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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城市预算过程的政治:效度、信度和伦理道德的探讨

【摘要】:此外,这一问题的解决也与本研究能否解决上述的效度问题息息相关。对于运用定性研究方法的研究来说,研究的伦理道德问题可能是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3.本研究的效度、信度以及伦理道德问题

与几乎所有的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一样,本研究设计的质量也需要经过一个检验判定的过程,这促使了本研究在研究设计的每一个环节上都十分关注是否契合一般公认的检验标准:效度和信度。

虽然学术界并没有就定性研究是否适用“效度”这一检验标准达成一致,但本研究依然相信,研究问题、目的、研究方法以及研究过程中各个部分、层次和环节之间的协调性、一致性和契合性仍然应该作为本研究需要力争达到的目标。根据麦克斯维尔(Maxwell)有关定性研究效度问题的甄别和处理方法[59],本研究可能面临的效度问题及其可能的解决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描述型效度”问题。由于本研究田野调查中的访谈方式有些是群体访谈,因此,有时会遭遇多名被访者一起发言的情形。此外,由于有的被访者使用了本地方言回答研究者提出的问题,难免使其后对访谈资料的誊录工作有所遗漏或错误,在此情况下,本研究有可能遭遇描述效度问题。对此,本研究将会主要通过辅以政府公报等其他非技术性文献资料的方法来加以解决。

其二,“解释型效度”问题。由于本研究者对被访者的思维方式、行为规范并不十分清楚,导致在了解、理解和表达被访者对事物所赋予的意义的确切程度上有所差异,这就可能导致解释效度问题。对此,本研究将会尽可能地使用被访者自己的词语作为分析原始材料的码号,并力图在后期的研究报告中真实地报告他们的意义解释。此外,尽量采用多元证据来源,避免由于被访者可能“言行不一”的回答而造成本研究者理解偏差的情形。

其三,“外在效度”问题。所有定性研究方法几乎都面临着外在效度的问题,即结论的外推可能性问题。这对于本研究的具体研究场景(A、B、C三个省会城市)和最终的研究结果(省会城市预算过程的政治)来看似乎也存在这一问题。虽然仍然有许多学者坚持认为,如果刻意将研究的结果从小样本推论到总体,反而会使定性研究的优势无法得到发挥。但是,通过建立有关的理论来达到“推论”,是有可能提升外在效度的。如果研究者在对样本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了某种理论,那么这个理论便会对类似的现象产生阐释的作用,从而在理论的层面上发挥“推论”的作用。当然,这仍然取决于本研究能否成功地运用定性研究方法并进而生成有关中国省会城市预算过程的理论。

除了效度问题以外,信度,即是否具有可靠性,也可能会在本研究中被涉及。当然这并非本研究的特殊困境,而是所有定性研究方法都可能面临的问题,但是从已有的相关研究来看,至少就前期的田野调查而言,被访者所反映的问题存在诸多的共性,因此,对于本研究的可重复性问题,最终构建的理论对所收集的资料信息能在多大程度上作出较为全面、深入的解释是极为关键的。此外,这一问题的解决也与本研究能否解决上述的效度问题息息相关。

对于运用定性研究方法的研究来说,研究的伦理道德问题可能是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定性研究中,田野调查资料是自由联想出一些足以令人深思的问题并提升研究者“理论触觉”的前提条件,但问题是,哪些资料能够有助于实现上述目标,可能直到研究者深入研究之后才会知道。因此,对于每一次田野调查来说,保证访谈资料的完整再现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对访谈资料的整理过程中以及成文过程中则必须严格按照事先对被访者所承诺的那样不透露有关的内容或信息。

【注释】

[1]邓子基、邱震源、邱华炳:《财政理论与实务》,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85—300页。

[2]寇铁军:《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美]黄佩华、迪帕克:《中国:国家发展与地方财政》,吴素萍、王桂娟等译,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3]张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4]马骏、侯一麟:《中国省级预算中的非正式制度:一个交易费用理论框架》,载《经济研究》,2004年第10期,第14—23页。

[5]李萍、刘尚希:《部门预算理论与实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

[6]熊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武汉出版社1992年版;柏继民:《地方财政理论与实践》,山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王加林:《地方财政跨世纪改革与发展》,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7]张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8]内奥米·凯顿(Naomi Caiden)在其一篇有关美国预算改革的论文中,就曾开篇指出,在美国,“自联邦预算产生以后,改革就成为联邦预算发展过程中的永久性话题”。N. Caiden,“Processes,Policies,and Power: Budget Reform”,Public Manager,1993,22(1),p.13-17.

