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对于公示试点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主要意见和建议送交项目申报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对于不使用中央政府投资但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需要进行公示的,由地方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公示。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2023-07-16
发改投资[2005]907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因部门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导致概算超支的现象较为突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改进和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项目管理,解决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概算超支等问题,我委决定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党政机关等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投资概算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项目概算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是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要方面。管好、用好中央党政机关建设投资,有效控制项目概算和工程质量,是党政机关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当前,全党正在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和投资概算控制是坚持“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精神的具体体现。中央党政机关在建设项目管理和概算控制上应成为所有建设项目的榜样和典范。
针对当前中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存在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并导致建设项目概算超支等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有关规定,加强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管理和概算控制。
二、加强对工程设计的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文件是建设项目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批复中核定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概算和其他控制指标必须严格遵守。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建设规模,原则上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后续工作中不能突破。今后,对于不按批复要求编报的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方案,我委不予受理;对承担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咨询、设计单位,我委将视情况给予劝戒或限制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任务,并建议有关资质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三、加强对工程监理的管理
工程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是依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担施工的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项目业主方实施监督。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使用单位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方案的行为,监理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项目使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告。对未及时制止和报告上述行为的监理单位,视情况给予劝戒或限制其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任务,并建议有关资质管理部门给予相应处罚。
四、建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察机制
为解决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重前期审批、轻建设期管理的问题,要建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察机制。
(一)建立项目责任人制度。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始要由项目使用单位确定一名项目责任人(在立项批复文件中明确)。项目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定期向我委报告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的编报过程中,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
(二)建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开工后,由项目责任人按季度定期向我委报告项目建设进度和概算执行情况,主要是反映建设项目是否按国家批准的规模和标准进行建设、有无超概算等问题。党中央机关、国务院机关各部门的建设项目要同时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抄报中直管理局或国管局(项目进展报告的具体格式附后)。
(三)对投资和建设规模较大的项目,我委可在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施工图设计完成结构安全审查后,委托有关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复核。对不依据我委批准的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的项目,我委将要求修改或重新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暂停开工建设。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设计变更和超概算因素(建设规模、内外装修标准、设备、材料选型等发生变化),必须事先向我委提交报告,履行报批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而导致超概算的,我委不再受理事后调概申请。
(五)我委将派人不定期对在建项目进行巡查,实地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并对项目进展报告内容进行核实。
五、加快推进“代建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对政府投资的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将逐步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近期我委将在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中进行“代建制”试点,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
六、对违规项目进行处罚
(一)对于投资规模较大、建设期较长的项目,我委视情况委托咨询机构在建设过程中和完工后进行中期和后期评价。对超概严重的项目先进行整改,在未达到整改目标之前一律不予验收,并暂停批准概算调整,也暂不批准该部门其他项目。
(二)对管理混乱,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严重的项目使用单位,我委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要在媒体上曝光。
(三)违反法律、法规的,转有关部门处理。
本通知中的“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是指由我委批复立项并安排投资,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以及直属事业单位等为项目使用单位的建设项目(含京外项目)。
我委批复立项并安排投资的中央本级文化、教育、卫生、广播、体育等社会事业建设项目(含京外项目)参照本通知执行。
上述规定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并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附表:中央党政机关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告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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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对于公示试点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批复项目建议书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主要意见和建议送交项目申报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对于不使用中央政府投资但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建议书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需要进行公示的,由地方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公示。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2023-07-16
各中央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按照上述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内部监管体制,规范了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总体上看,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07-16
第二条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的项目后评价所需经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支付,取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后评价成果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机构参考,加强信息引导,确保信息反馈的畅通和快捷。......
2023-07-16
保护等级执行《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划分为三级。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程序执行。第九条 国家级公益林林权权利人应当与林业主管部门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管护责任。......
2023-07-16
第五条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第三条 《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第五条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和主持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资格)。......
2023-07-16
今年民政部将部署实施优抚对象数据库部省两级联网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应实行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利用联网系统及时更新、上报数据。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和资金管理工作,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发放,不断提高优抚对象数据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财政部门要积极会同民政部门认真核实优抚对象数据,及时测算下达补助资金,并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优抚对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023-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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