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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企业质量成本控制 - 专题研究成果

【摘要】:质量成本控制要求树立质量成本导向的思想。出版企业实施质量成本控制,主要措施是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出版物质量事前控制机制,并改进出版物质量事后监管机制。预防性控制的关键,除强化出版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之外,就是按照全面质量管理原则建立出版企业内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环环相扣的预防性控制系统,目的是不让不合要求的选题立项,不让不合格的书稿流入下一个环节。

质量成本是指出版企业为保证和提高出版物质量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未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而发生的损失。按发生原因的不同,质量成本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类:

(1)预防成本。

预防成本是指出版企业为保证和提高出版物质量、防止出版物质量低于规定的质量标准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为构建出版物质量保障体系、执行出版物质量控制、进行全员质量培训以及进行质量改革等产生的费用。

(2)鉴定成本。

鉴定成本是指为检查和评定出版物质量是否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出版物稿件质量评价、付印质检、成品质检、重印质检以及有关部门进行抽检等所发生的费用。

(3)内部缺陷成本。

内部缺陷成本是指在交货之前因出版物质量缺陷所发生的损失和修改、更正的费用。包括生产环节质量问题带来的停工、返工费用,重印前对原有出版物错误进行修改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报废损失等。

(4)外部缺陷成本。

外部缺陷成本是指在交货之后因出版物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与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勘误费、退货损失、折价损失、赔偿费和诉讼费等。

质量成本控制是指根据预定的质量成本目标,对实际工作中发生的所有质量成本,进行指导、限制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推广先进经验,以促进出版物质量成本不断下降,取得最佳经济效益而实施的一种管理行为。

质量成本控制要求树立质量成本导向的思想。出版企业应当树立质量经营理念:不考虑成本,就不能给质量下定义;搞好质量管理,成本控制才成为成本控制;真正进行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的效果就逐步提高;不赚钱的质量,就不是质量;质量管理要控制成本。

现代质量成本控制以零缺陷为目标,倡导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降低到零。同时,强调顾客愿意接受增加价值的作业并支付其相应成本,但拒绝接受非增值作业以及支付其相应成本。因此,因产品交付用户前后出现缺陷导致的非增值作业,应予以避免。预防作业可视为增值作业,而一部分的检验作业如质量审计,是预防作业所必需的,应视为增值作业予以保留。

出版企业实施质量成本控制,主要措施是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出版物质量事前控制机制,并改进出版物质量事后监管机制。

1.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出版物质量事前控制机制

预防性控制机制是指在印制之前的各个环节对出版物质量进行控制,从而保证出版物成品质量的控制机制。预防性控制的关键,除强化出版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之外,就是按照全面质量管理原则建立出版企业内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环环相扣的预防性控制系统,目的是不让不合要求的选题立项,不让不合格的书稿流入下一个环节。

(1)选题立项环节的预防性控制。

这一环节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一,确定选题方向。不同的出版企业有不同的优势出版资源,选题方向自然有区别;同一家出版企业不同时期面临不同的出版环境,有不同的工作重点,选题方向在不同的时期也就不相同。选题方向的确定是出版企业的重大决策,选题方向确定之后,就必须根据既定的选题方向取舍待立项的选题。第二,论证选题的可行性。一是三级论证。现有的选题三级论证制度是行之有效的,关键是要落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通过三级论证,淘汰背离选题方向的选题和仿制、雷同等低水平重复的选题,以及伪书选题。二是选题可行性的定量分析。三是专家论证。重要选题和重大选题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论证,以保证选题的切实可行。第三,优化选题结构。一是优化选题的品种结构。一个时期的选题不宜过于分散,要适当集中,以形成系列,形成规模。一般选题、重点选题和重大选题三者之间要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国家重点选题、省级重点选题和社内重点选题三者之间也要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二是优化选题的期间结构。要保持中长期选题和年度选题之间合理的比例关系。中长期选题太少甚至没有中长期选题,年度选题就容易失去明确的方向,甚至导致出现短期行为。第四,物色目标作者。策划人策划选题的同时还要物色目标作者,物色的作者应当是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学有专长,且写作水平高,责任心强。作者的素质直接决定出版物稿件的质量。没有合适的作者,这个选题就不能立项。第五,评估营销能力。出版物出版后只有销售出去才有价值。没有相应的营销人员和营销渠道,再好的选题也不能列选。

