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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影院的发展历程和前景展望

【摘要】: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了电影的发行、放映活动属于电影活动,电影院即电影的固定放映场所。[10]而直到1908年,西班牙的电影商人雷玛斯才在中国上海投资搭建并办起了第一个特别的大型专业化电影院——虹口活动影戏园,它被目前主流电影研究者普遍认为是我国第一座相对专业化的电影院。

1.电影院的概念

从1895年12月28日法国巴黎卡普辛路14号大咖啡馆出现电影以来[5],电影放映地点自餐厅地下室发展到了专业的环幕电影院。电影的创作拍摄体现着当下的生活特征,而受到的反馈和待遇则映射出观影群体的社会状态。因此,电影院作为放映电影的场所,其存在和发展也是时代态度的一部分。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简称电影产业促进法)明确了电影的发行、放映活动属于电影活动,电影院即电影的固定放映场所。从社会化的定义来看,其是公开放映电影的营利娱乐场所[6];从电影院自身来看,其是电影放映与传播的特定空间,具有相对固定的空间形态和映演机制[7]。这两项定义看似宽泛,实则包容了电影院发展中的多样形态。回溯历史,电影在我国属于“舶来品”,与之对应的电影院也经历了从外国传入外商经营,再逐渐本土化的过程。

2.电影院的特点

电影院产生之后,电影从附属于其他经营场所的状态中脱离,由专门的电影院主导放映,其构成条件兼具灵活与规范。第一,以放映电影为其经营的唯一主要业务。[8]这一要求的重点在于“唯一性”,以使电影院区别于早期放映电影的戏园和茶楼。

1896年,上海徐园里的“又一村”进行了我国首次影片放映。[9]1906年,美国平安电影商人将其租赁的位于天津法租界内的权仙茶园投入使用,并放映电影。[10]而直到1908年,西班牙的电影商人雷玛斯才在中国上海投资搭建并办起了第一个特别的大型专业化电影院——虹口活动影戏园,它被目前主流电影研究者普遍认为是我国第一座相对专业化的电影院。[11]

第二,达到当时条件下的电影放映建筑标准。这一要求主要是对放映和观影空间及技术提出的标准。1904年,上海的青莲阁茶楼进行了一部电影的对外演映,“一张白布代替了银幕,一架破旧的放映机作为工具”。[12]1908年,雷玛斯在位于上海海宁路乍浦路路口重新修建了一座同时拥有250个使用木板制成的观影座椅的电影院,抛弃了传统电影惯常的流动式座位,使整个电影院和放映室的设备完全具备了单独的摆放空间,由此建成了一个专门从事电影节目放映的场所。

电影就此从传统的娱乐场所中脱离,专门的电影院在全国各地陆续建立,这一进步为形成规模化的电影市场打下了重要基础。尽管在建设初期,电影院分布较为分散,多以大城市和沿海城市为主,但以点带面,从20世纪20年代中期到1930年,全国电影院从100家速增至250家,其中北京和天津共计30家,上海和南京则共达60家,大城市效应显而易见。[13]典型城市的电影院激增带动了周边地区电影市场的开拓,电影逐渐作为一种新的文化消费方式,跻身于20世纪初期的文娱市场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