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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视角下西电东送供应能力及潜力

【摘要】:也就是说,近一到两年内云南、贵州“西电东送”送出能力能满足协调送电要求。

7.2 “西电东送”供应能力及其潜力

据南方电网及南方五省发电情况统计(南方电网,2008),2005年达到9083万千瓦,同比增长13.14%,全社会用电最43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73%。“十五”期间南方电网“西电东送”累计达1544亿千瓦时,其中送广东1292亿千瓦时(含购三峡、鲤鱼江电厂电量)(李炜,2007)。2007年1至8月电源项目按计划陆续投产,累计新增容量达956万千瓦,南方电网总装机容量突破了1亿千瓦,南方电网电力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保障电力供应打下了坚实基础。从“西电东送”大规模送电以来,云南、贵州主要承担了输出电的任务,广西也有送广东的电量,但比较小,广西主要是作为电网中转站。

7.2.1 贵州和云南送出能力

云南:实践证明(南方电网,2008),在2003夏大(夏天最大负荷)、夏腰(夏天腰荷)云南送出功率能力能够满足协议送电1600兆瓦的要求。按规划建设目标,综合考虑西电的外送规模的边界条件,结合目前电源及电网建设实施情况看,预测到2010年夏大方式下,云南送出功率能力能满足协议送电1600兆瓦的要求。

贵州: 2003年夏大、夏腰方式,在云南送出功率为1600兆瓦条件下,贵州送出的功率极限分别为2540兆瓦、2549兆瓦,满足了协议送电的要求。2005年夏大、夏腰方式下,在云南送出功率为1600兆瓦条件下,贵州送往广东的功率极限分别为4638兆瓦、4617兆瓦,满足了协议送电要求。预测在2010年,夏大方式下,贵州送出功率极限为4919兆瓦,能够满足协议送电要求。也就是说,近一到两年内云南、贵州“西电东送”送出能力能满足协调送电要求。

按照南方电网“西电东送”容量规划,“十二五”期间,云南、贵州和广西将继续加大向广东的送电容量。2013年以前,云南小湾电站、贵州构皮滩电站全部建成投产,云南、贵州将各增加向广东送电3000兆瓦; 2015年左右,云南糯札渡电站部分机组建成投产,将新增向广东送电1500兆瓦,广西龙滩电站扩建,可增加向广东送电容量600兆瓦。合计到2015年,南方电网西电送广东容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将会增加8100兆瓦。总规模将达到22680兆瓦。

7.2.2 西南地区整体外送电力的持续性潜力

从西南地区包含四川在内整体分析西南水电外送的持续性由此判断“西电东送”的送电潜力是巨大的。但前提是作好技术开发方案规划以及适时调整实施进度方能实现资源的有效开发。目前已经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西电东送”规划的云南水电容量为780万千瓦;到远景2030年,西南地区云南和四川2省外送水电总规模将达1.16亿千瓦。为保证总体外送容量的持续性,有序开发西南水电是必要的。经计算,如按现各水电开发公司提出的水电建设方案,在水电投产集中的2020年前后,川滇2省丰水期水电富裕将超过1.5亿千瓦;在确保西南水电外送规模渐进、持续的原则下有序开发水电对于有效利用水资源十分重要,应该在开发方案基础上适当降低2015—2020年的水电开发强度。分析表明,可保障西南水电外送可持续性的水电开发方案是:在2020年前后可达到约1亿千瓦的外送能力,此规模到2030年可确保持续10年的时间;此外,考虑到2030年后西藏水电补充西南地区负荷增长所需电源,以及西藏水电按技术可开发量的30%开发并送至西南地区,可开发容量为30—40 GW,可支撑西南地区15—20年用电增长的需要。因此,“西南水电”外送1.16亿千瓦,持续25—30年是可能的。考虑到送电规模的渐增性和渐减性,对于送变电工程而言,其运行年限还可再增加5—10年。西南水电外送规模按照1.16亿千瓦考虑,可保证送变电工程具有合理的投资回报期,同时也可基本确保受电地区电力发展规划的平稳有序。

7.2.3 四省(区)电力供求平衡现状

前文比较了四省(区)各自的电力需求。四省区对电力都有需求,只是程度不同,各省(区)电力供应不同,消费的电力也不同,这就产生了电力盈余或短缺。本章节依据珠江流域丰水期和枯水期的电力盈亏不同,分析四省(区)的电力电量的供求平衡。

云南省:丰水期和枯水期都有电力盈余。从2000—2005年,丰水期电力盈余1566—2664兆瓦,枯水期电力盈余755—1614兆瓦,可外送电量3.75—8.87TWH,见表—7。2010年丰水期电力盈余4722兆瓦,枯水期为3244兆瓦,可外送电量为17.32TWH。贵州:电力盈余在丰水期,2003—2005年可外送电量6.57—22.08TWH。广西: 2001—2003年缺电,2004—2005年开始有电力盈余,主要是丰水期的季节性电力,达到1475—2147兆瓦。广东:从2001年开始缺电,且逐年缺乏程度加剧,丰水期(夏季)缺电更为严重,详见表7-5。(www.chuimin.cn)

从四省区实际的电力盈余及缺口看,2001—2005年,云南、贵州两省是主要供电方,可外传电量为10.32—30.96 TWH,广东电力缺电量为6.36—36.57TWH,西电东送的电量是供不应求,勉强维持电力供需平衡。从电力规划与电源建设实施进度看,2010年,三省区可外送电量为54.8 TWH,广东缺电电量达46.89TWH,三省区的可外送电量能充分满足广东的电力需求(南方电网,2008)。

表7-4 四省区电力盈余缺口情况

Tab.7-4 The power surplus situation in the gap of four provi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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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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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能源技术经济研究中心,2001;南方电网,2008)数据整理

广东接受西电的能力能满足电力交易协议要求。“西电东送”的瓶颈一直都在送端,2003年、2005年及2010年在夏大方式下,广东接受西电能力完全能够完成送电5000兆瓦、10000兆瓦、12100兆瓦的协议要求。从2005年开始,就广东的受电能力、贵州、云南的外送能力来说,基本实现的协议上的送电要求,供需基本上实现的平衡。

研究区电力供需关系表明,云南、贵州、广西电力输出区与输入区广东有很强的电力互补性。从“西电东送”实施结果看,四省基本实现丰枯期的电力供需平衡。从电力发展规划及未来供需趋势看,未来西电的供应外送能力能满足输入区广东的能源需要及协议要求,同时也能满足输出区自身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需求驱动与供给驱动作为两种动力共同推动“西电东送”能源输送,构建能源空间配置的最初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