(2)组稿环节的预防性控制。

这一环节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一,策划编辑设计出书稿的总体构想。策划编辑在组稿前,对于书稿特别是丛书和套书书稿,应当有明确的构想,对书稿体例结构、表现手法、切入的角度、内容的规范和取舍原则、书稿字数、整体设计等都应有明确的思路。第二,加强与作者的沟通。一是向作者传达自己的总体构想,让作者充分理解自己的思路;二是就写作体例等与作者进行磋商,达成共识,并确定写作提纲、写作进度和质量要求;三是向作者分发《作者须知》,向作者介绍一些国家规范和标准,以及具体的写作要求;四是及时了解书稿的撰写质量和写作进度。第三,审读样稿。审读样稿是把握书稿质量的重要环节。审读样稿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对作者已发表的文章和著作进行阅读,以确定作者可否试写样稿;二是对作者试写的样稿进行审读。通过样稿审读,对书稿总体质量进行把关,避免书稿偏离事先的构想。第四,交稿时严格把关。作者送交的书稿,应当由责任编辑抽审一部分,检查其是否符合既定的写作体例和编辑的构想,是否符合“齐、清、定”要求。不合格的书稿总编室不能进行来稿登记,更不能进入编辑加工程序,而应退给作者修改。

(3)编辑加工环节的预防性控制。

这一环节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一,建立编辑持证上岗制度。第二,强调编辑的专业分工。编辑不是全能人才,不可能精通所有的学科,不是什么稿件都可以编。应当限制编辑人员编辑与所学专业不相关的稿件。第三,落实现有的三审制度。初审、复审、终审都要认真审读稿件。第四,编辑对稿件内容质量严格把关。三审人员不仅要从编校角度和政治导向方面对稿件进行把关,还应从学术创新程度、学术含量等角度对稿件进行审查把关。这就要求编辑不断学习,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学者。否则,就失去了话语权,不能与作者进行平等的对话,对稿件质量把关也就无从谈起,学术性强的稿件尤其如此。编辑学者化是现代出版的要求,也是我国出版业的优良传统。王韬、鲁迅、张元济、郑振铎、叶圣陶、王云五等先贤都是集学者、教育家、思想家等于一身的编辑名家、大家。资深出版家钱伯城先生说:“中国的出版业,有一个优良的传统,就是学者办出版社。中国有成就的出版家,无不是学者型的出版家。早期的商务、中华,以至开明,三十年代的生活、新知、读书莫不如此。所以能顺潮流,开风气,为知识界引路导向。我说的‘学者’,不仅指主持者,同时包含这些出版社编辑部的编辑们在内。”[1]第五,建立专家审稿制度。编辑可以是某一方面的专家学者,但不可能是某学科所有领域的专家。所以对于一些学术性强的稿件,应当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审稿,对稿件的内容质量进行把关。第六,完善编辑质量考核制度。一是具体规定各审稿环节的任务和考核指标。比如,出版企业可以规定,责任编辑负责加工全部稿件,文字错误控制在万分之二以内;复审负责审读50%的稿件,保证稿件没有明显文字问题、专业知识问题;终审负责审读20%的稿件,保证稿件不出现政治问题、著作权问题、专业技术问题。同时下一审稿环节对上一审稿环节进行监督,复审发现稿件文字错误超过万分之二的,应将稿件退给责任编辑重审。二是在发稿前,由内部质检部门对稿件质量进行抽检,原稿差错超过万分之一的,不得发稿。

