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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美学:审美判断力与返回生活

【摘要】:审美判断力的这种独特的主体性体现证实了美的存在,也使审美判断力与充盈着认识活动、实践活动以及其他各种现实活动的日常生活世界发生了密切的关系。而康德的审美判断力做出的特殊显现普遍、现象昭示本体的判断就是对生活世界中认识与实践无涉的化解,触及美对生活世界的关切。相反,审美的直觉性质和单称判断的形态使审美具有了前反思的功能,正是这种反思前的我思,审美可被确认为表达生活世界的基本方式之一。

审美判断是康德审美理论的基本概念。在康德理论体系中,第一批判讨论的是人类认识能力;第二批判讨论的是人类实践能力;第三批判即《判断力批判》中的不仅要协调人类诸认识能力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考察认识与实践的关系。认识关系与实践关系是人类生存的两种基本关系,两者之间不可替换,也不直接关联,然而人必须是完整的。人存在于不同领域,以不同方式相互联系、互动互补,不同主体性之间必有某种关联,这就是哈贝马斯后来所谈论的主体间性的关系。康德判定有种主体性能将人类认识主体性与实践主体性、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联系起来。康德把这种不同于认识知性也不同于实践理性却联系这两者的主体性称为判断力。判断力分审美判断力和目的论判断力。审美判断力不同于知性能力。知性能力有一整套先验逻辑框架,当经验进入先验逻辑框架中,知性的逻辑框架使杂多归于统一,建构出具有先验综合性质的知识。但知识不能逾越经验,否则知识失去客观性,出现认识的“二律背反”。理性能力为主体提供以自由为本质的道德律令。作为实践原则,以自由为本质的道德律令与经验无涉,是对功利的超越。知性主体性和理性主体性都不能在特殊中显现普遍,在现象中包孕本体。相反,介于知性能力和理性能力之间的判断力却可以做到这一点。审美判断力不能提供知识,也不能指导实践,却能在特殊中显现普遍,达成现象与本体、认识与实践的通联。审美判断力是产生美的本源,先于经验而存在。先验并非超验,先验的审美判断力在生活中对经验进行判断,使特殊表达普遍、现象符合本体,从而达成认识与实践的统一。审美判断力的这种独特的主体性体现证实了美的存在,也使审美判断力与充盈着认识活动、实践活动以及其他各种现实活动的日常生活世界发生了密切的关系。作为一种理解视野和思想观念,生活世界自古希腊逻各斯主义盛行后就被排斥在哲学的边缘。逻各斯主义统治下的西方思想主流诉求普遍的统一性,寻找存在背后的所谓规律,并将之称为科学。19世纪中,一些西方哲学家已经提出了生活世界的概念,20世纪胡塞尔在设计、构建现象学时突出了这一概念的意义。按照哈贝马斯的解说,当时自然科学被认为是唯一的科学,在此情况下,胡塞尔突出强调日常实践的偶然性语境。日常生活是意义基础。胡塞尔的生活世界概念与构成自然科学的那些理想化概念是对立的。针对自然科学理想化的测量、因果假定、数学以及其中实际的技术化倾向,胡塞尔坚持认为,生活世界是现实领域,能够发挥基础的作用。而康德的审美判断力做出的特殊显现普遍、现象昭示本体的判断就是对生活世界中认识与实践无涉的化解,触及美对生活世界的关切。在康德的审美理论中“理性对于实践的经典领先地位不得不让位于越来越清楚的相互依存关系。把理论活动放到其实际的发生和应用语境当中,这就唤醒了人们注重行为和交往的日常语境的意识”。按照哈贝马斯的看法,生活世界的背景具有不同的意义表现条件,它们无法像知识那样明确、规范地表现出来。生活世界是深层的非主题世界,它是整个人类生活表层的视界与语境的基础。概括地说,生活世界具有潜在性。只有通过“反思前的我思”才能表现出来。在康德的审美理论中,审美不是认识,也不是道德,所以审美不是反思性活动。相反,审美的直觉性质和单称判断的形态使审美具有了前反思的功能,正是这种反思前的我思,审美可被确认为表达生活世界的基本方式之一。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的第一个特征是绝对的明确性。生活世界的明确性赋予了生活世界中的共同生活、共同经历、共同言说和共同行动所依赖的知识一种悖论的特征。生活世界中的每一个事件对每一个生活在生活世界中的个体而言,产生的结果是客观明确的,也常常被生活在生活世界中的个体感受到。但是具体结果之间以及具体感受之间却难以找到必然的普遍联系。相反,它们之间充满着矛盾、冲突,无法得出统一的理性解释和知识描述,这就是生活世界的所谓悖论。审美是生活世界存在与表达的主要方式之一,具体审美过程所表现出的复杂难言就与生活世界悖论特征密切相关,所以康德才说审美不是认识,认识的单纯性、统一性无法存在于审美过程中。生活世界的第二个特征是它的总体化力量。

