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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时期弹拨类乐器的历史与流变简析

【摘要】:在擦弦乐器尚未系统介入的汉唐时期,弹拨、打击、吹管三类乐器构建了整个器乐演奏的音乐体系。而这一时期形成或发展的弹拨类乐器,在经过漫长的历史沿革后,一直流传到今天,成为今天中国民族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上述只是汉唐时期弹拨类乐器发展的大环境,以及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受到的影响。综上所述,汉唐弹拨类乐器的研究是有其重要历史意义的。

弹拨类乐器由于悬弦演奏的乐器构造等原因,其在历史上出现的时间要晚于打击类乐器与吹奏类乐器。在擦弦乐器尚未系统介入的汉唐时期,弹拨、打击、吹管三类乐器构建了整个器乐演奏的音乐体系。而弹拨类乐器以其种类繁多的形制、复杂多变的演奏手法与独特的艺术表现力为该时代的人们所青睐,其或娱乐于民间,或使用于宫廷,被广泛使用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弹拨类乐器之间的组合以及与其他乐器之间的组合所形成的固定或不固定的音乐表现形式,不断丰富着这一时期的音乐文化构成。在雅乐中的使用,使其担任着国家天地、宗庙祭祀,甚至礼教天下的重任;在宫廷俗乐中的使用又发挥着交往礼仪、宴飨娱乐的作用。汉唐千余年间文人墨客或亲习演绎,或作文歌颂,诗词歌赋不胜枚举。而这一时期形成或发展的弹拨类乐器,在经过漫长的历史沿革后,一直流传到今天,成为今天中国民族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探讨汉唐时期弹拨类乐器的历史影响,就必须先知道汉唐时期的弹拨类乐器所呈现的是何种样态。也就是说,其在这一时期处在自身发展的什么阶段,有何种表现。通过前文可知,琴、瑟、箜篌乐器的历史虽然可以追溯到上古时期,但是由于其诞生多为历史传说,且历史文献记载与出土文物有限,真实性无法考证。而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发展至汉代,逐渐确立了稳定的中央集权制度,建立起以儒家学说为主导思想的社会主流文化,这一举措对后世朝代均有较大的影响。琴在这一时期逐渐完善着自身七弦十三徽的乐器形制。而在礼教文化的推动下,琴与瑟不断充盈着自身除乐器功能之外的其他身份象征内涵。这一象征意义在汉唐时期得以稳固并进而发展。阮咸乐器的起源虽然至今还无确切定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古代历史文献所有的记载中,其都与汉代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无论阮咸是否起源于汉代,至少在该时期处在一个刚刚起步发展的阶段。也正是由于阮咸正处在这种阶段,而在这一时期丝绸之路的开通使得大量外来乐器经由西域传至中原,所以对阮咸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这种冲击直接影响着阮咸的命名及演奏法的发展。当然,这只是在苍茫历史发展中的一个例证。不仅如此,由于汉武帝派遣张骞出使西域,丝绸之路的开通使西域文化逐渐在汉代及汉以后的时期以各种方式进入中原,对中原所固有的文化体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对于这两种文化的碰撞,对其接受与消化所反映的历史现象是由这一时期历史背景、思想潮流等众多因素决定的。而在封建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作用下,这些因素会成为阻碍或推动这种文化流变的主要力量。这里所谓的接受与消化,并不是单一方向的。在历史演变过程中其可能由双向发展为多向。而在这种流变的过程中,强势文化一般会起着主导性作用。汉唐时期,中国的这种强势文化的形成,正是建立在多元文化互相作用的基础上的。而这种多元文化的相互作用,会体现在弹拨类乐器发展之中,或是说弹拨类乐器的流变亦能够反映该时段的文化交互。如前文所分析,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统治阶层所面临的历史需要不同,其所颁布的相关律令与表达的审美倾向也有所不同。而这种律令与审美倾向,针对的往往不是音乐本身,而是出于维护政权和文化正统的需要。隋王朝谨慎地维护着华夏正统,那是因为其统一需要;唐王朝的乐本缘人,那是因为其盛世太平与开明。《旧唐书》有载:“乐本缘人,人和则乐和。至如隋炀帝末年,天下丧乱,纵令改张音律,知其终不和谐。若使四海无事,百姓安乐,音律自然调和,不藉更改。”[30]所以,将弹拨类乐器放置于具体的历史环境下进行研究,其相关流变脉络与原因分析才较为合理。

当然,上述只是汉唐时期弹拨类乐器发展的大环境,以及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受到的影响。作用在乐器本身上,演奏法、曲目、应用形式与音乐理论都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有着自身的演变。阮咸与胡琵琶在指弹与拨弹演奏法上的同步改换、秦汉子的乐器形制的诞生,以及郑译对苏祗婆所带来的“五旦七调”的译释与发展等等,均是这个时期乐器演进的具体表现。这些器乐的演进同时还带动着音乐体裁的发展和繁荣。相和歌、相和大曲、清商乐以及隋唐部伎乐的繁荣,其用乐也是在不同乐器组合与音乐风格变化之下造就的。而弹拨类乐器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孕育着自身所固有的文化,在接纳由丝绸之路所传来的外来文化后,逐渐进入一个多元化的高度发展的时期。盛唐时,雅、俗、胡三类音乐在逐渐走向融合的态势下,形成了中国古代宫廷音乐发展的一个高潮时期。辩证地来看,这种高度发展的音乐文化形态,来源于中原音乐与四方众乐的共同作用,也就是文化向心力的出现。与此同时,也只有这种高度繁盛的音乐文化,才能反作用于周边诸国,以至于在古代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一个文化辐射圈,影响着整个东亚音乐文化的发展。这其中,传至日本、朝鲜、越南等地的琵琶、阮咸、筝等乐器以及乐谱与音乐形式,就可以进一步说明弹拨类乐器在这一时期的重要性以及在文化流变中所扮演的角色。因此,从这一层面来看,对汉唐时期弹拨类乐器的历史及流变原因分析,不仅能够反映中原地区的音乐样态以及其对外来文化的态度与嬗变过程,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周边与中国有着密切关系的国家对中国文化的接纳态度与发展模式。

