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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视野下的城市设计:自然生态与可持续策略

【摘要】:城市所处的独特历史空间条件、城市肌理及大地景观特征、城市发展的现实情境与潜在的环境建构可能,促使当代城市设计愈加强调一种平衡的自然生态的建构,强调在城市设计过程中以自然为本,以实现城市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为目的,协调人与环境关系,寻求生态环境优化。杨沛儒则这样宣称:“任何的城市设计议题都必然涉及自然系统,所有的城市设计与建造任务都具有转化为某种形式的生态设计的潜质。”

城市所处的独特历史空间条件、城市肌理及大地景观特征、城市发展的现实情境与潜在的环境建构可能,促使当代城市设计愈加强调一种平衡的自然生态的建构,强调在城市设计过程中以自然为本,以实现城市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为目的,协调人与环境关系,寻求生态环境优化

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就提出“美是和谐”这一概念,中国古代哲学也提出“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推崇天人之和、社会与人的协调以及心物之统一。工业革命以来,迅猛的城市化进程引发了城市设计对生存模式与平衡模式的不断探索,从新协和村、城市美化运动,到田园城市、广亩城等设计思想,无不反映出与自然结合、生态和谐的理念。当“人类中心主义”[1]世界观自20世纪以来遇到了自A.N.怀特海等人提出的“非人类中心论”的挑战,充分肯定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强调人与自然价值的平等的“生物中心论”[2]和“生态中心论”等主要内容得以宣扬,并随着20世纪60年代西方开始出现的“人口爆炸”(population)、“环境污染”(pollution)、“资源枯竭”(poverty)危机,日益增多地在城市规划与设计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并促使城市设计者重新思索都市与自然环境之关系。这一时期城市设计关于生态建构的具有代表性的是麦克哈格的“设计结合自然”理论,保罗·索莱里的巨构生态城市理论,以及亚尼斯基提出的完整的“生态城”设想等[3]

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可持续发展思想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传播,开始出现大量有关可持续发展及设计的论述,其中许多尝试将各种自然生态的思想和设计方法整合成系统的理论,也彰显了城市设计对于自然生态考量的日益广泛和深入。其中,巴鲁克·吉沃尼在其著作《建筑和城市设计中的气候考虑》中就不同气候区域提出了建筑和城市设计的方法、策略。约翰·蒂尔曼·莱尔在《面向可持续发展的再生设计》一书中提出人类生态系统设计和再生设计原理。美国的吉迪恩·S·格兰尼则发表了《城市设计的环境伦理学》一书,针对基于特定气候的城市设计实践、城市形态与能量消耗之间的关联性及城市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分析与探讨。辛·凡得来恩和史都华·考文合著的《生态设计》,提倡节能、建筑、永续农业到生态垃圾处理,呼吁呵护环境、滋养人心的美好生活,提出了生态化设计的五条原则:因地制宜的设计方案;评价设计的标准-生态开支;配合自然的设计;人人皆是设计者;让自然清晰可见。

进入21世纪,具有代表意义的,蓝道尔·托马斯编写《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设计——一个环境的举措》(2003)一书,对未来城市的设计的基本原则进行了归纳和总结,重点关注了城市设计所涉及的环境问题,以及在城市环境的物质影响方面:建筑、景观、交通体系、能源、水、垃圾等,重点放在新能源体系上。此外,道格拉斯·法尔在其著作《可持续城市化:城市设计结合自然》(2008)中更为鲜明地提出将“结合自然的城市设计”作为一种迫切的行动要求,并深入探讨了随着高性能基础设施和建筑的建设需要及结合步行和多样化场所的创造和增加,而新兴和日益增多的设计变革运动——“可持续城市化”。蒂莫西·比特利则在《生态城市:在城市的设计与规划中融合自然》(2010)一书中强调:“生态城市应从大自然中学习、模拟自然生态系统,将自然形态和图像纳入建筑和城市景观,与自然结合进行设计和规划”,并从建筑、街区、街道、邻里、社区、区域等不同尺度总结了生态城市设计的要素。杨沛儒(2010)则这样宣称:“任何的城市设计议题都必然涉及自然系统,所有的城市设计与建造任务都具有转化为某种形式的生态设计的潜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