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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则学说:助阳治本,标本分析,安排治疗次序

【摘要】:是病象虽殊,同以助阳治本则一。对疾病进行标本分析的目的是为了给治疗指出正确方向,合理地安排治疗的次序。他们认识到,要想彻底治好病,必须铲除病患的根源,这是不可移易的原则。

一、治病求本与分辨标本的辩证关系

自从《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提出“治病必求于本”以后,这一治疗原则对中医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一般公认为是治疗学的极则。究竟什么是致病之本呢?《景岳全书·传忠录·求本论》说:“万事皆有本,而治病之法,尤惟求本为首务。所谓本者,唯一而无两也。盖或因外感者,本于表也;或因内伤者,本于里也;或因热者,本于火也;或因冷者,本于寒也;邪有余者,本于实也;正不足者,本于虚也。但察其因何而起,起病之因,便是病本,万病之本,只此表里寒热虚实六者而已。知此六者,则表有表证,里有里证,寒热虚实,无不皆然。六者相为对待,则冰炭不同,辨之亦异。……故明者独知所因,而直取其本,则所生诸病,无不随本皆退矣。至若六者之中,多有兼见……惟虚实二字总贯乎前之四者,尤为紧要当辨也。”

表里寒热虚实既为诸病之本,那末,前面所强调的辨证,正是一个求本的问题。证辨准了,便是求得病之本,一拨其本,诸病悉除。看来,治则是在辨证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没通过辨证求本这一程序,就谈不到确定治则了。张介宾在《类经·论治类》注中还引用王应震的治病求本诀云:“见痰休治痰,见血休治血,无汗不发汗,有热莫攻热,喘生休耗气,精遗不涩泄,明得个中趣,方是医中杰。”因为痰证、血证、无汗、发热、气喘、遗精等病,都有各自不同的致病之本存在,必须首先查明了致病的根本,然后立法议治,才能从根本上治愈疾病。试以痰证为例,须知脾为生痰之源,肺为贮痰之器,意思是说痰虽是自肺咳咯而出,而痰的产生还在脾脏。因脾恶湿,湿胜伤脾,脾阳虚少了,不足以运化水湿,聚湿生痰,上贮于肺,应当温补脾阳,恢复它健运的功能,故治当以健脾理湿为主。又有阴虚火炽,灼液成痰,治宜养阴清火为主。若是命门火衰,水泛为痰,又须以温纳肾阳为主。病痰虽同,而病本各有不同。所以说见痰不要单纯地去化痰,应当探本求源,从根本上去解决。孙思邈在《千金要方·大医精诚》里说:“病有内同而外异,亦有内异而外同。”内就是本质,就是病变内部的规律性;外是现象,就是病理变化所表现出来的脉、色、症状。如果立法治病不针对着本质,只着眼于那些表面现象,势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根治。所以临证时往往有现象各异,而本质大同的,同治其本,便各病皆愈。盖人之一身,主要为阴精和阳气,如果阴精不足,必呈现阳证、热证。如现代医学诊断的高血压糖尿病、神经衰弱、慢性肾炎等病,其表现症状尽管不同,如果其病本同为阴精虚耗,则皆宜“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察其为单纯阴虚,则养阴即可;其为阴虚阳亢,则宜养阴抑阳;其为阴虚阳亦渐亏,则宜阴阳两补,而以养阴为重。准此原则,以滋肾养阴为法,同治高血压病、糖尿病、神经衰弱、慢性肾炎等各种不同疾病,均能获得良好效果。又如阳气衰微,必呈阴证、寒证,或四逆、泄利,或水泛为痰,或阳虚暴脱,证象万殊,其本则一,均须“益火之源,以消阴翳”,“形不足者温之以气”。察其为脾阳不足,寒湿为患,则宜温中燥湿;脾虚而湿不甚者,培土理中即可;肾阳虚而肾阴亦亏者,又宜扶阳益阴并进。是病象虽殊,同以助阳治本则一。

