五十三〔72〕,又设左右二伯:自陕以东,周公主之,以西召公主之〔73〕。周初封建制度,至是完全确立。其列爵、分土、置军、置卿均有等级〔74〕,兹分述如下:(一)列爵五等:公、侯、伯、子、男。(二)分土三等:公、侯方百里,伯方七十里,子、男方五十里,不及五十里者,不直属于天子,叫做附庸。(三)置军:方伯二师,诸侯一师,天子自统六师〔75〕。(四)置卿:大国(公侯之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伯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子男之国)二卿,皆命于其君〔76〕。至于中央和侯国的关系,据《周礼》所载,则有朝聘、盟约、贡物、刑罚、庆贺、哀恤五者以维系之〔77〕。周初的封建制度,大抵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