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是总体性的,具有一个中心和许多不确定的界限,表层的视界知识和语境知识从其中获得了一种世界观特征。生活世界的这个特征深植在审美活动中,康德虽然承认审美的个体化,但他从来都更强调审美的意识权利,审美不是认识和道德,但趋向于认识与道德,艺术是道德的象征已成为康德审美理论核心观点。生活世界的第三个特征是背景知识的整体性。在生活世界中,背景知识表面上看起来是系统的、有逻辑的,但实际上却无法用任何一种模态或方式来理解。因此,生活世界是一片“灌木丛”,不同的要素在其中混杂在一起,只有用不同的知识范畴,依靠不同的理解方式,才能把它们分离开来。康德的哲学方法可以说是最早对包括生活世界在内的社会活动进行层面划分和领域研究的。康德将生活分成知识、道德、审美三个独立领域,确立真、善、美三个专业属性,将整个社会生活构建为认识——知识理性结构、道德——实践理性结构、审美——表现理性结构的完整系统。在生活世界中,人与人的生活关系一体化于个人的生活之中,但生活世界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则由文化传统和生活秩序以及社会化过程中出现的认同所构成。所以,生活世界不能被理解为个体成员组成的集体,而应以日常交往活动为核心,扎根于日常交往生活的文化再生产、社会整合以及社会化相互作用的活动中。在生活世界的视域中,审美就像康德所阐释的那样,表达的是人与人的构成关系,审美以情感为方式进入以形式为特征的对象世界,通过审美判断力的运行,确认人与人的生活关系,确定主体在具体生活关系情境中的行为方式以及主体在特殊生活情境中行为活动的特定意义。可见,审美一旦在生活世界中同时确定人与人的情感行为和表达社会活动的意义取向时,审美便成为交往行为了。