然而,病理变化决不是如此其简单,它在机体内会蔓延,会传变,所以在求本的同时,还要懂得病变标和本的关系。《素问·标本病传论》说:“病有标本,……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是谓妄行。”什么是病的标与本呢?张介宾在《类经·标本类》三注的解释说:“病之先受者为本,病之后变者为标。生于本者,言受病之原根;生于标者,言目前之多变也。”所谓“受病原根”,即发病的根源、本源,所谓“目前之多变”,就是指由发病的本源所产生出来的病变表现以及在此基础上又衍生的新病。于此看出,病的标本问题,反映了病的本质与现象、原因与结果、原生与派生等几方面的矛盾关系。一般说来,病的本质、原因和原生的疾患为本,而病的现象,病因造成的结果及其派生出来的病症为标。对疾病进行标本分析的目的是为了给治疗指出正确方向,合理地安排治疗的次序。按照“治病必求于本”的精神,在一般的情况下,固然应该先着重治其本,即消除产生病患的决定因素。原生的本病一除,派生的标病也就容易痊愈了。正如《素问·标本病传论》所说:“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先逆而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凡因病导致气血之逆的,因气血之逆而变生本病的,因于寒热而为病的,因于某病以致变生寒热的,一律应治其所因的本原,而后生的标病,则可不治自愈。《灵枢·终始》篇也说:“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阴。”所谓“先刺其病所从生者”,就是治病求本,先治病的根源。

但是古代医家看到了病情变化的复杂性,并没有把治病求本当作僵死的教条。他们认识到,要想彻底治好病,必须铲除病患的根源,这是不可移易的原则。然而治病求本并不等于无论什么病情,必定要先从本病治疗。所以《素问·标本病传论》又说:“先热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病而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乃治其他病。先病而后生中满者治其标,先中满而后烦心者治其本。”这里所举病例都先要治本,惟对中满一病强调治标,这是为什么?中满即是胃满,即病邪在胃中而为满。胃为后天水谷之本,不管饮食和药物皆有赖于脾胃的消化和运输,邪满于中,便大大影响营养和药力的发挥作用,所以必须先去胃中之邪。从本质上说,本是决定者,标是被决定者,本病可以决定标病。但是,被决定者也会反过来作用于决定者,事物之间总是相互作用的,所以同时还要看到标病对本病的影响,当不排除标病就难于治好本病的时候,就应该先治标,后治本。故《素问·标本病传论》又提出:“病发而有余,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发病的脏腑为邪气有余,凭其有余之邪,势将侮及其他脏腑,此为由本传标,所以要先治其本,及早阻止其燎原之势。相反,如果发病的脏腑为正气不足,那么它还有可能受到其他有关脏腑病邪的威胁,此为由标以传本。在这种情况下,标不治,本难除,所以需要先治标。治标即是为治本准备必要条件。可见每临一证究竟应该先治标还是先治本,须看具体情况而定。

治疗的目的是为了恢复人体的健康,人体的生命活动功能是治疗得以进行的基础。因此中医认为,立法施治时既要注意到疾病本身标与本的制约关系,更要考虑病与人的关系,估计到疾病对人体的影响。因此在决定如何治疗时,必须把人体的损益安危放在第一位。正如《素问·标本病传论》所谓:“小大不利治其标,小大利治其本。……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当大小便严重不利时,可危及人的生命,所以无论为本为标,都必须先设法排除。这就告诉人们,不能离开人的生命抽象地看待疾病的标与本。当标病为危急之候时,就必须先治标,后治本,此所谓“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的道理。

中医学在处理标本治疗次序时,还要求考虑到生活环境对人体和疾病的影响。例如《灵枢·师传》篇说:“春夏先治其标,后治其本;秋冬先治其本,后治其标。”这是什么道理呢?按张介宾在《类经·论治类》的解释说:“春夏之气达于外,则病亦在外,外者内之标,故先治其标,后治其本。秋冬之气敛于内,则病亦在内,内者外之本,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结合临床实践来看,春夏气候温热,外在的致病因素较多,风湿暑热诸淫邪容易侵袭人体而患外感病证,所以补养培本诸品不宜在春夏季节服用,正所以防止标病之易于发生也。秋冬季节凉寒,阳气内敛,正是“养收以奉藏”、“养藏以奉生”的时候,起居不谨,辄成内伤故宜固精益气以培其本。

中医学还认为,当病情较轻的时候,可以双管齐下,标本兼治,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或治本而兼治标,或治标而兼治本。如果病情严重,为了防止药物庞杂,效力分散,则仍应选择标本,先后分治。正如《素问·标本病传论》所云:“谨察间甚,以意调之,间者并行,甚者独行。”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医学在标本缓急的理论中,已经触及到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问题。所谓主要矛盾,即决定事物本质贯彻事物始终的矛盾。复杂的事物,除了主要矛盾之外,还包含着许多被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的其他矛盾。在一定意义上,《内经》所说的“本”,类似于疾病的主要矛盾,“标”类似于被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的其他矛盾。在疾病存在的整个过程中,其主要矛盾即“本”病的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但被主要矛盾规定或由主要矛盾派生出来的其他矛盾,即“标”病,却有的产生了,有的激化了,有的发展了。《内经》关于本病较稳定,标病较多变的观点,正是反映了这种情况。而要想把病彻底治好,就必须抓住疾病的主要矛盾,使其得到克服和终结。因此,“治病必求于本”,又可以理解为解决疾病的主要矛盾。