(4)校对环节的预防性控制。

这一环节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一,落实现有的三校一读制度。第二,完善校对质量考核制度。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研究委员会曾发布过《关于加强校对工作实施〈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议》,该建议提出了完整的校对质量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关于校对质量,该建议规定:质量指标的确定,通常以差错率来表示,即每一校次每万字中遗留差错的多少,通称万分比。在原稿差错率不高于1/10 000、排版差错率不高于15/10 000的条件下,各校次的质量指标按差错率计分别为:初校不高于2/10 000,二校不高于1/10 000,三校(包括追加的校次、核对付印、通读检查在内)0.5/10 000。原稿差错率高于1/10 000、排版差错率高于15/10 000者,增加一个校次。这些规定,各企业仍可参照执行。第三,建立印制前稿件质量抽检制度。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印制环节,退给编校环节进行进一步加工。

(5)印制环节的预防性控制。

这一环节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一,执行出版物印制国家标准。关于图书印制,包括书名页、扉页、版本记录页、封底、版式等,国家颁布有统一的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印制出版物是对出版企业和印制企业的起码要求。第二,选择定点的印制企业,并实行考核淘汰制度。一是在选择前先对印制企业的资格、印制设备、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进行详细考察。二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选印制企业印制出版物的质量进行分析比较。印制质量不高、经常出问题的,要给予提醒、警告,降低其印制价格,甚至停止合作。第三,印制过程的监督检查。督印人员应当深入到印制企业的车间,对出版物的印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以了解出版物的印制进度,及时发现印制质量问题。第四,装订前的样书检查。《图书质量保障体系》明确规定:“印装厂在每种书封面和内文印刷完毕、未成批装订前,必须先装订10本样书,送出版社查验。”第五,出版物入库前的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出版物,不予签字入库。

(6)重版环节的预防性控制。

这一环节控制的主要内容是坚持出版物重版前审读制度。出版物重版有利于扩大出版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在出版物重新印制前必须对出版物进行审读,保证重版出版物的内容质量。《图书质量保障体系》明确规定:“出版社出版的新书首次重版前,必须组织具有高级职称的编辑人员(含具有高级职称的离退休者)对图书内容和质量重新进行审读,写出书面审读意见,由社长或总编辑核定。”

2.改进出版物质量事后监管机制

在出版物出版之后,对出版物质量所进行的监管是事后监管。有效的事后监管可以防止劣质出版物侵害读者的利益。目前的事后监管,无论是出版企业内部的还是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都存在不足,亟待完善。

(1)扩大抽样审读面,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无论是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还是出版企业,由于审读力量等因素的影响,对出版物质量进行审读时,随机抽取的样本都比较少,抽样审读的频率也不够。抽样审读的结果,不一定能反映抽样总体的质量状况,对出版物质量也难以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为此,有必要加强审读员队伍建设,以增加抽样审读的样本量和抽样审读的频率。抽样审读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日常抽样审读。这是审读人员的日常工作,必须常年坚持。抽取的样本应能覆盖各类出版物。审读员应当每月提交一份审读报告,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审读员会议互通情报。二是专项抽样审读。即专门对某类出版物集中进行抽样审读。专项审读多是配合图书质量专项检查进行的。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或出版企业应根据抽样审读结果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奖惩制度。

(2)开展读者评书活动。

读者是图书的直接消费者,对图书质量最有发言权。读者人数众多,读者的监督最广泛。每种图书都在读者的监督范围内,因此读者的监督也最全面。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读鉴定中心和出版企业的质检部门负责组织读者评书活动,其基本职责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读者发出评书活动的倡议,将开展读者评书活动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对读者的投诉做出仲裁,并予以回复;对读者的评议进行适当奖励;根据读者评议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罚。读者对图书质量的评价不受形式限制,以方便读者评议为原则。

(3)落实不合格出版物召回制度。

新修订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经检查属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上万分之五以下的,出版企业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改正重印后可以继续发行;差错率在万分之五以上的,出版企业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确定的不合格出版物,出版企业必须按规定全部收回。出版企业自行对出版物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出版物的,也应当主动将其收回。

(4)构建出版物质量管理信息系统

出版企业应当建立并完善出版物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畅通的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将相关信息及时传递给读者、销售者、作者、编者、出版企业和其他相关人士,以便社会各界对出版物质量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