审美过程是康德审美理论构成的核心部分。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对审美过程的结构、运行机制进行了开创性的论述,这些论述已成为西方美学史关于审美过程最经典、最权威的话语,并且在当代交往行为理论的视域中,康德审美过程理论依然显现出强劲的思想功能。哈贝马斯曾说:“理解的基础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在康德的审美理论中,审美是主体通过情感的判断对生活世界的独特理解。理解生活世界必定实现在交往行为中,理解就是一种行为活动。所以,康德将审美过程确认为主体建构过程时,也就意味着审美过程可以被理解为主体的交往行为活动。不过,审美这种交往行为十分特殊,在活动中审美的交往行为主体具有无功利、无目的又完全自我个体化的特性。就交往行为过程而言,审美以情感为载体和中介,交往过程的结果是审美这种行为活动实现了一种趋于目的、趋于实践,又具有普遍有效性的对生活的个体化理解。不同于认识行为和实践行为,审美的理性在审美的交往行为中是一种非强制性共识力量,而不是认识规范或道德律令,审美理性所揭示的是作为交往行为过程的审美在实现人与人、人与世界共谐关系时所拥有的合理性,审美的交往行为过程成了一种实现心理与物理、个体与集体、人与自然的对话。康德审美过程四个契机的理论最充分地表达着作为一种交往行为活动的审美过程内蕴着对话的特征,康德认为,当目的由主体来设定并仅仅为着主体时,合目的便是主体需要的满足。主体需要的满足引发了主体的愉悦情感,这种情感既含纳着判断对象的存在又显现着主体的价值,从而完成了“从自然概念领域向自由概念领域的转化”,判断力“只将客体的表象与主体联系在一起,不让我们注意到对象的性质,而只让我们注意到那决定与对象有关的表象能力的合目的形式”。换言之,审美判断力在对世界下判断时,对象的内容与主体不发生直接联系而通过对象的形式向主体呈现意义。审美判断力的关键之二是审美判断力的核心——想象力。康德认为,想象力具有感性与知性之间的中介功能。审美判断力本是介于理性能力与知性能力之间的能力,从这种关系引起的主体情感的愉悦可以断定,想象力与知性能力的关系就是这两种能力的和谐,和谐的外化即为对象的形式符合着主体的目的。正因为如此,审美判断力在判定对象美或不美时,“不是借助知性将它的表象与主体及客体相联系,而是借助想象力将它的表象与主体及主体的快感和不快感相联系”。不仅如此,审美判断力中的想象力还具有一种有效的综合功能。它将对象的形式与主体的情感创造性地对应着,既“从各种的或同一种的难以计数的对象中把对象的形象和形态再生产出来”,又将对象的形式“不作为思想,而作为心意的一个合目的状态的内在的情感传达着自己”。合目的性、想象力、由特殊找寻普遍及其只与对象形式相联系的特征使审美判断力在展开判断的交往行为中生成了审美过程。哈贝马斯说:“理解一种表达意味着了解人们怎样利用表达才能同某人就某事达成理解。”在审美行为中,人们以情感观照的方式进行沟通、理解,双方的审美愿望和审美要求成为交往的中心。审美主体在审美过程中试图得到的东西在这种情感观照的交往中获得领悟、理解,于是在审美交往行为中理解和协调同时出现,人与人、人与世界实现了和谐,最终推动了社会进步

人们的相互关系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化为行为、规则、制度,这就涉及交往的合理性问题。在《重建历史唯物主义》中,哈贝马斯将合理性界定为“能够加以论证的意见或行为”。在社会生活中,论证其某种意见或行为只能在交往过程中实现,因而合理性关涉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相互理解,也关涉个体与群体之间的相互协调。康德审美理论在论及审美有效性时特别关切审美的个性价值和审美的普遍意义以及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表达了一种合理性视域中的审美现代性话语。(www.chuimin.cn)

康德始终坚持审美的判断是一种单称判断,审美行为者的审美交往行为过程首先是个体的行为,这是审美不同于认识和实践交往行为的普遍前提,也是康德审美理论的基本原则。用交往行为理论来说,审美总是第一人称的表达,审美合理性与自我理解直接相关。审美与认识不同,主体亲身参与、表达与享受并存,而认识行为则可以是间接的。审美与道德也不同,道德实践虽是第一人称的,但道德实践的个体自我理解则是间接的。在审美过程中只有沿着个体的足迹才能访寻到美中的生活意义,审美只有在第一人称的视角和表达中,才能充分显现意义,而审美行为者也才能够实现个体的独特存在。在审美中,审美的诸行为者必须把自己确定为一个个独立的行为主体,审美的个性才不会被简单地理解为单一性,而被理解为审美普遍性的存在方式和表达方式。可以说,康德关于审美个体性的解说已表现出主体之间的相互承认和主体间性意义上的自我理解。更为重要的是,审美个性化的展开也是审美个体的本体化过程,它为审美普遍性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在审美中,交往的合理性深深渗入日常世界,从而使审美成为审美行为者的生活历史,而审美主体也就在这期间与自己相遇并与他人照面,正是此一刻生成了审美的普遍性,正如哈贝马斯讲的那样:“只有在多元性的声音中,理性的同一性才是可以理解的。”

