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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教育发展历程

【摘要】:澳大利亚应当将高等教育发展为“教育出口服务产业”,应当对大部分外国学生收取“全额成本学费”。据统计,2007年澳大利亚教育出口收入共计125亿澳元,在服务业中居于首位。另外,值得一提的相关机构还有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和澳大利亚大学校长委员会。

一、澳大利亚教育输出发展历程

(一)发展历程

援助——管制阶段(1950年—1979年)。这个时期从1950年澳大利亚推出“科伦坡计划(Colombo Plan)”到20世纪70年代末。政府向部分发展中国家派遣赴澳的留学生提供巨额援助式奖学金,但对海外学生的入学人数仍有严格的限制。1974年政府取消高等学校收费制度,留学生享受免费留学,赴澳外国留学生人数得到较快增长,直到1979年,澳大利亚开始实施“外国留学生收费条例”。

商贸阶段(1979年—1992年)。1984年澳大利亚学者杰克逊首次提出“教育应该被视为一种出口产业,要鼓励学校互相竞争,争取更多的生源和资金”,“澳大利亚教育服务中的国际贸易有可能成为本国一种重要的新兴产业,具有很大的潜力。”澳大利亚应当将高等教育发展为“教育出口服务产业”,应当对大部分外国学生收取“全额成本学费”。1985年联邦政府公布了对外国留学生收取全额费用的指南书。1988年的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经费法”又规定,所有外国留学生必须缴纳全部培养成本,所有高等院校均不得收取低于政府确定的收费标准,但经澳大利亚就业、教育与培训部(DEET,以下简称教育部)特批的学校不在此列。随着付费留学生逐年增加,澳联邦政府决定自1990年起取消学生资助项目。同时为吸引外国留学生赴澳研修,澳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奖学金措施,主要有“澳大利亚发展与合作奖学金”(ADCOS,用于交通费、学费和生活津贴)、“澳大利亚资助培训奖学金”(ASTAS,同前)、“公平与优等奖学金”(EMSS)、“海外研究生研究奖学金”(OPRS,仅限学费)。这一阶段标志着澳大利亚海外留学生政策由援助向贸易的转变[16]

国际化阶段(1992年至今)。1992年9月,澳大利亚政府重新审视了此前的留学生教育政策,教育部长在阐述新政策时,提出将重点放在教育国际化上,认为国际教育是澳大利亚国际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利于拓展国际间文化经济和人民之间的交往,促进相互了解,同时有利于充实本国的教育和培训体系及社会体制。此后,澳大利亚与亚洲大学加强了教学与科研合作,同时实施互惠的师生交换政策。澳政府还拨出资金支持“大学面向国外流动(交流)计划”。为协调和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1994年11月成立了澳大利亚国际教育基金会(AIEF)。在教育产业政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推动下,赴澳外国留学生人数与年俱增(见图3-1)。多年的教育输出已使澳大利亚跻身于世界接收留学生大国行列,在2002年华盛顿“国际教育服务贸易论坛”上赢得了“教育出口大国”的赞誉。据统计,2007年澳大利亚教育出口收入共计125亿澳元,在服务业中居于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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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1994-2008年澳大利亚留学生人数增长图

(二)经验总结

回顾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化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澳大利亚教育出口之所以取得这样令世界瞩目的成就,是因为在推进教育出口战略的过程中,澳大利亚政府从战略的高度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主要从机构设置、法律准则制定、平台搭建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 机构设置

为推进教育出口战略的实施,澳大利亚政府成立了一些相关机构,其中主要的机构有澳大利亚国际教育基金会(AIEF,成立于1994年)和澳大利亚国际教育协会(AAIE,创建于1993年),这两个组织都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推进教育出口战略的产物。总部设在首都堪培拉的基金会在海外有近38个办公机构(多数分布在亚太地区),主要任务是:(1)就澳大利亚国际教育交流活动的方针和政策,向联邦教育、科学与培训部长提出建议;(2)代表政府参与国际教育交流活动,开展国际教育和培训活动;(3)与本国工商企业及其他政府部门合作,在海外宣传澳大利亚教育和培训以及科研强国的形象;(4)掌握海外教育与人才市场信息,不断调整澳大利亚国际教育政策;(5)为澳大利亚人创造参与国际教育、培训和科研项目的机会;(6)执行教育、科学与培训部的《国际援助计划》(有部级专款资助);(7)通过专款帮助澳大利亚海外校友会开展各类活动等。该基金会采用会员制(会员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培训机构以及工商企业等),会员缴纳会费(1-3万澳元,但又可通过“提供教育信息和服务”得到基金会的补偿),联邦政府按2:1比例提供匹配经费资助。上述国际教育协会的发展目标是:(1)举办国际教育论坛;(2)推动国际教育的研究和发展;(3)促进国内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4)加强企业发展和人员培训等。(www.chuimin.cn)

