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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史十二讲:天眷官制的影响

【摘要】:天眷官制对金朝的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均做了调整和改革。旧的勃极烈制度实行的是终身制,而新的官制规定官员任期为25个月,实际上尚书省的官职常常由皇帝随时任免。天眷官制糅合辽宋官制而自成一体,突破了辽朝的北南面官两套官制。这套新的官制被誉为是“天眷新制”,熙宗以降至金朝亡国,这套官制基本上没有再作改革。

二、天眷官制

天眷二年(1139),熙宗“命百官详定仪制”,起用降金宋臣,推行汉官制度。这套汉官制度从熙宗开始推行,一直到海陵王正隆元年(1156)才得以完成,前后历时17年。天眷官制对金朝的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均做了调整和改革。关于中央官制,熙宗新建和完善了中央机构,除了三省六部之外,还有御史台、都元帅府、大宗正府、宣徽院、国史院、翰林院、殿前司、太常寺、秘书省等。对此,熊克在《中兴小记》卷18中有一段很详细的记载:

其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尚书省置令一人。次左右丞相,皆平章事。左右丞,皆参知政事。侍中、中书令,皆居丞相之下为兼职。元帅府置都元帅,左右副元帅,左右监军,左右都监。枢密院置使、副,签书院事。大宗正府置判、同签书。宣徽院置左右使、同知、签书使。六部初置吏、户、礼三侍郎,后置三尚书,仍兼兵、刑、工。既而六曹皆置尚书、郎官,左右司及诸曹皆备。国史院置监修,以宰相兼领。次修史,同修史。御史台置大夫、中丞、侍御史以下,而大夫不除。中丞惟掌讼牒及断狱会法。谏院置左右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并以他官兼之,与台官皆充员而已。翰林学士院置承旨学士,侍读、侍讲学士,直学士,待制,修撰,而承旨不除。殿前司置都点检,左、右副点检,左、右卫军。劝农司置使、副。记注院置修注。太常寺置卿、少。秘书省置监、少,以下皆备。国子监官不设。外道置转运使,不刺举,故官吏无所惮,都事、令史用登进士第者预其选。官无磨勘之法,每一任转一官,此其大略也。

新官制在皇帝之下,设“三师”、“三公”,协助皇帝处理军政大事。中央实行三省制,尚书省最高长官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丞相,其下又有左右丞(副相)。另设左右司,作为中央的执行机构。更有六部,各以尚书领衔,分别为尚书省的执行机构。中书、门下省官为兼职,中书令、侍中等均在丞相之下,一般是由左丞相兼侍中(门下省),右丞相兼中书令(中书省)。设御史台作为监察机构,管理刑狱和监察百官,有御史大夫、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职,加强了皇帝对官僚的控制。

显然,新官制确立了宰辅制度,加强了宰相的权力,限制了贵族对政事的干预。军事上设元帅府,置都元帅及左右副元帅,负责全国军事行动。设殿前司是为了加强对皇帝的保卫。此外还颁行了封国、封爵制度,按照功勋等第授予不同的封爵、勋级、食邑。封王,国号有三等,大国号20个,次国号30个,小国号30个。封王之郡号有10个,封公主之县号有30个。

金朝初年,朝廷上下保留着一种较为淳朴的风尚,君臣之间不甚注重礼仪,尊卑界限不是十分严格。这种状况对皇帝实行君主专制统治是非常不利的。于是熙宗在宗庙、社稷、祭祀、尊号、谥法、朝参、车服、仪卫及宫禁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建设,制定了周密详尽的礼仪制度,严格君臣名分。《金史·礼志》记载说:“金人之入汴也,时宋承平日久,典章礼乐粲然备具。金人既悉收其图籍,载其车辂、法物、仪仗而北,时方事军旅,未遑讲也。既而,即会宁建宗社,庶事草创。皇统间,熙宗巡幸析津,始乘金辂,导仪卫,陈鼓吹,其观听赫然一新,而宗社朝会之礼亦次第举行矣。”不仅如此,“凡大祭祀、加尊号、受册宝,则服衮冕,行幸、斋戒出宫或御正殿则通天冠、绛纱袍”。新的礼仪制度处处表现出皇帝至高无上的尊严。

