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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媒体艺术导论-探索数字技术与艺术结合的前沿领域

【摘要】:没有数字技术,艺术只能停留在传统阶段,更无从谈起数字媒体艺术的诞生。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所引发的技术浪潮,为艺术家的创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它将承载着艺术的辉煌与成就而自由驰骋,可以说数字技术是数字媒体艺术形成的基础与前提。数字媒体艺术以技术为基础和核心,因此这个技术因素也使得数字艺术与数字技术之间的关系存在着许多争议与矛盾。

艺术人类文明的进程中发挥着构建精神家园的重要作用,是人类文明的充分展现,是人们把握现实世界的一种方式。艺术活动是人们以直观的、整体的方式把握客观对象,并在此基础上以象征性符号形式创造某种艺术形象的精神性实践活动。它最终以艺术作品的形式出现,这种艺术作品既有艺术家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反映,也有艺术家本人的情感、理想和价值观主体性因素,它是一种精神产品。艺术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区别在于它的审美价值,这是它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艺术家通过艺术创作来表现和传达自己的审美感受和审美理想,欣赏者通过艺术欣赏来获得美感,并满足自己的审美需要。可以说,艺术是上升到精神层面的文化产品。

从艺术作品到艺术欣赏,要经过艺术传播的过程,即借助于一定的物质媒介和传播方式,将艺术信息或作品传递给接受者。在过去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这种传播过程大多采用简单、直接的传播方式,甚至有些艺术门类因为传播的局限被垄断在一部分人的审美视野中。这主要是由于生产力水平及科技水平的局限,致使传播功能落后,未能对艺术活动产生较大的影响。而在工业革命之后,特别是近几十年来,世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于艺术活动产生了巨大影响。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高新科技的发展以及在文化艺术领域的广泛应用,使艺术传播方式和功能获得重大进展。

科技的进步助力艺术创作得到新的飞跃,从而形成一门新的艺术形式—数字媒体艺术。总的来说,数字媒体艺术并不是某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它是以计算机技术为支撑,在进行各类数字信息的处理后,通过数字化平台完成的数字艺术作品,并通过以网络为主的传播方式将艺术作品与观赏者之间联接,使受众以可互动完成审美体验的艺术活动过程。人们运用数字载体进行更广泛传播共享的同时,可进行大量的复制。数字媒体艺术是独具艺术创作特性和传播特性的新型艺术形式。

没有数字技术,艺术只能停留在传统阶段,更无从谈起数字媒体艺术的诞生。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所引发的技术浪潮,为艺术家的创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它将承载着艺术的辉煌与成就而自由驰骋,可以说数字技术是数字媒体艺术形成的基础与前提。如前所述,数字技术是一种与计算机相生相伴的信息编码技术,它以数字0、1作为信息存储的最小单位。任何信息都可以通过数字技术转换成为供计算机识别的一系列0与1的排列组合,并在数字编码的基础上,通过数字设备进行存储、处理和传播。可以说,数字技术即各类信息数字化的技术。数字技术与计算机的关系密不可分,继1945年“计算机之父”约翰·冯·诺依曼(John Von Neumann)建造出通用计算机语言后,1946年美国研制出世界上第一台多用途计算机ENIAC,标志着真正意义上的计算机诞生,这也标志着计算机时代的到来与数字时代帷幕的开启。几十年间,数字技术的发展速度可谓一日千里,并迈向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应用领域,农业、工业、科技、医疗等诸多方面都因数字技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根本性变革。数字技术对各行各业的渗透及影响成为各个领域竞相追捧的宠儿,艺术领域也不例外,技术与艺术的联姻为人类开启了新艺术形态的创新之梦。

让人耳目一新的计算机艺术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其起源于德国艺术家和电脑图形专家赫伯特·弗兰克,他在大量研究中提出了“计算机艺术”的概念。位于美国犹他州的犹他大学曾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计算机图像研究中心,其研究者开发出多项电脑动画技术(Computer Graphics,CG),如今其在计算机三维图形和动画软件研发中依旧有着巨大贡献。随着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投入到计算机图形图像技术的研究中,计算机绘画、计算机动画作品相继问世。80年代以后,随着数字技术的大规模发展与革新,数字媒体领域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数字技术开始涉足电影、电视、广告等媒体领域,并诞生了一大批著名的电脑动画技术公司,如乔治·卢卡斯的工业光魔(Industrial Light and Magic,ILM)、数字领域(Digital Domain)、维塔数字(Weta Digital)、索尼图形图像运作公司(Sony Pictures Imageworks)等。数字技术为艺术表现带来了更自由和更多元的艺术形态,在这一艺术形态下,文字、图像、声音、影像等实现了计算机语言的数字化表达。当技术与艺术融会贯通后,它为人们带来了许多震撼人心的数字特效影片,创作了大量逼真动人的三维艺术作品,也诞生了为数不少的数字绘画作品。不仅如此,还有舞台艺术、装置艺术、多媒体艺术等诸多艺术类型在特有的数字时代语境下、在数字技术的支撑下,呈现出独特的数字媒体艺术形态,带给人类以全新的审美感受与体验。