[9][美]黄佩华、迪帕克:《中国:国家发展与地方财政》,吴素萍、王桂娟等译,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10]本数据是在对2000至2005年河北(石家庄)、广东(广州)等10个城市一般预算支出计算的基础上得出的估测值。由于缺乏西藏(拉萨)等其余省和自治区及这些省和自治区的省会城市的相关数据,未予计算。

[11]例如,河南省以郑州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战略,安徽省以合肥为中心的“马芜铜宣”皖江城市群战略、湖北省以武汉为中心的“1+8”城市圈战略,山西省以太原为中心的“太原都市圈”战略。

[12]吕宜明:《部门预算势在必行》,载《黑龙江财会》,2001年第2期,第43页;郭锡龄:《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努力深化预算编制改革》,载《广州财政会计》,2002年第5期,第3—6页;郭锡龄、袁星侯、刘昕:《深化广州部门预算改革研究》,载《广州财政会计》,2003年第1期,第2—11页;袁锦霞、袁星侯:《地方财政改革:以广州市为例分析》,载《经济研究参考》,2003年第77期,第25—31页;长春市财政局预算处:《积极探索规范运作努力构建预算管理新机制》,[2006-10-14],http://www.cccz.gov.cn。

[13]长春市财政局预算处:《积极探索规范运作努力构建预算管理新机制》,[2006-10-14],http://www.cccz.gov.cn。

[14]郭锡龄:《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努力深化预算编制改革》,载《广州财政会计》,2002年第5期,第3—6页;郭锡龄、袁星侯、刘昕:《深化广州部门预算改革研究》,载《广州财政会计》,2003年第1期,第2—11页;长春市财政局预算处:《积极探索规范运作努力构建预算管理新机制》,[2006-10-14],http://www.cccz.gov.cn;张文玲:《太原市推行部门预算的做法》,载《预算管理与会计》,2003年第9期,第14—16页;赵雄凯:《昆明市部门预算改革与实践》,载《昆明财经》,2004年第2期,第5—7页;哈尔滨市财政局:《发展创新规范管理稳步推进财政预算编制改革》,[2006-10-14],http://218.9.73.7/web/czgz/bmys/707.htm。

[15]彭天喜:《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认识》,[2006-10-14],http://www.whrd.gov.cn/col52/article.htm1?id=396;长春市财政局预算处:《积极探索规范运作努力构建预算管理新机制》,[2006-10-14],http://www.cccz.gov.cn。

[16]郭锡龄、袁星侯、刘昕:《深化广州部门预算改革研究》,载《广州财政会计》,2003年第1期,第2—11页;李晓静:《公共财政下的预算体制改革浅析》,载《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2期,第14—16页。

[17]郭锡龄、袁星侯、刘昕:《深化广州部门预算改革研究》,载《广州财政会计》,2003年第1期,第2—11页。

[18]李晓静:《公共财政下的预算体制改革浅析》,载《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2期,第14—16页。

[19]郭锡龄、袁星侯、刘昕:《深化广州部门预算改革研究》,载《广州财政会计》,2003年第1期,第2—11页;长春市财政局预算处:《积极探索规范运作努力构建预算管理新机制》,[2006-10-14],http://www.cccz.gov.cn;李晓静:《公共财政下的预算体制改革浅析》,载《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2期,第14—16页。