由此可见,熙宗官制改革的核心,是以加强皇帝权威为核心,同时提高行政机构的工作效率。旧的勃极烈制度实行的是终身制,而新的官制规定官员任期为25个月,实际上尚书省的官职常常由皇帝随时任免。新的官僚机构分工明确,直接对皇帝负责,完全成为皇帝的工具。天眷官制糅合辽宋官制而自成一体,突破了辽朝的北南面官两套官制。同时实施科举取士制度,为汉官的大批起用提供了途径。又颁行女真小字,同时规定“百官诰命,女真、契丹汉人各用本字,渤海同汉人”,将女真文、契丹文、汉文作为国家通用文字。这套新的官制被誉为是“天眷新制”,熙宗以降至金朝亡国,这套官制基本上没有再作改革。(www.chuimin.cn)

金袭辽制,仍以辽朝的五京为京,但各京的名称前后有所变化。后来又将宋都汴京作为南京,至大定十三年(1173),又恢复会宁府上京的称号,因此金就有七京了。其中中都大兴府设府尹一员,正三品,掌管该府军政、司法、财政、文教等大权。其余各京不设府尹,由各京留守兼任,亦为正三品,但重要性远远不如大兴府尹。各京都采取军政合一的体制,驻扎有大批军队。尽管有五京乃至七京,但金朝的政治中心在海陵王南迁燕京之后,就一直在都城中都,中都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京师。这一点和辽朝有着明显的不同。辽朝也有五京,但五京均不是其政治中心,辽朝的政治中心在四时捺钵。

金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三级体制。第一级是路、府,第二级是州,第三级是县。州又分为节镇州、防御州、刺史州三等,县又分为赤县、次赤县(又称剧县)及诸县。因为金朝占有原辽宋的部分地区,因而在统一的路制之下的州县设置就具有区域和民族的特点,其名称与组织系统也不尽相同。按照《金史·地理志》的记载,金袭辽制,建立五京,设置了14个总管府,是为19路。其间又设有9个散府、38个节镇州、22个防御郡、73个刺史郡、16个军、632个县。后来又将军升为州,将城堡寨镇升为县,因此金朝的京、府、州共计有179个,县多出51个、镇488个。

金朝的路并不是一级地方行政单位,而是军事单位。这主要是对女真旧制的继承。早在建国前,女真就将其所居之地称为“路”,如星显、浑蠢、耶悔、统门四路。攻占辽宋领地后,也设路管辖,如咸平、曷懒、曷苏馆等路,河北东、西路,山东东、西路等。路可以只包括一府,也可以包括数府。各路首府设总管府,分为上、中、下三等,都总管府与诸京留守级别相同,皆为正三品。散府府尹亦为正三品,主要管民政。

金代诸州分为三类,节度州指设有节度使的州,分上、中、下三等,但节度使为从三品。节度使掌军事,同时兼管民政。防御州设防御使一员,从四品,掌防捍不虞、缉捕盗贼以及府尹之职。刺史州设刺史一员,正五品,职掌同府尹,兼治州事。

金朝的县分为七等,即赤县、次赤县(又称剧县)、次剧县、京县、上县、中县、下县。赤县只有2个,即大兴县和宛平县,均是中都大兴府的两个倚郭县。县的等级按人口划分,25 000户以上的为次赤县或剧县,20 000户以上的为次剧县,各京的倚郭县为京县。京县以下,10 000户以上为上县,3 000户以上为中县,3 000户以下为下县。赤县设令、丞、主簿和尉。次赤县设令一员,正七品,亦设丞、主簿和尉。其他各县设令一员,从七品。县令掌管该县行政事务,兼管地方防御。

县以下则有镇城堡寨,设知镇、知城、知堡、知寨,从七品,与县令同级。最基层的组织是村社,设主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