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修理限时10分钟,利用损坏轮椅将被判红牌

修理限时10分钟,利用损坏轮椅将被判红牌

【摘要】:违反规则将被处罚。如果选手轮椅损坏或者表现出破损,裁判允许一定时间内修理或者更换,最长10分钟后应开始比赛。利用损坏轮椅而在比赛中获利,将被判罚红牌。主要观察非持剑手阻挡有效部位,或重剑比赛击中地面得分、改变座位谋利、臀部抬离轮椅以及规则中明确规定的犯规动作。

该规则各条款必须“不可修改的”用于IWF正式比赛中,即:

轮椅击剑世界锦标赛各类比赛;

残奥会击剑比赛;

轮椅击剑世界杯比赛。

1.运动员的服装、装备由运动员个人负责,并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在击剑比赛场地(或训练场地)热身或者训练的运动员,必须穿着击剑服、佩戴相关检测通过的装备。

授课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护胸板、击剑手套、面具。学员至少穿着面具和手套。

未按照以上规定的人员,比赛监督和技术代表必须对其进行处罚,出示黄牌警告,如再次违反规定,将处黑牌。

3.规则中提到的安全措施只是尽可能保障运动员的安全,但是并不能保证。

16.持剑方法(略)

17.准备开始(略)

18.开始、停止、重新开始(略)

19.选手位置接近(略)

22.非持剑手置换:

22.1 使用非持剑手进行进攻或防守的行为都是违规的,视为犯规。因此而得分将被取消,并被红牌判罚。

22.2 花剑和佩剑比赛,为避免被刺中而用身体其他部位或者其他非常规动作遮挡有效部位的行为也是要被处罚的,得分也将被取消。选手用非有效部位遮挡对方进攻将被处罚黄牌,而对手将被鼓励判罚。

22.3 比赛中,选手使用非持剑手触及器械任何部位,得分都将被取消。

23.

23.1 比赛中,裁判判决选手使用非持剑手或臂,或者使用非有效部位遮挡,可请由技术委员会指派的中立裁判帮助。

23.2 击剑台每侧有一名裁判,观察整个比赛,发现选手遮挡或使用非持剑手帮助等,举手示意或者主裁询问时给予辅助判罚。

24.“开始”口令。

严禁在口令“开始”前移动或进攻。违反规则将被处罚。

25.离开轮椅。

如果运动员的脚离开了轮椅的脚踏板或利用地面取得有利条件,将被判罚,并取消得分。

26.离开轮椅座位也将受到处罚。半边臀部抬起是允许的。

27.失去平衡。

27.1 当选手进攻时失去平衡或者脱离轮椅时,裁判要马上喊停止,不予处罚。然而经常的、故意的类似失去平衡将被判罚黄牌。故意松开轮椅导致距离加大将判罚红牌。

27.2 在松开轮椅失去平衡前,得分有效;否则无效。

28.轮椅损坏。

如果选手轮椅损坏或者表现出破损,裁判允许一定时间内修理或者更换,最长10分钟后应开始比赛。如果选手不能继续比赛,应判决选手退赛(个人赛),或者更换选手(团体赛)。同一天内,不允许同样问题中断比赛,除非是其他问题。利用损坏轮椅而在比赛中获利,将被判罚红牌。

29.与残疾相关的事故。

比赛中出现与残疾有关联的状况发生,如无意识的抽搐,裁判应使用预防不公平得利法则,暂停比赛,给予充分的时间恢复身体状况。

30.比赛时间。

30.1 比赛持续时间是整个比赛的有效时间,即在口令“开始”至“停止”之间的比赛时间。

30.2 由裁判或者计时员负责控制比赛时间。在所有正式比赛中,计时器都应放置比赛场地中给予显示,运动员、裁判员以及观察员都能清晰的看到。

30.3 有效比赛时间是:

• 预 赛:5剑,最长3分钟。

• 淘汰赛:15剑,每赛段3分钟,共三个赛段,最长9分钟。每赛段中间休息1分钟。

• 团体赛:每个选手比赛最长都是3分钟。

31.

31.1 选手可以在比赛中断期间询问比赛时间。

31.2 选手采取不适当的方法拖延时间将被处罚。

32.

32.1 比赛时间规定,计时器连接着计分器(根据IWF竞赛规则执行),比赛结束时自动发出一个声响,并自动切断连接的计分器,断开前的得分有效。比赛时间停止在声响时。

32.2 如果计时器未连接计分器,计时员应喊“停止”(或做出声音信号)来终止比赛。即使突然发起进攻也是无效的。

32.3 计时员计时错误或者计时器出问题,裁判必须自行估算比赛时间。

32.4 使用无线设施时,如果比赛时间到,尽管亮灯,但是该击中不会被记录下来。

33.受伤或抽筋,取消比赛。

33.1 比赛中发生受伤或者抽筋的情况,由IWF指定的医生证明并确认,比赛最多可以暂停10分钟,计时应从医生为其治疗或建议时起(严格用于医疗)。如果医生认为选手不能继续比赛,将决定选手退出比赛(个人赛),或者换人(团体赛)。

33.2 在当天剩余比赛时间里,该选手不允许用同样的伤病提出暂停,除非是其他伤病或抽筋。

33.3 选手要求暂停比赛,而被IWF官员或有职责医生证明是无理要求,该选手将被处罚。

33.4 团体赛中,如果选手被医生裁定不能继续比赛,仍然可以由同一医生决定是否参加同一天的其余团体赛。

33.5 技术官员将修改比赛顺序以保障比赛顺利进行。

34.

