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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察制度研究》:综合成绩递补体检规定

【摘要】: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该标准对于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规定如下: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的人选。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情况,可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该标准对于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规定如下: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9.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10.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