交往理论认为,就生活而言,个人所积累的经验在时间上有纵向联系,而个人在任何时候都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共同交往中形成横向的联系。原则上讲,个体之间在主体间性的基础上一般可以取得一致:“他们相互认同,以及相互认识和承认是同样性质的主体,但同时能在交往中又相互保持距离,并且相互强调他们自我的不可转让的同一性。”康德审美理论中的核心观念就是审美,虽是个体的单称判断,但是与一般的个体单称判断纯属私人性质不同,审美判断具有普遍有效性。普遍有效性是审美在现象中显现本体、在情感中达成认知与实践的交往与协作的关键。审美普遍性的本源是审美交往行为中由不同个体联系起来并得到不同个体认同、承认和遵守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用康德的审美理论概念来表述就是“共通感”。在康德看来,审美“共通感”先验而在、人人皆有。审美的普遍有效性就是“共通感”在审美交往行为中实施自身功能后产生的结果。“共通感”作为审美的同一性是审美活动合理性的核心所在。纵观思想史,从康德、黑格尔到阿佩尔、哈贝马斯,无论是倡导启蒙现代性,坚持现代的合理性,还是要求重构现代性,都把追求同一性作为现实活动有效性的普遍前提,当成社会交往合理性的基本要求。应该看到,审美必然性并不存在于实然的因果关系层面上,康德所讲的审美必然性存在于交往与理解的层面上。审美必然性指审美主体之间在审美交往行为中能够接受他人的显现与表达,并且相互承认,从而承认审美的同一性这种交往行为方式是必然的。事实上,在审美交往行为中,审美主体建立了积极的主体间性关系,在这种主体间性关系中,任何审美判断都必然蕴含着在审美交往同一性中得到认可的期待。同时,人们的审美交往行为中的同一性在历史的积淀和现实的文化关系中逐渐成为规则,审美中的规则又进一步强化审美同一性所具有的合理性,甚至在有些时代被强化的合理性成为一种合法性制度在运行。当然康德也明确地告诫,他强调的审美普遍性绝不是强制的,与认识的规范性、实践的绝对命令有着本质的不同。审美同一性以相互肯定为目的而不追求功利;在审美行为中,人的情感能力、表达能力和相互作用能力又构成了社会文化系统在结构、功能方面的共同性,最终促成审美中的社会关系、文化意识和自我个性达成同一性。一方面,这种同一性使审美者自觉地扬弃与审美普遍性相抵触的个人趣味,使审美成为社会生活和谐稳定的文化机制;另一方面,这种同一性又保证了审美个性的开放性和活力使审美普遍性不违背自由的诉求。需要强调的是,在审美的交往行动中,审美者必须自觉到自己与他人的区别,追求他人的承认。只有通过维护自我个性、实现主体之间相互确认,审美的普遍性才能真实地实现。否则,审美的同一性也就失去了存在并产生功能的合理性了。

在合理性视野中审视康德审美理论还发现,审美的同一性使得审美具有了社会进化功能。哈贝马斯认为,社会进化是行为主体与外部世界的交往中把外部结构转变为内在的思想、观点、能力的学习过程。在审美中,审美同一性是在普遍的历史境遇与特殊的个体生存双重维度中建立起来的,所以审美同一性的形成是一个社会的学习过程。可以肯定地说,通过建立审美同一性使审美个体与社会的整合紧密相连。社会整合通常借助权力、制度、金钱和媒介来完成,但也可以通过传统的承继、知识的普及、智力的训练、情感的培育、道德的教化等学习过程来实现。学习过程不但表现在技术知识、组织知识、工具知识的生产领域,道德交往行为的实践领域,也表现在培养具有深刻认同感和独特表现力、鉴赏力的审美领域,社会本身依靠物质力量无法单独实现进化,只有当它和包括审美行为在内的各种主体学习行为结合在一起时,才能构成一个有进化能力的系统。正像哈贝马斯所理解的,在审美的交往行为中,审美主体在与自我相遇的过程中处于双重地位:他既是世界中的一个人,也是面对整个世界的一个主体。在审美过程中他的存在具有双重意义,既在众生之中,又面对众生;他既是由单个事物有序构成的世界中的一个审美存在,同时又能够与世界构成同一性,与世界保持着总体性联系。康德审美理论在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视域中的理解转换,不仅关乎对康德审美理论的文本还原,更涉及对当代各种思想的理解与评价。实际上,这里对康德审美理论的理解转换既体现了对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的积极评价,也显示出对康德审美理论现代性的坚守,更冀盼着现代性在当代文化场景中的重生与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