34.1 作为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必须遵守规则并要求所有参赛者遵守规则,用极端认真、公正的态度来执裁。

34.2 裁判员不能在比赛中担任其他职务,例如技术委员会成员、领队、国家协会官员,以及教练等。

35.裁判员。

35.1 所有击剑比赛都应由获得IWF资格认证的,具有IWF裁判证书的裁判裁决比赛。

35.2 裁判员职责:

• 负责点名;

• 指挥比赛;

• 每场比赛前,根据相关规则检查运动员的剑、轮椅、服装及其他装备;

• 检查裁判器等相关电子设备,主动或受比赛队长等要求对裁判器进行检查,确定可能出现故障的地方。防止运动员以切断器材电源或擅自更换器材的方式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 监督助理裁判员、计时员、计分员等工作;

• 裁判根据情况可坐或走动,以便可清晰观察到比赛和比赛裁判器等电子设备的显示情况;

• 对犯规进行处罚;。

• 判定击中;

• 维持秩序;

• 如有必要,可与电子裁判器专家商议。

36.助理裁判

36.1 裁判员可使用辅助的电子裁判器或者两名助理裁判员进行执裁。主要观察非持剑手阻挡有效部位,或重剑比赛击中地面得分、改变座位谋利、臀部抬离轮椅以及规则中明确规定的犯规动作。

36.2 对于个人赛的决赛(前四名)以及团体赛的决赛(前两名)都应遵守该措施。

36.3 助理裁判员分别站在主裁判两侧,并且在剑台两边,观察整个比赛过程。

36.4 助理裁判应在比赛中间或每局之后交换场地,以免始终观察同一名运动员或队伍。

36.5 裁判员和录像裁判的选派。

残奥会、世锦赛和地区锦标赛录像裁判职责:

• 具有IWF击剑裁判员资格证书;

• 受过录像专业培训;

• 和正在比赛中的运动员不是同一国籍;

• 和主裁判不是同一国籍。

37.个人赛。

37.1 循环赛和淘汰赛,裁判委员会代表通过抽签选定裁判。

37.2 循环赛,裁判员要与该小组中所有运动员的国籍不同。

37.3 对于每一剑种的淘汰赛,裁判委员会将所有裁判中最优秀的裁判列一个表(根据赛季中得分)。这些裁判将按照抽签方式,从最少7~8名裁判员中随机抽裁判,按表格顺序进行。裁判国籍要与参赛运动员国籍不同。

37.4 每轮比赛后,裁判委员会可以取消一名或几名表现令人不满意的裁判。这个决定要由裁判委员会的多数成员决定。然而,除了特殊情况外,一名裁判在比赛进行中是不能被替换下场的。因此,要由裁判委员会多数代表做出决定(此规则也适用于团体赛)。

37.5 对于前4名的决赛,裁判委员会将从7~8名与运动员国籍不同的裁判员中随机抽取4名。在决赛开始前10分钟,裁判委员会根据以下顺序随机抽取每场比赛的裁判:半决赛第一场、半决赛第二场、决赛,以及第三名比赛。

37.6 录像裁判的指派也要通过抽签进行随机抽取。录像裁判的姓名和国籍要同样标注在场记单上裁判员名字旁。

38.团体赛。

团体赛有两名裁判,同样也适用上述规则。

39.世界杯赛。

技术代表有权解释规则,IWF指派观察员协助。

40.击中的裁决。

40.1 通过裁判器显示的信号来确定击中的结果。可以参考助理裁判员的意见。

40.2 只有裁判器亮灯或延长灯显示信号,才能判定击中。在任何情况下,只要裁判器没有正常显示击中信号,主裁判就不能判决一名运动员被击中(罚剑情况除外)。

41.另一方面,裁判可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一次裁判器正常信号的击中。

42.击中的有效性和优先权。

42.1 交锋一停止,裁判员简要分析最后一个连续交锋动作。

42.2 在确定了击中的情形后,裁判员运用规则,判决哪位运动员被击中,或者双方都被击中(重剑),或者是任何击中都无效。

42.3 录像回放系统。

42.3.1 录像回放系统在三个剑种的世锦赛、残奥会比赛中是强制要求使用的。其他IWF比赛没有特殊要求。

• 世锦赛的个人赛,录像回放系统必须在四分之一赛(前8名选手)开始使用。在团体赛时,在半决赛开始使用。4套录像回放系统是必要的;

• 残奥会的个人赛和团体赛,录像回放系统在所有剑种、所有赛段都是必须的。

42.3.2 上诉

不论是个人赛还是团体赛,只有比赛中的运动员可以要求查看录像回放。

• 个人赛,运动员可以:

– 小组循环赛,每场比赛一次申请回放;

– 淘汰赛,两次机会申请回放。

如果裁判判决要求看回放的运动员理由正确,则该运动员其后继续保有上诉的权力;

• 团体赛,每局比赛运动员都有一次录像回放的权利,当裁判判决其理由正确时,他将一直拥有这个权利;

• 当有录像回放时,裁判要来到录像回放屏幕前,与录像裁判一起观看录像内容,当分析结束后,裁判告知他最终的决定。

42.3.3 每次录像回放的次数不能超过4次,裁判可以选择常速或慢速回放。

42.3.4 所有剑种,在任何时候,裁判都有权在做出裁决前观看录像内容。

42.3.5 比赛最后一剑时,如果双方比分相同,裁判员必须在做出决定之前观看录像内容。

42.3.6 任何时候录像裁判都有权要求裁判观看录像回放内容。

42.3.7 在裁判和录像裁判根据录像内容做出分析后,不论是:

• 裁判主动查看的;

• 运动员要求的;

• 最后一剑前比分相同时;

• 录像裁判要求的。

裁判判决是决定性的,再申请回放同一录像不被允许。

42.4 裁判使用以下手势(略)

43.裁判员检查装备器材

43.1 每场循环赛和团体淘汰赛前,裁判员召集全部选手做如下检查:

• 所有剑种,运动员器材均具备国际剑联合格标志(服装、面具);

• 花剑,在坐直、准备及进攻等各种姿势时,金属衣都严格符合器材规则;

• 重剑,服装面料没有过于光滑的表面,符合规则;

• 佩剑,在坐直、准备及进攻等各种姿势时,金属衣都严格符合器材规则;

• 三个剑种,每位选手在外防护衣内都穿着一件合格的保护背心,可抗800牛顿力量;

• 在三个剑种中,任何运动员都不允许在比赛过程中,通过佩戴电子交流设备,与场外的人进行交流;

• 轮椅符合相关规定,并在明显的位置上有核查标示;

• 假肢应摘除。

在世界杯和世锦赛的循环赛、淘汰赛,相应的装备检查在点名前结束。残奥会的淘汰赛及决赛,相关检查在集结区完成。IWF组织的赛事必须提供相应的检查区域。

43.2 残奥会的淘汰赛和决赛,世界锦标赛和洲际锦标赛的决赛,世界杯的决赛,每场比赛的双方选手都应在入场前30分钟时,到剑台附近的器材检验区去。他们的器材将由电动器材委员会(SEMI)负责检查(世界杯决赛中由指定的专家负责)。如果受检器材有问题,将立即更换,不受处罚。电动器材委员会代表将检查过的手线、面具及剑交给裁判。入场前10分钟,运动员到比赛指定的裁判处报到。裁判员在入场区把手线交给每位选手。他将检验运动员是否都穿着合格的保护背心。

43.3 直到入场时刻为止,裁判和运动员应一起站在入场区中。在比赛场地,裁判员把比赛用剑给予双方运动员,插入手线。在击剑台上做任何检查。

43.4 竞赛组织者应提供一块等候区,使选手们在装备检验程序进行时可以热身。

44.

