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襄城县革命老区发展史: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

襄城县革命老区发展史: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

【摘要】:7日,毛泽东主席在襄城县视察时,又对陪同的省、地、县干部说“办人民公社好”。《决议》下达后,全国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大会传达了中共河南省委、中共许昌地委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和中共襄城县委的具体意见。9月1日,襄城人民公社正式宣告成立。全县组织成立一个人民公社。襄城人民公社成立以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生产。公社体制调整整顿工作,是人民公社化后在公社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1958年8月6日,毛泽东主席到河南新乡七里营人民公社视察,赞扬人民公社好。7日,毛泽东主席在襄城县视察时,又对陪同的省、地、县干部说“办人民公社好”。9日,毛泽东主席在山东省同当地负责人谈话时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它的好处是可以把工、农、商、学、兵结合在一起,便于领导。”毛泽东主席的谈话在《人民日报》发表后,“人民公社好”的口号立即传遍全国。8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肯定了人民公社是“一大二公”,是过渡到共产主义的一种最好的组织形式,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下达后,全国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热潮。

1958年8月22日,中共襄城县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县直部门和各乡、社党员干部2750人参加会议。大会传达了中共河南省委、中共许昌地委关于建立人民公社的指示和中共襄城县委的具体意见。大会提出要迅速建立人民公社,规模越大越好,时间越早越好。大会根据当时干部群众中存在的模糊认识,提出了什么是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和重要意义、怎样建立人民公社、建立人民公社后秋季如何分红以及有关建立人民公社的具体经济处理等问题,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讨论。通过讨论,提高了共产主义觉悟,大家一致认识到建立人民公社是全面“大跃进”形势的需要,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和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良好组织形式。

9月1日,襄城人民公社正式宣告成立。全县组织成立一个人民公社。原来的458个小型农业生产合作社和17个手工业合作社、合作工厂合并为13个大型的人民公社分社,共95717户,430568人,102万亩耕地。襄城人民公社内设八部二委一室。即:农业部、工业部、财经部、宣教部、内政部、武装保卫部、人事福利部、监察部、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办公室。办公室行使人民公社管理日常各项具体工作职责,并对下设的13个分社和458个生产队,进行日常工作具体指导。它已经不是单纯的农业生产组织,而是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相结合的社会基层组织单位。是一个由集体所有制逐步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一次带有历史意义的社会制度的重大变革,标志着中国的农业合作化又向前大大迈进了一步。

襄城人民公社的组织机构,实行一县一社,一套机构,县、社合一体制,一套人马管理。县、乡党代表大会即是公社和分社的党代表大会,中共县委会和乡党委会即是公社和分社的党委会,县乡人民委员会即是公社和分社的管理委员会。县委书记和乡党委书记即是公社和分社的党委书记,县长和乡长即是公社和分社的社长。在组织机构的级别设置上,确定为公社、分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实一虚”的四级制。

襄城人民公社成立以后,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生产。首先根据国家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生产规划,加强计划管理,用计划来指导一切。其次为调动社员劳动积极性,高速度发展生产,实行了生产专业化、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管理模式。在农业生产上,所有生产大队都建立了生产专业队,厂、场、站等生产单位也建立专业组织和车间,实行生产专业化,普遍建立军事化组织,公社为师,分社为团,各管理区为营,生产大队为连,生产队为排,生产小组为班,凡参加劳动的人,在劳动中一律实行军事化行动,严格遵守军事纪律,普遍兴办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实行生活集体化,统一吃饭,统一上工、下工,实行“双包五定”“六到田”的生产责任制,逐级定期检查、评比,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处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评比竞赛。第三,根据公社对财务工作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从便于集中领导、群众监督和利于生产出发,实行公社、分社和生产队的三级核算。迅速清理财物,建立新的财务账目,管理好公共财产,建立保管使用责任制,保证社会财产不受损失,并使其发挥最大效能。第四,实行半供给、半工资制。半供给就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口粮标准,免费供给伙食,半工资就是伙食以外的其他生活费用,按照劳动态度、劳动强弱、技术高低等条件评定工资等级,工资按月以现金支付给社员。前者是以“各取所需”来分配,后者是以“按劳取酬”来分配,为逐步过渡到完全的共产主义的“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创造条件。第五,实行集体生活,实现生活集体化。以生产大队为单位普遍建立了公共食堂、幼儿园、托儿所、幸福院、缝纫厂、制鞋厂等公共福利事业,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解放生产力,提高劳动效率。

1959年3月初,中共襄城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从1959年3月中旬,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社体制整顿工作。

公社体制调整整顿工作,是人民公社化后在公社体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触及到体制规模、机构设置、干部安排、职权范围和工、农、商、学、兵等各个方面。根据中共河南省委规定的“统一领导,权利下放,以大队为基础,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核算,各计盈亏”的分级管理制度,和以原高级社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原则,经过广大干部群众酝酿讨论,对原来的公社组织进行了审查站队,本着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1959年的全面更大跃进、有利于巩固公社制度的精神,确定了公社体制。把原来一县一社级核算改为一县多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的分级管理制度。县人民公社改为县联社,原来一县一社所属的12个分社改为人民公社,成为单独的人民公社组织。原来公社一级核算,改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核算,各计盈亏,物资劳动调拨,实行等价交换。以原来高级社为基础,建立生产大队,作为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把原来的287个生产大队分为356个。其中1社(原高级社,下同)1队的生产大队由181个增加到276个,2社1队的有63个,3社1队的有12个,4社1队的有1个,1社两队的有2个,新组建了2个专业试验场。经过公社调整,取消了一县一社的体制。全县共设置12个公社,356个大队,1272个生产队。襄城县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共八届六中全会决议和第二次郑州会议关于“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利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按劳分配,承认差别”的原则,调整了体制,实行了权利下放,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的拥护,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人民公社成立初期,吃大锅饭、共同劳动、社员私人财产全部归公社所有等问题大大削减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它违背了生产关系的发展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规律。后来人民公社化运动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违背客观规律,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力,打乱正常生产秩序,造成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积累和消费之间比例严重失调,经济工作中急躁冒进的左倾错误,使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挫折,人民生活受到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