二、“求本”思想指导下的四大治则

中医学的种种治疗方法,都是在治则思想指导下逐渐确立起来的。所谓治则,就是治疗疾病的原理、原则,是所有具体治疗方法的依据。它包括哪些内容呢?除前面已作了重点介绍的治病求本与分辨标本外,还有几个最基本的问题,分别讲述如下。

首先谈谈“治未病”的认识。“治未病”是《素问·四气调神大论》提出来的,它说:“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所谓“不治已病”,就是不要等到已经病了才治疗,这个思想是积极的,也就是提倡无病先防。尽管受到当时科学水平的限制,但如华佗提倡“人体欲得劳动”来防病,并形象地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还从改水、易火、杀虫几个方面来搞好环境卫生,《素问遗篇·刺法论》载有用“小金丹”来防治疫病,宋代便开始用人痘接种以防天花,这些都是很积极的,也是行之有效的。

治未病还包括一种“既病防变”的观点。已经病了,就要争取早期治疗,防止疾病的发展与传变。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这就说明了不具有“杜渐防微”的思想,不作出及时处理,病变就会逐步深入,由表及里,由轻变重,由简单到复杂。因此,在防治疾病过程中,必须要掌握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其传变途径,做到早期诊断,有效的治疗。所以《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篇》具体地举例说:“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肝脏和脾无论在生理与病理上,它们相互影响的关系是很密切的。肝病了有可能影响脾病,因而在脾还未受到影响之前,便当首先考虑到如何使脾不受影响。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故《金匮要略》下文接着说:“脾旺不受邪,即勿补之。”病与未病是一对矛盾,某一部分发生了病变,它将影响到没有病变的另一部分。因此在治疗时既要解决好已病部分的矛盾,也要解决已病和未病之间的矛盾,这才符合全面看问题的方法。

其次,三因制宜。中医学认为治疗疾病,决不能把疾病孤立起来看待。首先疾病是在人体上存在的,人与他的生活环境、时间、空间都是要发生关系的。因此,无论治疗任何疾病,都要从人的整体以及时间、空间三个方面来作缜密的考虑,从而选择比较恰当的治疗方法,这就是“三因制宜”的基本精神。(www.chuimin.cn)

就人而言,主要是体质互异,性情各别,生活习惯大不相同,因而反映于同一疾病,也不完全是一致的,治疗措施,便不能一律。例如,同样患不寐的疾病,《灵枢·营卫生会》说:“壮者之气血盛,其肌肉滑,气道通,营卫之行,不失其常,故昼精而夜瞑。老者之气血衰,其肌肉枯,气道涩,五脏之气相搏,其营气衰少,而卫气内伐,故昼不精,夜不瞑。”此由于年龄的差异,气血的盛衰,而影响睡眠的变化不一样。正由于气血有盛衰,便直接影响到体质的强弱,其对于疾病的耐性便有区分。故《灵枢·论勇》篇说:“夫忍痛与不忍痛者,皮肤之薄厚,肌肉之坚脆缓急之分也,非勇怯之谓也。”痛,作病解,忍痛与否,犹言耐病与否,体质的强弱,不仅关系于对疾病的耐性,而且对疗效的反映亦有不同。如《灵枢·论痛》篇云:“人之胜毒,何以知之?少俞曰:胃厚、色黑、大骨及肥者,皆胜毒;故其瘦而薄胃者,皆不胜毒也。”正因其反映不同,所以在治疗过程中,必须分别对待。正如《素问·五常政大论》所谓:“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药。”每个人的先天禀赋和后天调养都有差别,个体素质不但强弱不等,而且还有偏寒偏热,以及素有某种慢性疾病等不同情况,所以虽患同样疾病,治疗用药亦当有所区别。如阳热之体慎用温热,阴寒之体慎用寒凉等。其他如患者职业,工作条件,亦与某些疾病有关,在诊治时都是应该注意的。故《素问·徵四失论》说:“不适贫富贵贱之居,坐之薄厚,形之寒温,不适饮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此类,足以自乱,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通过多年的临床实践来看,这一番话是很有道理的。