44.1 除上述检验措施外,比赛的主裁判还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动地或应运动员或队长的要求,亲自检验比赛选手的器材,也可以核查已完成的检验,甚至可以进行新的检验。

44.2 每场比赛前,裁判员应按规则检验运动员的服装、剑和面罩上的检验标记,检查花剑和重剑护手盘内导线的绝缘性能和剑尖弹簧的压力。每次更换比赛用剑都要重复检查导线的绝缘性能和剑尖弹簧的压力。对所有三个剑种,都要检查运动员是否佩戴有电子交流设备,防止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与场外的人进行交流。

44.3 对于重剑,裁判应检查电动剑尖的整个行程和剩余行程。

• 在剑尖底座和按钮之间插入一块1.5毫米厚的薄片检查剑尖整个行程。这块薄片由组委会提供,可以有0.05毫米的误差,即1.45毫米~1.55毫米;

• 在剑尖底座和按钮之间插入一块0.5毫米厚的薄片检查剩余行程。对剑尖的压力不应引起裁判器显示信号。此薄片由组委会提供,可以有0.05毫米的误差,即0.45毫米~0.55毫米。

44.4 有关重量的检验标准,参见器材规则。

44.5 检验过的备用器材由裁判员在开赛前放置在选手一侧的剑台附近。

45.不合格器材。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运动员持有不符合规则的器材上场,该器材将立即被扣留,并送交负责的专家检查。问题器材只有在因检查并采取了措施以后,才能归还本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如有必要),运动员要支付修理费用。再次使用以前,该器材将要重新检查。

45.1 当运动员上场时:

• 只带一支合格剑;

• 只带一根合格手线;

• 所带的一支剑或手线不能正常运行,或者不符合规则;

• 没有保护背心;

• 所穿金属衣不能完全覆盖有效部位;

• 服装不符合规则;

• 轮椅不符合规定。

裁判员将按规定对他进行处罚。

45.2 在比赛中,当证实可能是由比赛引起的器材不符合规则时:

• 金属衣有洞,击中时没有显示有效信号;

• 比赛用剑或手线出现故障;

• 剑尖弹簧压力不足;

• 电动剑尖行程不符合规定。

裁判员将不给予警告和处罚,有故障的剑做出的有效击中将被承认。但是,即使在比赛中,当运动员声明可以开始比赛了,如果他的武器剑身的弓形不符合规定,将给予黄牌处罚。

45.3

45.3.1 如果在运动员上场时或比赛期间,发现其所使用器材不具备事先检验过的标记,裁判员将:

• 取消犯规运动员可能击中的最后一剑;

• 根据规定给予其处罚:

– 不合规则,但在预先检查中又属于不受处罚范围,裁判员将给犯规运动员按规定的处罚;

– 被事先检验合格,但出现了一些可能因故意改动而引起的不合格现象;

– 检验认可的标记被伪造或被移位;

– 经过改动,能够随意引起裁判器记录击中,或使裁判器不发生作用;

– 佩戴有比赛中可以与场外人员进行交流的电子通信设备。

如有上述情况,裁判员应当立即扣下其器材(用剑、手线、金属衣或面罩),并且请负责专家检查。

45.3.2 在听取做出证明的专家(残奥会、世锦赛的击剑赛事电动器材委员会的一名成员)的意见后,裁判员将给予处罚。

45.3.3 在等候裁判员的裁决时,当场比赛中止,但循环赛的其他比赛可以继续进行。

45.4 运动员在剑台上点到时都要身着符合规定的比赛服:

45.4.1 保护服的后背要印有运动员的名字及国籍,重剑比赛围裙下端也要有国籍标志(所有IWF官方比赛)。

45.4.2 按照以下要求身着国家队队服:

残奥会、世锦赛及洲际锦标赛:所有环节的比赛(个人和团体赛事);

世界杯赛:所有个人和团体赛。

如果出现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

• 如在残奥会,世锦赛及洲际锦标赛出现队服违规,裁判取消违规运动员比赛资格,他将不能参加以后的比赛;

• 如在世界杯赛出现队服违规,裁判将判罚运动员红牌,但运动员可继续参加比赛。

同样处罚也适用于比赛服后背缺少名字和国籍的,重剑比赛围裙底部缺少国籍标识的。该原则同样适用于世界杯少年赛及世界和洲际少年赛事。

45.5 如果导电背心或围裙不符合规定,运动员要穿上备用背心或围裙。如果这件备用背心的后背没有印有运动员的姓名和国籍或者围裙下端没有国籍标示,则他可以在下一场比赛之前去印刷。如果没有,除了不可抗外力,裁判员将会淘汰该运动员,他将不能参加后面的比赛。

为了确定击剑比赛所需要的合适距离,运动员要竖直坐在轮椅的中央。运动员甲持剑手大臂抬起成水平角度指向对手,小臂上举与大臂成直角;运动员乙伸直持剑手臂用其剑头顶端触到运动员甲小臂的内侧。双方换姿势再做同样测试。两名运动员都必须测试距离,如果运动员的臂长不同,应由手臂较短的运动员选择距离,但无论如何不能超过较长手臂运动员的距离。若出现争议,裁判员将做出最后的决定。

活动严重受限运动员(C级)可以通过一个探出小臂10厘米的点来测定距离。双方运动员同意该距离,则不能再更改。

听到“准备”口令,双方运动员要做出正确准备姿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双方剑没有接触;

• 剑尖未超越对手的防护部位;