数字技术对艺术发展的推动与影响是无法估量的,而对于艺术与技术之间的关系,似乎直到数字技术与艺术形式相融合所带来的艺术创新的巨大冲击力之后才引起人们的广泛讨论。技术一直被定义为实用层面的工具,它与精神文化相融合,让人们看到了科学也可以很“艺术”。艺术是人类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创造的结果,这其中缺乏不了“技”的存在。古今中外,“技”一直隐含于“艺”中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任何艺术形式中都包含着与之相对应的技能和知识。近现代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艺术中“技”的部分逐渐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门类。如果说是科学生产力的提升,导致艺术与技术的分离,那么数字技术介入艺术领域则使这二者再次融合,形成一门真正的综合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尽管这样的融合与传统“技艺”已经大不相同,同时也引来了人们对“这种形态还能不能定位为艺术”的争论,但数字艺术的巨大魅力已经使得艺术活动全面、自由地发展成为可能。

数字媒体艺术以技术为基础和核心,因此这个技术因素也使得数字艺术与数字技术之间的关系存在着许多争议与矛盾。“新的媒体艺术可否成立?”“技术化与艺术化如何结合?”“创作的模式化与艺术的独特性如何统一?”这些问题似乎都是这个新兴艺术门类所要“解释”的。

数字媒体艺术的本质仍是坚守艺术创作的核心,但在新形式不断涌现的艺术时代,数字艺术创作的美学观念必然会引发新的思考和对数字艺术“美”的重新认识。数字媒体艺术作为媒体技术与艺术相整合的产物,其关注点无非聚焦在技术与艺术的关系与融合上,数字技术因为与艺术的联姻,上升到一个独立艺术形态的层次,这必然会引起人们对数字艺术之美的重新认识。数字技术建构的虚拟之象在某种程度上比现实还要真实,美不仅是艺术的特性,它覆盖人们的精神产品,更将自然科学之美呈现其中。从构造虚拟之象的视觉奇观,到身临其境的多维度营造,技术手段在发挥其强大的功能的同时,也在向人们展示着其自身的魅力。回想数字时代的经典艺术作品,感染人心的力量都是技术力量的展现,技术在潜移默化中向人们传递着美的信息。对美的追求自古就有,从文字诞生开始,艺术形式就相伴左右,书法、绘画、舞蹈等原本的实用功能都已弱化,得以延续并取而代之的则是艺术形式,这些艺术形式集中了人类的智慧及对美的描绘。直到数字形态的出现,数字艺术应运而生,这也是数字时代的必然趋势。数字艺术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也呈现出这个时代特有的数字之美,实现了人类长久以来对美的更高追求。文明时代的到来,人类逐渐拥有了追求美的意识,艺术从简单到复杂、从单一到多元,形式在不断丰富、手段在不断完善。科学技术的提高为数字艺术积累了扎实的物质基础,只待数字之美在这一刻爆发式地体现,数字之美不仅是对这个时代的艺术的映照,更引导了未来美的构造。大胆畅想,或许在数字之上,人们会感知到更智能的美。科学技术的智慧能分析、捕捉不同接受者对不同类型美的感悟和接受能力,按个人需求满足对美的不同要求。其实这在“长尾理论”中已能看出端倪,同样在智能美的构造过程中汇集大众对美感的要求,是引导智能美的大方向。这一切看来,数字引导的“美”将闪耀着无限的智慧光芒。

综上所述,通过对数字媒体艺术进行的细致剖析,在技术数字化的进程中,艺术发生了革新。从艺术本身的转变进而探索出数字艺术更广阔的延伸,艺术形式的需求不断激发出技术上升的可能性,技术也成为当代艺术展现的必要保证。数字时代为人类的创造提供了无限空间和可能,艺术的华丽转身在给人们带来惊喜和震撼之时,也使得艺术家们在不断寻找平衡。这场技术与艺术的联姻在经历了美好和绚烂之后,更需要悉心的呵护,把握技术与艺术之间的完美平衡并相互促进,是这门年轻的艺术获得更长久生命力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