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朝北盟会编》是记录宋与辽、金政权交涉、和战的一部史书。《三朝北盟会编》的作者是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按时间顺序编排材料,在每事之前又加入类似于标题的提纲,后附有关资料,实际上是在按年编排的同时又以事分类,兼备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的特征。《三朝北盟会编》广泛收集了当时官方和私人有关宋金关系的言论和记述。《三朝北盟会编》所征引的大多数著作的原本今天已经失传。......
2023-08-19
开封府、临安府虽属于地方机构,但由于是中央政府所在地,因而与普通地方州县颇为不同,是比较特殊的司法机构。
北宋京城开封府以尹、牧为长官,但并不常置,而以权知开封府摄其事。开封府分左、右厅,置判官、推官协助知府审理案件;设司录司,置司录参军一人,负责审理民事案件;设左、右军巡院,置巡使、判官各二人,负责审理刑事案件。开封府负责审理京畿地区的诉讼案件。宋初规定,开封府审理的所有刑事案件都要报大理寺审查,送刑部复核。宋真宗景德三年(1006)以后,才有了杖以下罪的独立判决权,徒以上罪仍然需要上奏。但是,凡是开封府奉旨审断的案件,刑部、御史台皆无权过问。
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改杭州为临安府,设知府一员、通判二员,下有签书节度判官厅公事、节度推官、观察推官、观察判官、录事参军、左右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等属官。临安府内有“三狱”之说:一为府院,由录事参军主管;一为左司理狱,由左司理参军主管;一为右司理狱,由右司理参军主管。三狱分别审理临安城及下属县内的刑事案件,府院兼理民事案件。临安城内外还分南、北、左、右四厢,听理民间诉讼。
宋代司法机构分为路、州、县三级。宋初,路级行政单位并没有专门的司法机构,一般是由转运使兼管辖区的司法。太宗淳化二年(991),设诸路转运司提点刑狱,巡察盗贼,监督司法,此后时置时罢。真宗景德四年(1007),鉴于地方司法案件众多,专置提点刑狱司,不受转运司管辖。主管所属州县刑狱公事,巡查复核所属州县各类案件的判决审理,平反冤狱。神宗官制改革后,提点刑狱成为固定职位,拥有对犯罪事实确凿、不需上奏的死刑的判决权和受理上诉案件的权力。
宋代州一级的行政区域内,知州和通判是最高行政长官,同时也是最高司法长官,掌管州级司法事务。知州、通判以下有判官、推官、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等负责司法。州一级的审判机构有二:一是州院,由录事参军主管,审理民事案件;二是司理院,由司理参军掌管,审理刑事案件。如两院所审案件有不合理之处,还可以互移重审。司法参军则专门负责检定法律,即针对二院审定的犯罪事实,检选适合的法律条文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然后由判官、推官根据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写出判决意见,最后由知州和通判断决。北宋初期,州拥有徒、流罪及犯罪事实明显、不需上奏的死刑案的终审权,元丰官制改革后,将死刑案的终审权归于提刑司,州只能负责辖区内的徒、流以下罪的审判。
县是宋代基层的行政单位,也是基层的司法单位。县级官员主要有县令(或知县)、主簿、县尉,县令(或知县)是一县最高行政长官,也拥有县内的最高审判权,主簿作为县令(或知县)的助手协同审案,县尉主要负责捉捕盗贼,维护地方治安,但不具审判权。县内还有一些吏人也参与司法审判,如北宋的推司、典书,南宋的刑案推吏等。宋代的县只有杖罪以下的刑事案件和户婚、田宅、债务等民事案件的判决权,对徒罪以上的重大刑事案件,县仅能进行预审,即搜集证据、厘清案情后,将人犯、证据、卷宗等送州复审断决。
有关追宋:细说古典中国的黄金时代的文章
《三朝北盟会编》是记录宋与辽、金政权交涉、和战的一部史书。《三朝北盟会编》的作者是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按时间顺序编排材料,在每事之前又加入类似于标题的提纲,后附有关资料,实际上是在按年编排的同时又以事分类,兼备编年体与纪事本末体的特征。《三朝北盟会编》广泛收集了当时官方和私人有关宋金关系的言论和记述。《三朝北盟会编》所征引的大多数著作的原本今天已经失传。......
2023-08-19
虽然修史颇多,但他最重要的史学著作还要数《续资治通鉴长编》。李焘《长编》成书后,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南宋末年,杨仲良据《长编》编成《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一百五十卷,亦有残缺,其中徽宗朝二十八卷、钦宗朝六卷,正可补长编之缺。......
2023-08-19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共二百卷,是一部编年体史书,专记宋高宗一朝三十六年史事。《四库提要》称其书“宏博而有典要”,“文虽繁而不病其冗,论虽歧而不病其杂。在宋人诸野史中,最足以资考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曾在理宗年间于扬州刊行,但由于卷帙过大流传不便,元代修《宋史》时未能访到。明初,文渊阁一部藏书被收入《永乐大典》,此后原书散佚。清代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重定卷次,仍分为二百卷。......
2023-08-19
著名的便有名将狄青、王德用、种世衡三人。因此,狄青的遭遇不过是当时武人所面临的困境的一个缩影,随着文官集团地位的稳固,武将的生存状态愈发压抑。狄青的经历显示,远在前线的武将们想要获得升迁,必须经由文臣统帅的提携。这种界限经由国家制度的强化上升为国家意志,文官群体仍然在不断地收紧缰绳,武将的生存空间愈发逼仄。从狄青生前和身后士大夫集团对他的评价来看,文官集团对他的功业整体而言是予以认可的。......
2023-08-19
宋政府虽然重视法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官员法律素质的提高,但对法律在民间的传播和百姓习法却予以严格限制。宋代社会经济高度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致使各种经济纠纷显著增多,这就使得百姓迫切要求了解法律,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8-19
南宋政权建立后,与金朝长期对峙。宋高宗时,在抗金形势大好的情况下,签订屈辱的绍兴和议,向金朝称臣,每年向金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纵观以上和议,几乎没有一个不是宋朝政府妥协退让甚至屈膝求和的结果。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经济发达,拥有百万之众军队的宋朝,为何屡屡在对外作战中失利,不得不屈辱求和,个中原因值得后人思考,其中宋朝政府推行的“重文抑武”国策,应该负有相当大的责任。......
2023-08-19
胡瑗、孙复和石介被称作“宋初三先生”,他们开宋代学术的先河,是宋学的先驱。比较而言,石介的思想较胡瑗、孙复更具有明显的理学色彩。在宋学创兴的过程中,范仲淹起到了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是宋学建立阶段的核心人物。[8]《宋史·范仲淹传》称“一时士大夫矫厉尚风节,自仲淹倡之”,充分肯定了范仲淹作为宋学建立阶段的带头人的地位与作用。......
2023-08-19
北宋王朝建立者赵匡胤原本是五代后周一名高级禁军将领,并无深厚的资历和显赫的军功。于是,在加强君主专制集权的背景下,从赵匡胤开始的宋朝统治者,均把百般防范武将作为基本国策予以执行,“重文教,轻武事”的观念影响贯穿了整个宋代。为了防止中央高级武将同样通过兵变夺取宋朝政权,北宋建立后不久,赵匡胤首先通过著名的“杯酒释兵权”,剥夺了与他一同发动陈桥兵变的高级武将的兵权。......
202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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