[20]彭天喜:《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认识》,[2006-10-14],http://www.whrd.gov.cn/col52/article.htm1?id=396;孙芬:《务实创新加强预算审查监督》,[2006-10-14],http://www.hainanpc.net/sxrd/hk/;闻晓明:《依法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2006-10-14],http://www.rd.gz.cn/rdgzxx/llyj3.htm;陈建智:《预算审查监督:问题及对策》,[2006-10-14],http://www.gzyfzs.cn/gzyfzs/lawresearch/nw20041214095117.html;陈家勇:《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工作》,[2006-10-14],http://www.rd.chengdu.gov.cn。

[21]孙芬:《务实创新加强预算审查监督》,[2006-10-14],http://www.hainanpc.net/sxrd/hk/;符祥喜:《试谈当前监督工作的难点、原因与对策》,[2006-10-14],http://www.hainanpc.net/sxrd/hk。

[22]李岩:《紧贴中心突出重点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2006-10-14],http://www.whrd.gov.cn/col52/article.htm1?id=454;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人大工作情况的调查》,[2006-10-14],http://www.whrd.gov.cn/col52/article.htm1?id= 431;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关于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职能的调研报告》,[2006-10-14],http://61.158.105.62/hrb_srd/display.php?id=249。

[23]梁浩霖:《关于开展部门预算工作的探讨》,载《广州财政会计》,2002年第6期,第3—6页;李晓静:《公共财政下的预算体制改革浅析》,载《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2期,第14—16页;哈尔滨市财政局:《发展创新规范管理稳步推进财政预算编制改革》,[2006-10-14],http://218.9.73.7/web/czgz/bmys/707.htm。

[24]史宝刚:《总量增长重点突出管理到位绩效明显——近两年太原市科技三项费使用情况绩效评价》,载《太原科技》,2006年第3期,第29—31页。

[25]杨桂梅、李树人:《优化投入方式与结构用好财政科技资金》,载《山西科技》,2000年第3期,第22—23页。

[26]郭锡龄、袁星侯、刘昕:《深化广州部门预算改革研究》,载《广州财政会计》,2003年第1期,第2—11页。(www.chuimin.cn)

[27]哈尔滨市财政局:《发展创新规范管理稳步推进财政预算编制改革》,[2006-10-14],http://218.9.73.7/web/czgz/bmys/707.htm。

[28]梁浩霖:《关于开展部门预算工作的探讨》,载《广州财政会计》,2002年第6期,第3—6页。

[29]梁争平:《试谈公共财政建设》,载《山西财税》,2002年第10期,第13—14页。

[30]彭天喜:《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几点认识》,[2006-10-14],http://www.whrd.gov.cn/col52/article.htm1?id=396。

[31]周巧娥、焦树超:《划分省市两级财政支出责任的调查及建议》,载《财会研究》,2003年第7期,第6—8页;梁争平:《非典引出的地方财政思考》,载《财政研究》,2003年第9期,第52—54页;卢友富等,长春市财政局课题组:《1994年分税制实行以来长春市财政收入变化规律分析及财政对策》,[2006-10-14],http://www.cccz.gov.cn/infopub25/PubTemplet;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财政经济的远虑与近忧》,[2006-10-14],http://www.cccz.gov.cn/infopub25/PubTemplet;赵健等,郑州市联合课题组:《关于提高郑州市首位度的财政问题研究》,载《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4年第32期,第1—9页。

[32]卢友富等,长春市财政局课题组:《1994年分税制实行以来长春市财政收入变化规律分析及财政对策》,[2006-10-14],http://www.cccz.gov.cn/infopub25/PubTemplet。

[33]分税制后,土地出让金作为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全部划归地方所有,同时由于土地出让金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因此,逐渐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而在地价相对较高的省会城市,土地收入更是地方财政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吃饭靠财政,建设靠国土”成为一些地方政府财政之道(赵健等,郑州市联合课题组:《关于提高郑州市首位度的财政问题研究》,载《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4年第32期,第1—9页;罗文胜:《银行忧心“脆弱的财政盘子”南宁经营城市手法探索》,载《中州建设》,2005年第4期,第26—29页;崔杰:《做大长春市经济总量“蛋糕”,谋求利好背景下的快速发展》,[2006-10-14],http://www.cccz.gov.cn/infopub25/Pub-Templet)。