• 裁判确保双方利用不公平的姿势取得较明显优势。

46.击中的方法。

46.1 花剑是仅使用前插的剑种。因此,这种剑的攻击动作是使用剑尖的,并且只能使用剑尖。

46.2 在比赛过程中(“开始”与“停”口令之间)明确禁止用剑尖在金属场地上挤压或拖拉。同样禁止任何时候在剑台上矫正剑条。任何犯规行为将受到处罚。

47.有效部位。

47.1 只有击中有效部位才能得分。

47.2 有效部位除去四肢和头部,限于躯干,向上至衣领顶端,直至锁骨顶端以上6厘米处为止;侧面至袖子缝线,应经过肱骨尖端;向下沿脊背上一条水平走向的线,经过胯骨顶端,并由此通过一条直线,在腹股沟折皱处的连接点相交。同样包括下巴下1.5厘米至2厘米水平线以下的护颈部分,任何情况下,不能低于肩膀水平线。

48.无效部位。

击中无效部位(无论是直接或由于防守)不得分,但是要停止交锋,并因此取消随后的任何击中。

49.有效部位的延伸。

49.1 当运动员通过不规范姿势,用无效部位代替有效部位时,该无效部位若被击中就算有效击中。

49.2 主裁判可以询问助理裁判,但是他应当独自判定这一击中是否有效。

50.击中的判断。

比赛借助电动裁判器来判断。

51.击中。

对于击中的判断,只能以电子裁判器显示信号为准。任何情况下,只要裁判器没有记录击中信号,裁判员就不能宣布击中,规则规定相关处罚击中除外。

52.使用裁判器时应注意以下情况:

52.1 如果击中无效部位,裁判器将不记录在同侧可能做出的有效击中。

52.2 如果两次或几次击中是同时的,但是在时间上各有优先,裁判器的信号无法显示。

53.取消击中。

53.1 裁判员将不考虑由于以下情况产生的击中信号:

• 在“开始”之前或“停”之后做出的动作;

• 击中对手以外的任何其他物体或对手的器材。

53.2 运动员如果故意用剑尖触及地面或对手以外任何表面,从而引起击中信号,将受到处罚。

53.3 禁止运动员用自己用剑非绝缘的部分接触自己的金属背心,企图引起裁判器失灵,避免被击中。如果犯此类错误,裁判将对犯规运动员执行处罚。该运动员由此可能的击中将被取消。

54.

54.1 裁判员必须考虑到电动器材可能发生的故障,特别是:

• 在实际确认重新开始前(“开始”口令前),并且场上器材没有任何更换的情况下,裁判认真监督下进行的测试后确认有下列情况,裁判员应当取消刚刚认可的一次击中(彩色灯亮):

– 宣布被击中的运动员身上显示“有效”信号,而实际并未产生有效击中;

– 被击中的运动员做出一次无效击中,而裁判器没记录下来;

– 宣布被击中的运动员做出有效击中,但未任何信号显示;

– 宣布被击中的运动员引起的信号没有稳定持续出现在裁判器上。

• 另外,当裁判员已经判定某一运动员的击中有优先权时,尽管随后测试确认,宣布被击中的运动员做出的一次有效击中被记录为无效,或者宣布被击中的运动员的武器一直显示无效信号,就不必取消此次击中。

• 一名运动员器材不符合器材规则规定,如果击中无效部位而显示信号,也将不被取消。

54.2 裁判还应当执行以下规则:

• 只有确认故障前的最后一次击中可被取消;

• 在裁判员做出裁决前,运动员未经裁判员的同意,就已着手改动或更换自己的器材,将失去取消击中的权利;

• 如果比赛已重新开始,运动员就不能再要求取消重新比赛前已被确认对自己的击中;

• 设备的问题(包括运动员自己的器材),对于可能判罚的取消不是十分重要的;

• 没必要每次重复试验以确认故障,但该故障应至少一次得到裁判本人确认。确认过程可由裁判自己或在他指挥下进行;

• 比赛中被显示击中的运动员剑身折断,该击中可以被取消,除非很明显地判断剑身是在被击中之后断裂;

• 裁判员应特别注意裁判器没有显示或不正常显示的击中。如该故障重复出现,裁判应当要求在场的电动器材委员会成员或专职技术专家帮助,以检查器材是否符合规则;

• 在专家检查之前,裁判员保证运动员装备或电动设备不能有任何改变。

54.3 如故障不可能进行检查,该击中将被视为“可疑”并被取消。

54.4 如果裁判器显示双侧同时有效击中信号,而裁判员无法准确判定优先击中时,判双方重新比赛。

54.5 在执行一般规则时,虽然任何信号都不显示,但当比赛变得混乱,而裁判员无法分析时,应当中止比赛。

54.6 裁判员同样应该注意金属剑台的状况。如果剑台上有洞,可能影响准确记录时,他将不准许比赛开始或继续进行(组织者必须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更换金属剑台)。

击中的有效性和优先性

55.裁判员根据花剑相关原则,单独对击中的有效性或优先性做出裁决。

56.比赛准则。

56.1 每次进攻,即从最初的进攻动作正确完成,攻击被防守或完全避开的一系列连贯动作过程。

56.2 为了判断一个进攻是否正确,应考虑到以下情况:

• 直接或间接地简单进攻的正确方法:伸直手臂,剑尖威胁有效部位;

• 复杂进攻的正确方法:伸出手臂做第一个假动作,剑尖威胁有效部位,手臂不收回并连续进攻动作;

• 用弯曲(假)臂做的动作,不论是简单的、复杂的,还是假动作,都不被判定为进攻,而是视为对对手进攻或防守而做的准备动作。

56.3 为了判断进攻的优先权,应注意以下几点:

• 如果发动进攻时,对手不处于“击剑线”姿势(主动姿势),那么可以运用直刺、转移刺、交叉刺发动进攻或运用击打有效假动作,迫使对手防守;

• 如果发动进攻时,对手处于“击剑线”的姿势(主动姿势),进攻者应该先打偏对手的剑,裁判员应注意到轻微的接触不能视为足以打开对手的剑;

• 如果进攻者企图打偏对手的剑,未果(或被避开),进攻优先权转移到对方。

57.防守时有权还击:简单还击可以是直接或间接的,但为防止进攻者随后的攻击,还击动作应当毫不犹豫或连贯完成。

58.复杂进攻中如果对手做假动作碰到武器,他有权还击。

59.在复杂进攻时,对手有权反攻,但是必须在一个击剑时间的进攻结束之前反攻才有效,即反攻必须在进攻者已经开始进攻的最后一个动作终止之前击中。

击中的判断:

60.在执行花剑的基本规则时,裁判员应按下述判定:

60.1 在一个回合中,双方运动员同时被击中,视为同时动作,或视为同时相互击中。

60.2 同时动作是由于双方运动员同时意识到和做出动作而发动进攻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其中一方击中无效部位,双方击中均被取消。

60.3 如相互击中是一名运动员的错误动作的结果。因此,在两次击中之间没有一个时间点,判定情况如下:

60.4 只有被攻击者一方被击中:

• 或他对一个简单进攻进行反攻;

• 或他不防守而是竭力躲闪,但没有成功;

• 或他在一次防守成功之后,停顿了片刻,使对手得以再次进攻(连续进攻、再次或重新进攻);(https://www.chuimin.cn)

• 或没及时对一个复杂的进攻进行反攻;

• 或他处于“击剑线”姿势(主动姿势),在对手一次击打或一个缠绕打开他的剑之后,他没有对进攻者直接做出的劈刺进行防守,而是出手进攻,或者做主动姿势。

60.5 只有进攻者一方被击中:

• 如果当对手处于主动姿势时,他进攻却没有打偏对手的剑。裁判员应注意到,轻微接触不能视为足以打偏对手的剑;

• 如果他寻找对手的剑而没有碰到(或已被对方避开)而继续进攻;

• 或在一个复杂进攻中,对手已碰到剑并立即进行还击时,他仍继续进攻;

• 或在一个复杂进攻中,他略有犹豫,而对手做出反攻,而他继续进攻;

• 如果在一次复杂进攻中,做最后一个动作前的被反击;

• 如果开始进攻时对手躲避,他采用连续或重新进攻,对手在防守后,同时进行直接简单还击,且没有回收手臂。

60.6 裁判员在发现互相击中时,尚不能清楚判断错误属于哪一方时,应命令双方运动员恢复准备姿势重新比赛。

61.

61.1 重剑是前刺的一种武器。因此这种武器的攻击动作是使用剑尖进行,并且只能使用剑尖。

61.2 在比赛中(口令“开始”与“停”期间),明确禁止将剑尖在金属剑台挤压或拖拉,也禁止在剑台上矫正武器。任何犯规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62.有效部位包括运动员整个身体上部分,包括运动员处于实战姿势时大腿与躯干交接处平行线(围裙上沿)以上所有部位。

无效部位的击中或击中剑框架都是无效的。

63.比赛组织者提供专门围裙覆盖无效部位。围裙还覆盖相关设施。围裙只是不覆盖有效部位,并牢固的在规定位置上,不会因比赛的移动而改变位置。连接裁判器的夹子在裁判的视野内,如果该夹子移动或者脱落,裁判应判比赛停止,取消任何击中。相互击中时,一方确定击中,一方怀疑击中围裙,由确定击中的运动员来选择接受或取消相互击中。

64.

64.1 重剑比赛借助一台电动裁判器来判断。

64.2 当两名运动员都被击中,而裁判器记录的两次击中都有效,就是双中,每人都算击中一次。

基本规则

65.判断击中只能以裁判器显示信号为准。在任何情况下,只要裁判器没有按常规显示击中信号,裁判就不能判决某一个运动员被击中(罚剑的情况除外)。

66

66.1 裁判员在裁决中不考虑由以下原因产生的击中信号:

• 在口令“开始”之前或“停”之后的击中信号;

• 由于重剑剑头碰撞或者击中金属地面引起的击中信号;

• 击中对手以外的物体或对手的装备。

66.2 运动员如果故意用剑尖击中对手以外的任何部位而引起的信号,他将受到处罚。

67.裁判员还应考虑到电动器材可能发生的故障,在下列情况中应当取消已显示击中信号的最后一剑:

• 如果刺中运动员护手盘而显示击中的信号,或者刺中金属台面引起裁判器信号显示;

• 如果显示被击中的运动员完成一次合乎规则的击中,而裁判器没有显示击中信号;

• 如果显示被击中信号的运动员一侧裁判器不正常显示,例如:由于对剑的击打,对手的几个动作,或者由于合理击中之外的任何其他原因;

• 如果显示被击中信号的运动员做出一次击中所产生的信号被对手后来的一次击中所取代;

• 特殊情况

– 如果相互击中包括一次有效击中和一次无效击中(击中对手以外的地方,或者失去平衡后的击中),只保留有效击中;

– 如果相互击中包括一个确定击中和一个可疑击中(电动设备出故障),由确定击中的运动员来选择接受或取消相互击中。

68.裁判员还应该执行以下取消击中的规则:

• 只有确认故障之前的最后一剑可以取消,这一故障只对显示被刺中的一方无利;

• 应在比赛暂停后不更换使用器材的情况下,由裁判监督立即进行测试,以确认故障;

• 测试只是确认是否真的存在由于某一故障而出现判断失误的可能性。至于这一故障在整个电动设备中的位置,包括运动员任何一方的个人装备中的位置,都不影响最后判断;

• 运动员没有经过裁判员的同意,在做出裁决之前就着手改动或调换自己的器材,将失去取消被击中的权利。同样,在重新开始准备姿势和比赛以后,运动员也不能再要求取消重新开始之前的被击中;

• 对于击中的取消来说,确认故障没有必要每次重复测试,但毫无疑问必须至少得到裁判员的一次确认;

• 如果第67条指出的事件是由于运动员手线从接触插头上脱落而发生的(或在运动员手边,或在其背后),就不能取消击中。然而,如果器材规则规定的安全装置不起作用或在运动员背后插头断开的情况下,击中应取消;

• 护手盘、剑身或其他地方出现一些由氧化物、胶水、油漆或任何一种物质形成的或大或小的绝缘斑点,对手击中这些斑点可能引起信号,或者剑身顶端的电动剑头固定得不牢,可以用手拧紧或拧松,这些都不能成为理由来取消被显示的击中;

• 显示被击中的运动员剑身破裂,击中可被取消。除非明显确定剑身破裂是在击中以后发生的;

• 如果刺破金属台,同时对手一方亮灯,击中应取消;

• 无论任何突发原因,还不能进行故障检查,击中都视为可疑击中,并被取消;