就居住的地理环境而言,东西南北,高下悬殊,寒热温凉,气候迥别。如《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所说:“至高之地,冬气常在;至下之地,春气常在。”人居处于不同的地带,由于生活习惯种种的不同,影响到人的体质和病变往往各具有特殊性,不能一例看待。中国西北地区,地势高而寒冷少雨,故其多病燥寒,则治宜辛润;东南地区,地势低而温热多雨,故其多病湿热,则治宜清化,说明地区不同,患病各异,而治法亦当有别。就是患的相同疾病,治疗用药亦要考虑不同地区的特点。例如,用辛温解表药治疗外感风寒病,在西北严寒地区,药量可以稍重,而在东南温热地区,药量应予减轻,或竟改用轻淡宣泄之品。某些地区的地方病,治疗尤有更大的不同。早在几千年前古人在这方面就累积有不少的经验。《素问·异法方宜论》说:“东方之域,……鱼盐之地,海滨傍水,其民食鱼而嗜咸,……故其民皆黑色踈理,其病皆为痈疡,其治宜砭石。……西方者,……沙石之处,……其民陵居而多风,水土刚强,……其民华食而脂肥,……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北方者,……其地高陵居,风寒冰冽,其民乐野处而乳食,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焫。……南方者,……其地下,水土弱,雾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胕,故其民皆致理而赤色,其病挛痹,其治宜微针。……中央者,其地平以湿,天地所以生万物也众,其民食杂而不劳,故其病多痿、厥、寒热,其治宜导引按。”这虽然是几千年以前的情况,现在已经有很大的改变,但在大体上还是有些符合的。不过,它总的指出了地方不同,气候不同,生活不同,常发病和多发病也不同,因而治疗亦必有所不同,这个论点是合乎客观规律的。

就时令而言,气候的不同变化,对疾病的发生和发展以及治疗效果,都是有密切关系的。一般地说,春夏季节,气候由温渐热,阳气升发,人体腠理疏松开泄,就是外感风寒,应当发表,也不要过用辛温发散竣剂,以免开泄太过,耗伤阳气阴津。秋冬季节,气候由凉变寒,阴盛阳衰,人体腠理致密,阳气敛藏于内,此时若病非大热,应当慎用寒凉之品,以防苦寒太过,伤精伐阳。《素问·六元正纪大论》说:“司气以热,用热无犯;司气以寒,用寒无犯;司气以凉,用凉无犯;司气以温,用温无犯。”气候的变化,疾病的性质,方药的治疗,都不外乎寒、热、温、凉几个方面。气候热而病热,慎无轻犯热药;气候寒而病寒,慎无轻犯寒药,气候温而病温,慎无轻犯温药;气候凉而病凉,慎无轻犯凉药。所谓“时必顺之”,就是这个道理,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所以《素问·六元正纪大论》又说:“其犯者何如?……天时反时,则可依时,……以平为期,而不可过。”即是说,有不得已而犯之的时候,亦必须考虑到天时反常之所在而慎重处理,不能太过。例如,天气很热,病却为寒,理当用热药来治疗,但不要用得太过,恐防由于气候的热引起热药的不良反应。按照《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的要求是:“无失天信,无逆气宜,无翼其胜,无赞其复,是谓至治。”人生活于自然界之中,气候的变化必然要影响生理的功能,特别是要影响病理的变化,因而在治疗的过程中,不能不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

第三分清逆治、从治的道理。尽管病变万殊,十分复杂,但中医学在具体施用治法时,基本上就是从治与逆治两种方法。对两法的运用,一定要以病情的真假为标准。无论是寒证、热证、虚证、实证,都是表里如一,体征明确,而无任何模糊不清或模棱两可的情况时,病情真确,其寒也则为真寒,其热也则为真热,虚是真虚,实是真实,便当逆其病势而进行治疗,这是逆治法。《素问·至真要大论》说:“散者收之,抑者散之,燥者润之,急者缓之,坚者耎之,脆者坚之,衰者补之,强者泻之,……高者抑之,下者举之,……客者除之,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损者温之。”这种种方法,都属于逆其病势而治疗的逆治法。收与散相逆,散与抑相逆,润与燥相逆,缓与急相逆,软与坚相逆,坚与脆相逆,补与衰相逆,泻与强相逆,抑与高相逆,举与下相逆,除与客相逆,温与劳损相逆,散与结相逆,攻与留相逆。通过这种种与病势相逆的治疗方法,矫正其由不同病因作用所发生的病理变化,而达到恢复机体正常生理的目的。这可以说是在治疗学中应用最广泛的方法,也可以说是最基本的治法。