实际上,并不是所有弹拨类乐器的发展都是“一帆风顺”的。诸如五弦琵琶、阮咸、竖箜篌等乐器在唐王朝以后的时间里就逐渐走向衰落,特别是五弦琵琶逐渐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在日本亦是如此。可见乐器的发展与历史发展的环境、不同时代的审美情趣以及应用的场合有着密切的关系。当这些环境变得不适合这件乐器发展时,其就会被淘汰,或是朝着其他方面进行演变。而后世阮咸与月琴的关系,箜篌、筝、瑟乐器形制的发展、使用范畴的变化等相关历史问题,以及中国民族音乐器乐及体裁的发展与形成,都是学界关注的问题。而要研究此类问题,对弹拨类乐器发展的早期至逐渐兴盛的汉唐时期的研究,是其基本工作。

综上所述,汉唐弹拨类乐器的研究是有其重要历史意义的。一方面,其自身在该时期形制的逐渐完善是音乐特性与擅长表达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另一方面,特殊的历史背景使得这一时期经由西域传来的外来乐器与中原所固有的乐器有一个从接受、鼎立到融合的发展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两类不同的乐器分别表现出不同的发展态势。进而由这种乐器之间接纳与融合的过程所反映出的历史、社会政治、军事经济等背景,可以用于解释弹拨类乐器历史与流变的轨迹与原因。在汉代至唐代的历史发展过中,弹拨类乐器自身的演变,对其参与的音乐形式所构建的音乐文化系统,有着深远的影响,不仅成为弹拨类乐器自身演进的推手,还进一步繁荣着这种多元文化体系的传播。隋唐时期所形成的高度发展的文化态势,对东亚诸国有着强烈的辐射作用。这不仅能够反映出中国这个历史悠久国家的高度文化自信以及其对外来文化的接受态度,还在整个东亚音乐文化圈构建起一个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

经过不同文化淬炼的汉唐时期弹拨类乐器,无论是在唐代以后的时期,还是在日本、朝鲜等国,均在不同的历史背景与接受态度及流传条件下,发生着不同的变化。作为中国古代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古代音乐史的重要研究对象,汉唐时期弹拨类乐器的形制、演奏法、组合形式和表现体裁,以及对其在相应的历史时期的流变原因的分析,有着重要的历史性意义。

【注释】

[1]〔唐〕欧阳询撰:《艺文类聚(卷四十四)·乐部四》,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88页。

[2]〔唐〕欧阳询撰:《艺文类聚(卷四十四)·乐部四》,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88页。

[3]〔南朝梁〕沈约:《宋书(卷十九)·志第九》,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56页。

[4]张晓东:《汉唐时期阮咸史料考》,《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第33页。

[5]〔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二十三)·志第十三》,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15页。

[6]张晓东:《汉唐时期阮咸史料考》,《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16年第1期,第34页。

[7]〔宋〕王谠撰、周勋初校证:《唐语林校证(卷八)·补遗》,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710页。

[8]〔唐〕杜佑撰:《通典(卷第一百四十四)·乐四》,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679页。

[9]〔唐〕杜佑撰:《通典(卷第一百四十四)·乐四》,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679页。

[10]〔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等注:《后汉书(卷二十八上)·桓谭冯衍列传第十八上》,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957页。

[11]〔晋〕陈寿撰、〔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卷九)·魏书九》,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97页。

[12]〔唐〕魏征、令狐德棻撰:《隋书(卷十三)·志第八》,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285页。(www.chuimin.cn)

[13]〔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二十二)·志第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77页。

[14]〔唐〕杜佑撰:《通典(卷第一百四十)·礼一百 开元礼纂类三十五 凶礼七》,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580页。

[15]王雅婕:《丝绸之路上的西亚乐器及其东流至中国的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博士论文2017年,第136页。

[16]季羡林:《谈新疆博物馆藏吐火罗文A〈弥勒会见记剧本〉》,《文物》1983年第1期,第248页。

[17]〔唐〕杜佑撰:《通典(卷第一百四十四)·乐四》,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680页。

[18]〔汉〕司马迁撰:《史记(卷一百二十三)·大宛列传第六十三》,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169页。

[19]〔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四十八)·志第三十八》,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244页。

[20]赵维平:《中国古代音乐文化东流日本的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86页。

[21]赵维平:《中国与东亚音乐的历史研究》,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第96页。

[22]赵维平:《从女乐和踏歌的音乐样式变衍看古代日本对中国音乐的接纳方法》,《天津音乐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第28页。

[23]〔唐〕魏征、令狐德棻撰:《隋书(卷八十一)·列传第四十六》,中华书局年版,第1814页。

[24]〔唐〕魏征、令狐德棻撰:《隋书(卷八十一)·列传第四十六》,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818页。

[25]〔汉〕司马迁撰:《史记(卷一百二十六)·滑稽列传第六十六》,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199页。

[26]〔晋〕陈寿撰、〔南朝宋〕裴松之注:《三国志(卷一)·魏书一》,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54页。

[27]〔北齐〕魏收撰:《魏书(卷九十一)·列传第七十九》,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972页。

[28]〔唐〕令狐德棻等撰:《周书(卷四十九)·列传第四十一》,中华书局1971年版,第887页。

[29]〔南朝梁〕萧子显撰:《南齐书(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九》,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1010页。

[30]〔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八十五)·列传第三十五》,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28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