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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创作含义及艺术评价

【摘要】:舞蹈编导的构思与创作,舞蹈演员的表演与呈现,两者共同构成了舞蹈审美对象的最终呈现,为欣赏者创造了审美对象。舞蹈编导是艺术创造性的工作,要求舞蹈编导要具有创造性思维。对于一个舞蹈作品的评价,我们通常会从内容与形式两方面进行考察。

(一)舞蹈创作概述

舞蹈创作是指在舞蹈形式的结构进程中,如何使用舞蹈语言,掌握构图和基本原理的一般规律,就是赋予舞蹈作品表现生活内容的一定的舞蹈形式。[1]

舞蹈创作是主客观对立统一的现实结果。舞蹈创作不仅受舞蹈工作者主观意识的影响,而且还受到客观环境的制约,舞蹈工作者可以从客观事物中找到创作的灵感,从而提炼出自己的创作思想。

另外,舞蹈创作又是社会文化对立统一的反映,而且是与时代脉搏相共振的。同时,舞蹈创作过程又是始终伴随着形象思维的起伏潜行而发展的。舞蹈创作是从对生活和自然的形象感受开始,进行艺术形象塑造的过程。

优秀的舞蹈艺术创作,能够极大地提高舞蹈艺术产品的审美价值,给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力量。舞蹈艺术的作用是其他艺术门类所不能比拟的,因此,我们研究舞蹈艺术创作的着力点,就是要注意舞蹈艺术创作的艺术感染力、特点和审美价值,关心呈现舞蹈艺术的方法。这种呈现方法就是舞蹈艺术的创作方法。

(二)舞蹈创作的要素组成

舞蹈是舞台表演艺术,舞蹈作品的创造是经过舞蹈编导的一度创作和舞蹈演员的二度创作而最终呈现在观众面前的。舞蹈艺术在发展过程中,无论是编导还是演员,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舞蹈界不乏兼具编导与表演才能的优秀舞蹈人才,随着现代舞蹈职业的分工,编导与演员的彼此联系更加紧密。舞蹈编导的构思与创作,舞蹈演员的表演与呈现,两者共同构成了舞蹈审美对象的最终呈现,为欣赏者创造了审美对象。

1.舞蹈编导

舞蹈编导既是舞蹈艺术呈现的主宰者,也是舞蹈作品的主要创作者。舞蹈编导的构思与创作水平,决定了舞蹈作品的成功与否。优秀的舞蹈编导不仅要具有舞台表演经验,还要掌握并且能熟练运用舞蹈的创作方法与技巧,将自己的想法与情感表现,付诸舞蹈实践,最终指导舞蹈演员来完成作品的表演。

一般来说,从一个舞蹈创意的诞生,到将作品呈现于观众,要经过漫长的思考过程与亲身体验过程,而这一切都主要由编导完成。在舞蹈的审美过程中,舞蹈编导以独特的创意和构思将观众吸引到他预先所设计的舞蹈作品中。舞蹈编导在设计动作时,要与舞者具有一定的默契,甚至是将自己的情感和意识转移到演员身上,观众所有情绪的变化也都在舞蹈编导的预料之中。因此,我们认为舞蹈编导是审美关系的建构者。

舞蹈编创通常要经过选材、构思、完成作品的结构、编舞等步骤。选材主要是确立主题、人物和情节等内容。然后是进行音乐的选择与创作,如是用已有的音乐作品进行创作,要考虑到音乐与舞蹈的表现是否能紧密融合。舞蹈编导最主要的思维方式,就是如何更好地进行舞蹈的形象思维。在创作中,舞蹈形象的生成是形成舞蹈语汇的关键。(www.chuimin.cn)

舞蹈编导是艺术创造性的工作,要求舞蹈编导要具有创造性思维。所谓创造性思维就是一种发散性思维、灵感性思维、跳跃性思维,甚至是反常性思维。[2]为什么优秀编导的作品总是标新立异、出奇制胜呢?这就是优秀编导能够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式,不拘泥于前人的艺术观念、审美观念以及现成经验,以不同的视角、不同的观念、不同的审美、不同的语言,进行尝试、创造。