[34]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财政经济的远虑与近忧》,[2006-10-14],http://www.cccz.gov.cn/infopub25/PubTemplet;赵健等,郑州市联合课题组:《关于提高郑州市首位度的财政问题研究》,载《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4年第32期,第1—9页。

[35]郭锡龄、袁星侯、刘昕:《深化广州部门预算改革研究》,载《广州财政会计》,2003年第1期,第2—11页。

[36]贺煜光、尹孝凡:《地方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结构的未来走向》,载《农村财政与财务》,2004年第4期,第28—29页;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财政经济的远虑与近忧》,[2006-10-14],http://www.cccz.gov.cn/infopub25/PubTemplet。

[37]赵健等,郑州市联合课题组:《关于提高郑州市首位度的财政问题研究》,载《中国财经信息资料》,2004年第32期,第1—9页;周巧娥、焦树超:《划分省市两级财政支出责任的调查及建议》,载《财会研究》,2003年第7期,第6—8页。

[38]梁争平:《试谈公共财政建设》,载《山西财税》,2002年第10期,第13—14页。

[39]马骏、於莉:《公共预算研究:中国政治学和公共行政学亟待加强的研究领域》,载《政治学研究》,2005年第2期,第108—116页。

[40]瓦尔达沃夫斯基在1961年发表了一篇名为《预算改革的政治含义》的文章,在该文中,他表达了建立预算理论的期望,并就预算理论应该包含的内容、研究视角及方法提出了一些建议。A. Wildavsky,“Political Implications of Budgetary Reform”,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1961,21(4),pp.183-190.

[41]这里需要与那些所谓“非定量”意义上的泛泛而论或纯粹的主观思考的伪“定性研究”划清界限。参见风笑天《定性研究:方法论基础》(2007)一书的译者前言。

[42]在这个科学威力无比的世界里,科学已经意味着权力,科学的话语已经成为了一种“元叙事”(利奥塔尔,1997)。

[43][美]爱伦·鲁宾:《公共预算中的政治:收入与支出,借贷与平衡》,叶丽娟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中文版序言。

[44][美]诺曼·K.邓津、伊冯娜·S.林肯:《定性研究的学科与实践》,见邓津、林肯主编:《定性研究:方法论基础》,风笑天等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5]C.Nelson,P.A.Treichler,&L.Grossberg,“Cultural Studies: An introduction”,1992. In L.Grossberg,C.Nelson,&P.A.Treichler(Eds.),Cultural Studies,New York: Routledge.

[46]Irene Rubin,“Budget theory and budget practice: How good the fits”,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1990(March/April),pp.179-189.

[47]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45页。

[48]Adler&Adler,1987; Douglas,1976.转引自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20页。

[49]Johnson,1975; Kotarba&Fontana,1984.转引自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20页。

[50]A. Strauss,J. Corbin,Basics of Qualitative Research: Grounded Theory Procedures and Techniques,Sage Publications,Inc.,1990,p.24.

[51]B. Glaser,A. Strauss,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Chicago: Aldine,1967.

[52]这是吴毅在其博士论文《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村的表达》后序中的感言,亦激励着本研究。

[53]M. Q. Patton,Qualitative Evaluation and Research Methods,2nd ed.,Newbury Park: Sage Publications,1990.转引自陈向明:《旅居者和“外国人”——留美中国学生跨文化人际交往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5页。

[54]尽管从通行的区域划分方法,即东、中、西部三分法来看,样本的分布不很均衡——两个中部地区城市,一个东部地区城市,但是对于本研究的效度影响并不严重。仅就样本的统计代表性而言,这一点也是成立的。

[55]必须承认的是,由于实际调研条件所限,本研究无法完全遵照理论抽样方法来操作。

[56]B. Glaser,A. Strauss,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Chicago: Aldine,1967,p.45.

[57]陈向明:《质的研究方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7—266页。

[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省会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省会城市拥有立法权,但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学界以及被访官员或称之为“半(个)立法权”。

[59]J. Maxwell,“Understanding and Validity in Qualitative Research”,Harvard Educational Review,62(1992),pp.27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