有些比较复杂的病变,它内在的病理变化,与反映出来的症状颇不一致。如阴盛格阳的真寒假热证,阳盛格阴的真热假寒证,脾虚不运而腹胀的真虚假实证,饮食积聚而腹泻的真实假虚证等,表里极其不一致,似虚而实实,似实而实虚。便应当透过现象,认清本质,从其本质而治疗。如内真寒而外假热的,便置其假热之象不顾,用热药以散其真寒;内真热而外假寒的,便置其假寒之象不顾,用寒药以清其真热;真虚假实证,便置其假实之象不顾,用补药以益其真虚;真实假虚证,便置其假虚之象不顾,用攻药以泻其真实。这在《素问·至真要大论》里叫做:“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即是外症有热象而用热药,外症有寒象而用寒药,外症有实象而用补药,外症有虚象而用泻药,这就叫做从治法。即是说方药的功用与外症的表象是相同的,便名之曰“从”。从治法仅用于较复杂病变的时候,必须辨证十分确切,才能运用。如果辨证仅停止于表象,透不过现象,抓不住本质,一定是用不好从治法的。

《素问·至真要大论》还说:“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可使气和,可使必已。”说明无论用逆治法或从治法,要想达到“伏其所主”的目的,必须具有辨识“先其所因”的本领才行。因此说,无论用逆治法或从治法,都是针对着病因来治疗的,还是“治病必求于本”这个思想的具体体现。

第四同病异治、异病同治,悉以辨证为准。由于中医学认识疾病主要是根据整体功能病变来进行分析的,在临床上每每出现两种情况:从辨病的立场看属于不同的病,但从辨证的立场看却属于同一性质的证候;按辨病属于同一类的病,按辨证却属于不同性质的证候。因而就有所谓“异病同治”、“同病异治”的说法。按其本质来说,实际是“异病同证”,“同病异证”的问题。因而可以说,证候同则同治,证候异则异治,关键还是在辨证。

同一疾病,由于病因病理以及发展阶段的不同,必然要出现不同的证候,便得采用不同的治法。例如:同一感冒病,由于有风寒证与风热证的不同病因和病机,治疗就有辛温解表与辛凉解表的不同。甚至是同一风寒证,由于患者体质的不同,有出现恶风发热、自汗脉浮缓表虚证候的,有出现恶寒发热、无汗脉浮紧表实证候的,表虚证只宜用桂枝汤的解肌法,表实证则宜用麻黄汤的发汗法。

不同的疾病,由于病因病机相同,或处于同一发展阶段,必然要出现同一性质的证候,便可以采用相同的治疗方法。如《伤寒论》中的桂枝加厚朴杏子汤,既治喘家的太阳中风证,又治太阳中风证误下后的微喘。喘家,患的是慢性喘息,包括支气管炎;误下而喘,这是新病,不一定是气管炎。但因其都具有太阳中风证,都有里气上逆的病变,便可以用一个方剂来治疗。又如,慢性痢疾、慢性腹泻、肛门脱出、内脏下垂等病,往往都是由于中气下陷,不能升举的气虚证,便都可以用一个益气升提的方法来取得疗效。又如:失眠、心悸、月经不调等病,在病变过程中,都有出现心脾两虚证的,用一个补益心脾的方法,也同样能取得较满意的疗效。所以说,无论同病异治或异病同治,都必须以辨准证为前提,否则是谈不到的。无论是异病同治,或同病异治,都是“治病求本”这一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

结 束 语

从以上六讲的内容看来,中医学这门科学,在理论上或是在方法论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之所以能具有科学性,是和它经过长期医疗实践分不开的。正由于不断实践,不断认识,不断提高,所以它才能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成长起来,竟蔚成我国医药学的一个伟大的宝库。

我国历代医学家所取得的不同成就,当前广大中医在临床上之所以能取得较好的疗效,都是在上述这些理论的指导之下而取得的。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以上介绍的这一理论体系,中医把它运用于临床,往往能取得预期的效果,这其间便有科学真理的存在。中医学的理论既能指导实践又能经受实践的检验,尽管有些东西一时还不能完全说明白,还是应该承认它有真理存在,只是必须用科学的方法不断地阐明它就是了。“许多自然科学理论之所以被称为真理,不但在于自然科学家们创立这些学说的时候,而且在于为尔后的科学实践所证实的时候。”我认为中医学理论之应该肯定的,也是指它能取得临床验证的部分,也就是上面六讲所介绍的这些内容。

任何科学都是在继承前人工作的成果上产生的,所以我们还是准备在继承好前人留给我们这份宝贵遗产的基础上,同时也要不断地吸取周围的营养,特别是要结合现代科学,从而得到发展提高。没有继承,固然谈不到发展创造;反之,没有发展创造,也就谈不到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