• 裁判员应特别注意裁判器没有显示或异常显示的击中。如类似故障重复出现,裁判员应求助于在场的器材设备电动信号委员会(SEMI)成员,或一名专职的技术专家,以核查器材是否符合规则。在专家检查之前,裁判员应保证无论运动员装备还是电动设备都不能有任何改动。

69.裁判员还应当注意金属台面的状况;如果场地有洞,可能扰乱信号或引起事故,将不准许比赛开始或继续进行(组织者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便能够迅速维修或更换金属场地)。

为了确定击剑比赛所需要的合适距离,运动员要竖直坐在轮椅的中央。运动员甲持剑手臂大臂抬起成水平角度指向运动员乙,小臂上举与大臂成直角;运动员乙伸直持剑手臂,用其剑头顶端触到运动员甲的小臂。如果运动员的臂长不同,应由手臂较短的运动员选择距离,但无论如何不能超过较长手臂运动员的距离。若出现争议,裁判员将做出最后的决定。

活动严重困难的运动员可以通过一个探出小臂10厘米的点来测定距离。一旦两名运动员同意了该距离,则不能再更改。

在听到“预备”的口令时,运动员应采取符合以下要求的实战姿势:

• 双方的剑身不接触;

• 剑尖不能向前越过对手的剑。裁判员应保证运动员都不能将手臂大幅前伸以取得不公正的优势。

70.

70.1 佩剑是一种使用剑尖、剑刃和剑背的武器。

70.2 用剑刃、扁平部分或剑背做出的任何劈打都算击中(正劈和反劈)。

70.3 禁止使用护手盘劈打。因护手盘劈打而产生的所有有效击中均应取消,该运动员将受到处罚。

70.4 通过剑身的劈打,是指劈打时同时碰到对手的剑和有效部位。即只要是明显击中有效部位,就算有效。

70.5 任何比赛时间都禁止在剑台上矫正武器。犯规将受处罚。

71.只有击中有效部位才算得分。

运动员处于实战姿势时,有效部位包括由大腿和躯干形成的褶痕顶点水平线以上的身体任何部分。

72.

72.1 击中有效部位以外地方不算击中,比赛也不停止,随后的击中也不取消。

72.2 如果运动员通过遮挡或者不正常动作,用无效部位取代有效部位,裁判将对其进行处罚。

击中及取消

73.佩剑比赛借助一台电动裁判器来判定。

73.1 判断击中只能以裁判器显示信号为准。在任何情况下,只要裁判器没有按常规显示击中信号,裁判就不能判决某一个运动员被击中(罚剑的情况除外)。比赛口令“开始”前和“停”后的击中也同样无效。

73.2 裁判员应注意电动设备可能发生的故障。特别在重新比赛之前,且场上电子设备没有任何更换,裁判在认真监督下进行测试后确认有以下情况的时候,应取消在裁判器显示击中信号后认可的一次击中:

• 被显示击中的运动员做出一击,但没有引起信号;

• 被显示击中的运动员做出一击引起的信号,裁判器显示上不稳定;

• 被显示击中运动员,而实际上并未被击中,或者是由于击中无效部位或者剑身接触而造成的击中信号。

73.3 如果被击中的运动员的剑不符合器材规则规定(护手盘内外侧、手柄及其剑头的内外部分应绝缘),即使击中剑身而引起信号,击中有效。

73.4 裁判员还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 只有在确认的故障前的最后一次击中可被取消;

• 运动员如果未经裁判员同意,在做出裁决之前着手改动或更换自己的器材,将失去取消击中的权利;

• 如果比赛又重新开始,运动员就不能再要求取消之前已被确认的被击中;

• 设备(包括运动员的器材)发现故障的位置,不影响对于可能发生的击中取消;

• 没有必要每次重复试验故障,但该故障必须至少一次得到裁判的亲自确认。检查过程需由他自己或在他指挥下进行;

• 显示被击中信号的运动员如果剑身断裂,该击中应被取消。除非剑身断裂明显在被击中之后;

• 裁判员应特别注意电子裁判器未显示或异常显示的击中情况。如这些故障重复出现,裁判应当向在场的电动器材委员会成员或专职技术专家求助,以便检查器材是否符合规则;

• 由于意外情况而不能进行故障检查时,击中为可疑击中,应被取消;

• 如果裁判器两侧均显示击中信号将执行“击中的判断”的规定;

• 在根据规则,即使没显示任何比赛信号,只要比赛变为混乱,使裁判无法分析过程,比赛应停止。

74.击中的有效性和优先性。

裁判根据佩剑特有的规则及原则,只能单独对击中的有效性或优先性做出裁决。

75.

75.1 正确实施的进攻被隔挡防守或完全避开,进攻防守动作应连贯。

75.2 进攻的正确做法是,伸直出手臂,用剑尖或剑刃连续威胁对手有效部位。

75.3 正确的前倾进攻应是:

• 简单进攻,伸直手臂,前倾冲刺,完成动作;

• 复杂进攻,即在伸直胳膊开始,做出虚假动作时,再进而完成伸进冲刺进攻,并完成连贯动作。

76.为判断一次进攻正确与否,必须考虑到以下情况:

• 如果发动进攻时,对手正处于准备姿势位置,进攻者应预先打开对手的剑。裁判们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只是轻擦了一下剑,不应视为足以打开对手的剑;

• 如果在寻找对手的剑以便打开它时,并没有碰到对手剑(或已避开),动作的优先权转移到对方;

• 如果在对手不处于准备姿势位置时发动进攻,可以运用直接进攻、转移进攻、交叉进攻,或在进攻前使用假动作(参阅第77.1条),迫使对方防守。

77.

77.1 在复杂进攻中,假动作应正确做出,即:

• 剑尖劈刺假动作:手臂伸直,剑尖连续威胁有效部位;

• 剑刃劈打假动作:手臂伸出,剑身和手臂形成一个135℃左右的钝角,剑刃威胁有效部位。

77.2 在一次复杂进攻中,如果有一个假动作让对手碰到了剑身,他有权还击。

77.3 在一次复杂进攻中,对手有权反攻,但是反攻必须在一次攻击终止之前才有效,即反攻必须在进攻者进攻的最后一个动作终止之前击中。

78.击打进攻。

78.1 用剑身击打进攻,正确且保持其优先权的方法是击打对手剑的薄弱点,即剑身的上方2/3部位。

78.2 在击打进攻中,错误的方法是,击打在对手剑的强势点,即剑身下方1/3部位,同时对手因此得到了及时还击的优先权。

79.