艺术的生命力在于不断地创造,创造性思维是一切艺术创作的关键。舞蹈编导必须勇于大胆地进行创新实践,不拘泥于俗套、不安于平庸,用更加开拓的视野、更加开放的思维进行舞蹈的创作,只有高水准、深内涵的舞蹈作品,才是提高观众审美水平,实现与欣赏者审美对话的最有效的途径。

2.舞蹈演员

舞蹈演员是舞蹈审美的中介,舞蹈艺术最绚烂的呈现就是舞蹈演员的表演。舞台表演中,舞蹈编导和其他方面只能退居其后了。正所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对舞蹈演员的职业性如此表述是最贴切不过的了。舞蹈演员除了要具备舞蹈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外,还要经过多年的专业舞蹈训练,而身体条件和扎实的基本功,只是舞蹈演员的基本素质。舞蹈演员所具有的艺术天赋和舞蹈的艺术感觉才是成就优秀舞蹈演员的必要条件。

舞蹈艺术区别于绘画、雕塑电影电视等艺术门类,由于舞蹈艺术审美的主、客体都是活生生的人,决定了舞蹈艺术表现媒介的独特性,以及舞蹈审美的构成“现在进行时”的特性。舞蹈编导思想和观念要通过舞蹈演员的形体表现外化出来。舞蹈演员的舞台表演是在音乐的伴随下,用自己的形体来说话,所用的情感和美的显现都通过展示自身的形体来展现。演员既要在规定的动作中,熟练地展示并完成动作和技巧,还要在领会与理解作品的内涵的同时,塑造刻画人物形象,进而感染观众。舞蹈演员必须有表演的欲望与冲动,呈现出主动并且发自于内心的表演,力图将艺术情感与舞蹈动作完美融合,才能充分发挥舞蹈艺术媒介表现的独特性,创造出富有感染力的舞蹈形象。

舞蹈的关键是如何进行表演,舞蹈演员的表演是渗透在一招一式、举手投足之中的。舞蹈表演与戏剧表演极为相似,对演员表演有着很高的要求。另外,还要求舞蹈演员的动作技巧与作品情感融为一体。这样,欣赏者不仅能获得视觉的美感,同时在一种强烈的感情下,还能进入一种妙不可言的艺术享受境界之中。我国著名的青年舞蹈家黄豆豆,以高超的舞蹈基本功和出色的表演,创造出生动的舞蹈形象,其代表作《醉鼓》和《秦俑魂》可谓是创造了舞蹈展演的“神话”。

最重要的是,舞蹈演员还应该具备一定的文学艺术修养。丰富的生活积累和艺术知识是表现一个作品的最好基础。

3.舞蹈作品

舞蹈艺术运用人体这一独特的表现媒介,通过舞蹈编导的艺术创作与舞蹈演员的表演,最终将舞蹈作品呈现于观众面前。舞蹈作品与其他艺术作品一样,舞蹈审美的呈现也涉及舞蹈创作的内容与形式的问题。舞蹈作品的内容与形式是舞蹈艺术作品构成的两大要素。舞蹈作品的内容既包含着舞蹈家对客观生活的描绘,又包含着舞蹈家对生活的独特感受和评价。概括说来,表现什么,抒写什么,这就是舞蹈作品的内容。舞蹈作品的形式是指舞蹈家如何来抒发感情,表现客观生活。舞蹈作品的形式既包括作品的结构方式、事件的发展方式,又包括舞蹈的表现手段。

对于一个舞蹈作品的评价,我们通常会从内容与形式两方面进行考察。一个优秀的舞蹈作品的审美呈现必然是内容与形式的完美融合、和谐统一,正所谓“尽善尽美”。对两者关系的认识,无论是在“内容决定形式”的艺术创作年代,还是形式主义占主导地位的时期,我们都不应该孤立地对两者进行评判。因此,舞蹈编导在创作时,既要使作品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情感表现,又要使舞蹈语汇与舞蹈内容表现得浑然天成、相得益彰。忽略任何一方或以任何一方作为主导进行舞蹈创作,作品的最终呈现肯定是低劣的。舞蹈艺术由于其特殊的表现媒介,每一个舞蹈动作都蕴含着一定的情感与内容,舞动的人体既是内容的呈现又是形式的载体,舞蹈内容借着人体表现出来,舞蹈形式依托于内容的象征意义与暗示,两者在作品中互为依托、互为表现。由此看来,舞蹈内容与舞蹈形式的完美结合决定着舞蹈作品的审美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