另外,值得一提的相关机构还有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IDP)和澳大利亚大学校长委员会。前者是一家教育公司,有400多个会员院校,在世界设有100多个办公室,在55个国家有业务活动。前身是成立于1969年并作为澳大利亚大学校长委员会常设机构的澳高校国际开发计划组织,自1984年成为独立社会机构并于1994年开始以公司方式运做以来,为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它通过设在许多国家特别是亚太地区国家或地区的办事机构扩大澳大利亚的教育市场,一方面向政府部门、海内外教育机构、基金组织提供教育信息服务,并开展国际教育展、国际会议、教学旅游、合作培训等工作;另一方面还就高等教育国际化课题展开研究,如《澳大利亚、新西兰、英国、加拿大、美国五国外国研究生课程教育成本比较分析》、《国际化和高等教育:目标和战略》、《关于国际教育中国家政策与实践的比较研究》等。后者在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做出了积极贡献。该组织于2000年制定的《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三年行动计划》(2000-2002年),旨在保证澳大利亚高等教育体系的质量和国际化活动的水平,使高等教育系统更富有国际性,树立澳大利亚在亚太地区和印度洋地区教育合作与交流中的领导地位[17]

上述教育基金会和国际教育协会积极配合国际教育开发署、澳大利亚驻外使馆在开展各类高等教育国际化活动的同时尽力吸引外国留学生,而留学生的签证则由澳大利亚移民、多元文化及土著事务部(DIMIA)受理和批准。

为保证教育出口的质量和教育国际化的可持续发展,2000年初,教育、科学与培训部(DES丁)成立了澳大利亚大学质量保障署(Australian Universities Quality Agency,AUQA)。该质量保障署实际上是一个独立于政府、高校外的非盈利全国大学教育质量保障组织;自2001年起,每5年一次对澳大利亚大学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进行审核(境外办学的教学活动必须符合澳大利亚国内的办学标准);留学生及其家长可以查阅AUQA的审核报告,通过澳大利亚政府每年发布的大学教学质量保障计划了解符合自己需要和感兴趣的大学的有关信息[18]

2.法律和准则制定

澳大利亚政府在2000年推出了新的《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第一部《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制定于1991年),分别规定了“国家运用法律手段监督国际教育服务提供者的权力”,“建立国家的国际教育服务机构的认可、注册制度”,“为了保障海外学生当前和长远经济利益,政府设立海外学生保障基金制度”“规定所有提供者必须向海外学生保障基金支付注册费和年度基金”,“强制所有招收海外学生的机构设立学费保障基金,以保障学生的课程学习利益”。修订新的《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旨在依法规范澳大利亚院校向海外学生提供的教育与培训服务(该法案规定,招收海外学生的院校只有符合审批登记要求后才可以向海外学生授课),实行全国统一的院校审核登记制度,采取学费与经济保障措施。在此基础上,又根据该法案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以保护持学生签证赴澳大利亚留学的海外学生的权益。比如,2001年颁布的《海外学生教育服务实施条例》就具体规定了上述法规的实施办法;2001年实施的《国家院校登记注册机关与招收海外学生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为准则》则设置了全国统一的教学质量规范与标准,以维护澳大利亚教育培训行业的声誉。

为配合政府制定的教育出口战略,澳大利亚大学校长委员会(AVCC)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准则,比如1990年制定的《澳大利亚高校在本土向海外学生提供教育的从业道德准则》(1994年作过修订),1995年出台的《澳大利亚高校在境外向留学生提供教育和教育服务的从业道德准则》,并于1998年将上述两个准则合并成了统一的从业道德准则。这些准则的宗旨是,让接受澳大利亚高等教育的留学生(无论是在澳大利亚本土高校还是在海外联合教育机构学习的留学生)都能得到高素质、专业性教育(既涉及正规的证书、文凭、学位课程教育,也包括培训课程的非正规教育)。进入21世纪,面对留学生的大量涌入,针对部分教育机构在接受海外留学生过程中暴露的问题,AVCC不仅在2001年对上述从业道德准则进行了修订,而且于2005年4月发布了《澳大利亚大学从业准则与指南》。由所有澳大利亚大学校长签署的这份新文件规定了一整套从业准则的实施细则,旨在保障留学生的切身利益,确保大学的教育质量合乎标准[19]

3.平台搭建

建立院校注册和海外学生管理系统。为保证《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的实施,澳大利亚政府建立了一个重要平台——院校注册和海外学生管理系统。该系统实际上是由澳大利亚教育、科学与培训部(DEST)和澳大利亚移民、多元文化及土著事务部(DIMIA)研制的具有高度安全性的电脑系统。该系统的启用大幅度降低了签证作假的比率,提高了信息资源共享程度,对加强国际教育行业的质量监控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它既能为CRICOS审核登记机关提供院校与课程信息,又能向移民、多元文化及土著事务部(DIMIA)提供即将就读各院校的海外学生的资料和信息,通报违反学生签证有关规定的学生情况。

创建留学生教育公开信息平台。为进一步完善留学生教育服务工作一一使学生及家长得到准确信息,澳大利亚政府重视相关信息的公开化和公正性。比如,在网上公布经政府注册批准招收留学生的高等院校名单,未经政府注册批准招收留学生的高等院校名单以及提供过假文凭的院校名单。

在中国内地推行学生电子签证(E-VISA)。澳大利亚移民、多元文化及土著事务部(DIMIA)自2004年底在中国内地推行学生电子签证(E-VISA)以来,赴澳大利亚留学签证的审理速度已得到大幅提升—绝大部分学生都能在40天左右取得签证。值得一提的是,鉴于赴澳大利亚的中国留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澳大利亚政府还专门设立了中文网站并提供较为详细的信息。2004年第二学期的统计资料显示,在澳大利亚本土高校攻读学位的中国内地留学生已超过2.4万人(比上年增长43%),位居各国和地区之首(名列第二至第四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此为:印度,1.29万人;马来西亚,1.21万人;中国香港,0.96万人;印度尼西亚0.81万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