79.1 防守时有权还击;简单还击可以是直接的或间接的,但是为了取消进攻者随后的任何动作,必须立即、毫不犹豫或连续地做出还击。

79.2 对于正劈、反劈和平劈的防守,其目的在于阻止对手向自己有效部位做出劈打的击中,因此:

• 防守的正确做法是,在对手攻击的最后动作之前,关闭相应的线,使得该攻击动作不得不结束,从而阻止对手劈刺的命中;

• 当正确完成防守时,即使对手攻击的剑身顶端因其柔韧性已触及了有效部位,裁判必须宣布并判决攻击动作已被防掉。

80.击中的判断。

在执行佩剑的基本规则时,裁判应作如下判断:

80.1 在比赛中,当双方运动员同时被击中时,称为“同时击中”。是因为双方运动员进攻的想法和动作同时产生;在这种情况下,两人的击中均被取消。

80.2 或者同时击中是由于某一运动员一个明显错误动作的结果。

80.3 防守一方算一次击打。

• 如果他成功进行了反攻。

• 采用躲闪代替防守,而没有成功。

• 如果在一次躲闪成功以后,他停顿了片刻(不及时还击),便给了对手重新进攻的机会(连续、延续或重新进攻)。

• 如果他成功对一个复杂进攻进行反攻。

• 如果他处于准备姿势,没有对进攻者作出的直接劈刺进行防守,而是出手进攻,或是重新回到准备姿势。

80.4 进攻者一方算一次击打:

• 当对手处于准备姿势时,他没有打开对手的剑就发起进攻。裁判应特别注意,剑身轻微的接触,不能视为足以破坏对手进攻。

• 如果他的进攻未碰到对手的剑(因为被避开),但是继续进攻。

• 如果在一次复杂进攻过程中,对手碰到他的剑,他继续进攻而对手立即还击。

• 如果在一次复杂进攻中,他手臂回收了一下或犹豫了片刻,此时对手做出反攻劈刺或进攻,而他却继续自己的动作。

• 如果在一次复杂进攻中,他在最后一个动作前遭到反击。

• 他采取连续进攻,对手在防守以后在同一时间内进行直接、简单的还击,且没有回收手臂。

80.5 在相互击中的情况下,如裁判不能明显判断哪一方有错时,双方运动员应恢复准备姿势重新比赛。

最难判断的情况之一,就是在复杂进攻中,如反击成功,但无法判断最后动作完成是否在有效时间内。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运动员双方错误所导致,判双方恢复准备姿势(进攻者的错误包括犹豫不决、缓慢迟钝或假动作不奏效。防守者的错误在于反击延迟或缓慢)。

遵守秩序及规则

参赛选手

• 宣誓;

• 拒绝向对手进攻;

• 准时参赛;

• 比赛礼仪;

• 个人努力;

• 服从队经理的管理。

队长的权力

• 与裁判员及评判员沟通。

裁判员与评定员工作准则

指导员、训练师及技术人员的规定

观众的义务

管理范围

裁决规则

主裁判

IWF正式比赛中的技术主管

残奥会中IPC执行委员会

IWF执行委员会(IWF EC)

处罚的分类

100.不同种类的犯规将会受到不同的处罚。

100.1 与击剑有关的处罚,包括:

• 实际击中但是不计分;

• 实际未击中但是计分;

• 取消比赛资格。

100.2 纪律处罚适用于违反秩序、纪律或运动精神的情况。包括:

• 实际未击中但是计分;

• 取消比赛资格;

• 取消锦标赛资格;

• 驱逐出赛场;

• 取消资格;

• 谴责;

• 罚款;

• 暂停;

• 永久暂停。

101.

101.1 以上处罚除永久暂停外,都可以由比赛主管当局做出处罚——主裁判及技术主管。

101.2 只有当击剑队员拒绝致意时,以上比赛主管当局可以做出暂停的处罚。

击剑相关处罚

103.击中不得分。

即使参赛者击中对手,若这一击并不合规,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设备错误,进攻选手有暴力动作,或包括规则中列举的其他原因。

104.未击中得分。

参赛选手在没有真正被对手击中时,对方也可能得分,因为这名选手可能做出的犯规动作阻止对手的进攻(使用未穿戴装备的手等)。

105.

105.1 参赛选手在击剑过程中对对手做出暴力或报复性动作,或不尽全力击剑,或与对手达成欺骗性协议,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105.2 即使已经进入下一轮比赛,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选手也不能再参加比赛。他失去了个人分级的权利,排名在这名选手后面的运动员一次上升一个名次。

然而,当选手被取消参赛资格时获得的分数仍然有效,如果该名选手参加了团队比赛,可用于本次比赛这位选手所在队伍的分级。

纪律处罚

106.取消参赛资格。

106.1 纪律犯规也会被取消参赛资格(包括未按要求出现在击剑场上,装备不合规,对裁判态度恶劣等)。

106.2 在此规则下被取消参赛资格造成的后果与105条规则中的描述相同。

107.取消锦标赛资格。

107.1 当多名个人、多个运动队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阶段参加由同一组织举办的多场比赛,被称为锦标赛。

107.2 被取消锦标赛参赛资格的选手不可以再参加本次锦标赛其他的任何剑种的比赛。

107.3 当整个运动队被取消参赛资格时,该队每位队员都将被单独审查,根据情况,每位队员可能受到不同的处罚。

108.驱逐出赛场或取消锦标赛资格。

所有在赛场的人,无论是否是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包括指导员、训练师、技术人员、支持人员、官员、观众)都可能被驱逐出赛场。他们可能在比赛或锦标赛期间禁止进入比赛场地。任何情况下此种判罚都不做调整。

109.剥夺资格。

109.1 如果参赛选手表示出诚意,那么取消参赛选手的资格(如:选手没有遵守年龄、资格等参赛规则)不一定判罚暂停或永久暂停。但是,该选手可能因欺诈意图而被判加罚。

