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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调整:苏联规划对兰州的影响

【摘要】:为响应和贯彻中央勤俭建国方针,兰州城市规划开展“反四过”并修改规划工作。为了搞好兰州市“骨头和肉”关系的规划,中共兰州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十分重视,决定由市有关部门配合中建部、城建部的同志组成办公室,专门研究兰州的“骨头和肉”的关系。该总结在回顾了“一五”计划期间城市规划所取得的成绩后,着重提出了城市规划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意见。

1957年,国家城市建设部为贯彻“增产节约,反对浪费,降低非生产性建设标准”的方针,派工作组兰州检查城市规划实施情况。为响应和贯彻中央勤俭建国方针,兰州城市规划开展“反四过”并修改规划工作。1957年8月,在中共甘肃省委、兰州市委的领导下,由兰州市建设局和省计划委员会、省编制委员会、省建设局、省工业厅等单位组成修改兰州城市规划工作组,制订修改城市规划工作计划。

1)“骨头和肉”的关系处理

1956年,工业建设和城市建设都进入了施工高潮,大批施工队伍涌进城市,职工家属也从农村进入城市,致使城市人口迅速增加。据工业建设比重较大的19个城市的统计,总人口由1951年的1416.5万人,增加到1956年的2227.5万人,增加了57.3%。其中重点城市更为突出,兰州市1951年的城市人口为25.9万人,1956年底已增加至62.8万人,增加了142%。

由于城市人口增长的速度超过了城市建设的速度,城市建设中出现了城市住宅、文化生活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紧张的状况。特别是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国家建设强调“生产性建设”,把市政公用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一概视为“非生产性建设”,投资得不到保证,所以城市规划就落得个“墙上挂挂”而不能付诸实施,以致形成“骨头和肉”的比例失调,一条腿长,一条腿短,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正常运转。这是城市建设长期存在的一个根本性问题。

根据当时的经济形势,毛泽东同志于1956年11月15日,在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前几年建设中有一个问题,就像有的同志所说的,光注意‘骨头’,不大注意‘肉’,厂房、机器设备等搞起来了,而市政建设和服务性的设施没有相应地搞起来,将来问题很大。我看,这个问题的影响,不在第一个五年计划,而是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也许还在第三个五年计划”。

1956年12月20日,国家建设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研究‘骨头和肉’的关系的工作情况”的报告认为,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中几个新工业城市所提出的“骨头和肉”的问题,根据国务院李富春副总理1956年11月15日和27日关于新工业城市规划和对重点城市进行调查研究两电指示以及薄一波副总理关于城市规划和城市投资的批示,我们(建设委员会)于12月8日邀请了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城市建设部等单位进行了研究,除城市规划由建设委员会与城市建设部进行研究外,有关“骨头和肉”的工作布置报告如下:

(1)“骨头和肉”的范围,从工业建设和城市建设的范围来看,“骨头”主要是工业建设,但大专学校、科学研究机关和非市属的国家机关,也同工业建设一样,需要城市各种设施相应的配合,因此也应属于“骨头”的范围。

所谓“肉”主要是以下三项:①住宅宿舍。②公共建筑:包括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防疫站、书店、邮电局、银行电影院剧院、俱乐部、文化馆、图书馆、商店、旅馆、理发店、澡堂、菜市场、仓库、食堂、饭馆、消防站、体育场以及有关的市属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等。③公用事业:包括供水、排水、道路桥梁、供热、煤气、市内公共交通防洪、消防、绿化、护岸、码头、轮渡等。另外,市区物资运输工具如运货汽车、马车、排子车等和地方建筑材料如砖、瓦、石灰、砂、石子等,虽非直接与人民生活有关,但从配合工业建设来看,也可以列在“肉”的范围。

(2)关于工作的进行:会前计委(计划委员会)、经委(经济贸易委员会)、城建部(城市建设部)和建委(建设委员会)都做了一些布置,尤以计委着手较早,他们去西安、兰州、成都、重庆、武汉等地的工作组,都布置了这项任务。为了统一步调,加强研究,各单位同意以计委为主,经委、城建部、建委参加成立工作组。由工作组研究拟出调查提纲和工作计划,同时确定包头、兰州、西安、洛阳、武汉、太原为调查研究的重点,并按部门分了工,拟于明年3月内提出意见。现分工如下:兰州、西安、武汉由计委负责;太原由经委负责;洛阳由建委负责;包头由城建部负责。

