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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现代警察制度特征研究

【摘要】:现代西方国家警察制度尽管模式不一、各具特色,但是普遍具有与传统社会警察制度截然不同的特征。作为个人,现代警察则是需要全身心地投入以赖以维生的职业。现代警察身着统一的制式服装,象征国家赋予的权力,是警察公开执法执勤的标志,不仅有利于分散执勤,也有利于公众求助。同时,现代警察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使用相应的警用器械、技术设备、交通工具等。

现代西方国家警察制度尽管模式不一、各具特色,但是普遍具有与传统社会警察制度截然不同的特征。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职能独立化。以往,警察没有形成集中统一、结构稳定、职能独立的警察机关,现代警察制度建立之后,警察的职能日渐从王权、政务、军务、司法等职能中游离出来,既有了独立的工作对象,也有了自己专门的组织系统。此时“police”和“policing”开始专指警察和警政,警察具有了现代意义上的统一内涵。

二是职权法治化。古代警察的职权不是来自法律,而是来自“神灵”的意志、皇帝的意志或者长官的意志,在这种背景下,对公民人身的强制,对社会秩序和治安的维护,没有以法律约束的形式集中于警察手中。现代警察的权力受之于法律并在工作中执行法律,法治是警察得以存在的理由和执法执勤权力的界限所在,警察在行使职权时更多的是执行法律。

三是工作职业化。传统社会具有警察性质的人员其身份可能是多重的,而现代警察的专职特点是其专业化的表现。在警察内部,出现了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愈益明细的专业化分工。作为个人,现代警察则是需要全身心地投入以赖以维生的职业。

四是装备文明化。现代警察身着统一的制式服装,象征国家赋予的权力,是警察公开执法执勤的标志,不仅有利于分散执勤,也有利于公众求助。同时,现代警察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使用相应的警用器械、技术设备、交通工具等。人们普遍认为,警察的专业技能、法律素养和文明形象更容易为民众所接受,比军队更适合去处理各类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