109.2 如果某队一名选手取消资格,那么该名队员所受的处罚也取消。

109.3 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与取消参赛资格相同(参考规则105条)。

110.谴责。

当更严重的纪律违规没有被合理解释时,选手和裁判将受到谴责。

111.暂停。

111.1 如果一名选手被暂停比赛,那么在暂停期间该名队员不能参加任何IWF的正式比赛。

111.2 其他被暂停的人员在暂停期间不能再发挥自身的作用。

112.永久暂停。

永久暂停的后果与暂停相同,但是是永久性的。

113.处罚的宣告。

113.1 判罚一旦做出,技术主管应马上将处罚及原因告知IWF执行委员会和IWAS总部。

113.2 在残奥会期间,技术主管必须通过组织委员会向IPC提出建议。

114.1 判罚类型:

114.1.1 当运动员需要同时接受多种判罚时,裁判应先判处其中最轻的。

114.2.2 判罚可以累计,并且在本节比赛中有效,除非运动员被处黑牌。被处黑牌意味着运动员被驱逐出比赛,暂停本次比赛剩下的场次,或暂停该剑种接下去的两场比赛。

因队伍中一名运动员被处黑牌而被停赛的队伍,在其他赛事中可以参赛,但是不选择被处黑牌的运动员。

运动员在犯规期间所得分数将被取消。在比赛中,只会取消运动员在犯规情况下所得分数。

114.3.3 处罚种类:

• 警告。裁判出示黄牌。警告运动员,如再有类似犯规,将被罚一分。

• 罚分。裁判出示红牌。对手加一分,如此时为最后一剑,则判对手胜。如运动员之后还有犯规,只能依照具体犯规情况出示红牌或者黑牌。

• 停赛。裁判出示黑牌。本次赛事接下来的比赛以及本赛季接下来两个月停赛。

114.4.4 所有警告(黄牌),罚分(红牌),停赛(黑牌),都必须在记分牌、场地、比赛结果显示,并向运动员所属队伍示意。

• 第一组犯规

第一组犯规中裁判出示黄牌(警告)。如在本节比赛中,该运动员再次因同一原因或不同原因受到第一组犯规处罚,那么裁判在之后的每次处罚中,都出示红牌(罚分)。

如果该运动员因为第二组犯规或第三组犯规已经接到红牌,即使该运动员第一组犯规,仍然被判红牌。

• 第二组犯规

本组犯规一律被判红牌(罚分)。

• 第三组犯规

1)第三组犯规判红牌(罚分),即使该运动员已经因为第一组犯规或者第二组犯规获得了一个红牌。

2)在同一节比赛中,运动员因相同或不同原因导致第三组犯规,则被处黑牌(被驱逐出比赛,暂停本次比赛剩下的场次,或本赛季接下来两个月停赛。)

3)干扰比赛者:

a.首次犯规处以黄牌警告,此判罚整场比赛有效,且必须在比赛分数牌上显示,技术代表做记录。

b同场比赛中犯规两次的,被处黑牌和/或驱逐出比赛场地。

4)场上或场下严重扰乱比赛秩序者,裁判可立即将该人员驱逐出比赛场地。

• 第四组犯规

第一次第四组犯规将被处黑牌(运动员被驱逐出比赛,暂停本次比赛剩下的场次,或本赛季接下来两个月停赛)。

因队伍中一名运动员被处“黑卡”而被停赛的队伍,在其他赛事中可以参赛,但是不选择被处“黑卡”的运动员。

基本规则

121.所有处罚都将由权力机构本着平等的原则做出,将考虑到犯规严重程度及在何种情况下犯规。

122.针对裁判决定的抗议及申诉。

122.1 在事实情况下,不允许对裁判判决做出申诉。

122.2 如果选手违反此项规定,在事实情况下对裁判判决提出异议,将依据规则被处罚。如果裁判忽视或误会了此项规则,或做出了相反的举动,那么申诉将不被处罚。

122.3 申诉只能在以下情况下做出:

• 由选手在单人比赛中提出;

• 团队比赛中,由选手或队长提出,应当立刻礼貌地口头向主裁判提出,且要在裁判对下次击剑做出任何判罚前进行。

122.4 当主裁判坚持自身观点时,技术主管有权处理申诉。如果选手的申诉为不合理,将依据相关规则受到处罚。

123.其他抗议及申诉。

123.1 投诉及抗议必须马上以书面形式上交;必须上交给技术主管。

123.2 对世界锦标赛、残奥会的第一轮进行抗议的,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一天晚上七点钟前提出。

124.调查一辩护的权利。

调查询问期间,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当事人没有对事件做出口头或书面说明前,不能做出处罚。当时间截止后,可以做出处罚。

125.决定方式。

比赛裁判机构的决定由多数票决定,当票数相同时,主席投出决定票。

126.重复犯规。

126.1 违反运动精神、破坏秩序、违反规则的选手再有一次新的犯规,被称为重复犯规,将在今后两年被谴责,或取消比赛资格、取消资格或暂停比赛。

126.2 对于重复犯规,必须做出以下处罚:

• 如果之前的判罚为谴责,那么此次取消比赛资格;

• 如果之前的判罚为取消比赛资格或取消资格,那么此次取消整个锦标赛中都参加资格。

127.

127.1 IWF和IWAS禁止使用兴奋剂。任何违规都将受到纪律处分。

127.2 服用兴奋剂是指使用一种或多种IWAS反兴奋剂条例中列明的违规药品。

127.3 IWF和IWAS严格执行反兴奋剂条例。IWAS反兴奋剂规则是基于WADA“最佳范例”,引用了“强制条款”。IWF和IWAS还引用了WADA“禁止使用的物质及方法”文件。

127.4 IWF/IWAS保有在比赛过程中以及比赛外进行兴奋剂控制的权利,任何比赛都应遵守此规定。

127.5 所有参加IWF比赛的运动员都应尊重IWAS反兴奋剂规则,不使用违禁物质或方法,在比赛过程中或比赛之外都遵守反兴奋剂控制。

127.6 所有关于IWF比赛及比赛外的兴奋剂控制规则可参考IWAS反兴奋剂规则。

127.7 因违反反兴奋剂规则而受到的处罚及处罚带来的后果参见IWAS反兴奋剂规则。

127.8 违反反兴奋剂规则的选手将按照反兴奋剂规则进行处罚。检测结果及处罚决定将由IWAS发布,并有权将其上交至所有联盟成员。

127.9 IWAS成员国违反兴奋剂规则的情况将被考虑,对其处罚将由IWAS其他成员国共同申请。

127.10 IWAS有权对IWAS反兴奋剂规则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