特此报告,妥否,请批示。

1956年12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薄一波做出指示:

这是建委(建设委员会)的一个报告,请阅。仍请刘秀峰同志、万里同志算一个“骨头与肉”的账。我觉得武汉、太原并不典型,西安、兰州典型些。还是以汇集各方材料估算的办法较快。

为了搞好兰州市“骨头和肉”关系的规划,中共兰州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十分重视,决定由市有关部门配合中建部、城建部的同志组成办公室,专门研究兰州的“骨头和肉”的关系。具体由市建设委员会抽调三人,市计划委员会、市委基建部、市工业局、给排水工程筹建处、市政工程局、交通运输局各抽调一人,共九名专职干部及中建部、城建部工作组同志,组成办公室专门开展此项工作。办公室由市委杨一木书记、市人民委员会孙剑峰市长负责领导。经过办公室全体同志的努力及兰州市领导的审定,1957年3月2日,完成了《关于兰州市“骨头与肉”的关系的报告》的编制(图6-1、图6-2)。

图6-1 《关于兰州市“骨头和肉”的关系的报告》封面

图6-2 《关于兰州市“骨头和肉”的关系的报告》呈送函

《关于兰州市“骨头与肉”的关系的报告》分为三部分:“一五”计划期间,“骨头与肉”配合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兰州“骨头与肉”的配置意见;近期(两年内)需要解决的几个急迫问题。

该报告是兰州市响应“关于研究‘骨头和肉’的关系”的工作报告,更是兰州市对中苏联合编制的兰州市城市总体初步规划(1954年)初次较为系统的深入反思。

2)兰州市城市规划工作初步总结

1957年11月9日,兰州市建设局认真总结了“一五”计划期间的城市规划工作,写出《兰州市城市规划工作初步总结草稿(1953—1957年)》。该总结在回顾了“一五”计划期间城市规划所取得的成绩后,着重提出了城市规划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及意见。

该报告总结的主要问题有:①城市规模问题;②确定城市的郊区;③兰州市的电气化和燃料供应规划问题;④铁路建设与城市规划问题;⑤兰州市已确定的大工业扩建问题;⑥黄河规划与兰州市区内的城市规划问题;⑦确定航空港的问题;⑧疗养区的规划问题;⑨兰州附近滨黄河流域各城镇的给排水统一考虑问题;⑩兰州与卫星城镇的关系问题;兰州市人口应控制在130万人以内,市区范围不宜再次扩大。以上问题,应在兰州地区的经济区域规划中求得解决,所提出的一些解决办法及意见,由于资料不全、根据不牢,加之知识不足,可能是错误和不全面的,仅作领导参考。

该报告总结提出的改进措施有:①规划设计上的合理布置是最大的节约。②结合实际的地形、地物和现有建筑物与构筑物等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研究,审查原有的规划方案并修改完善。③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审查基本建设用地。④正确解决高层建筑和平房建筑的比例。⑤要学会以“雪中送炭”的方法处理公共福利设施规划。

3)城市规划深化调整

经过9个月的工作,兰州城市规划修改工作组于1958年4月下旬编制完成“修改兰州市城市规划初步意见的报告”。

该报告认为,1953年正式开始城市规划设计,一年多的时间内完成了兰州市城市规划初步设计,于1954年12月经国家建设委员会正式批准。市区面貌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五年来,兰州城市规划在指导城市建设方面起了积极作用,在贯彻为经济文化建设、为生产、为劳动人民服务方针和配合工业企业、改善城市人民生活条件等方面获得了巨大的成绩。在合理布置城市各项物质要素时,充分利用了兰州的自然条件,从便利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出发,较合理、完善地安排了工厂区、住宅区、对外交通等,使城市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保证了国民经济有计划地协调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所需要的可能性。

但兰州的城市规划工作,由于存在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存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情况,产生了一些缺点,有些缺点甚至还比较严重,集中地表现在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不够,有单纯追求远景和社会主义标准、不顾现实的倾向,造成兰州城市规划中的“四过”,即“规划过大、标准过高、用地过多、求新过急”。

根据兰州市的具体情况及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就下列几个原则问题进行了修改:①兰州城市规划年限问题。②兰州城市规划中的几项重要定额指标。③兰州人口规模问题。④兰州居住用地及其他各项用地问题。⑤兰州规划道路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