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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127计划,打造蓝色之梦!

【摘要】:为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队伍,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学校制定了“127”教师梯队建设计划,从2014年对遴选的人员在科研经费、外出考察等方面给予资金上的倾斜。“127”教师梯队成员分为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三个层次;教师梯队成员约占全院专任教师总数的10%,其中学术带头人占1%,骨干教师占2%,优秀青年教师占7%。

为培养和造就一批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队伍,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学校制定了“127”教师梯队建设计划,从2014年对遴选的人员在科研经费、外出考察等方面给予资金上的倾斜。学校已有学术带头人5人,骨干教师15人,优秀青年教师39人。“127”教师梯队成员分为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三个层次;教师梯队成员约占全院专任教师总数的10%,其中学术带头人占1%,骨干教师占2%,优秀青年教师占7%。教师梯队成员聘期为三年。

(一)梯队系统,明确条件

教师梯队的遴选条件由资历条件、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教学条件和业绩成果条件四部分组成。学术带头人必须具备教授职称;骨干教师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职称;优秀青年教师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近三年系统讲授3门次及以上学科主干课程,其中,1门为基础课,指导学生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表演,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本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考核排名在前20%以内;近三年完成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或达标;近三年指导过青年教师且效果良好。优秀青年教师近三年系统讲授2门次及以上学科主干课程,指导学生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表演,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在本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考核排名在前20%以内;近三年完成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或达标;参加院级及以上组织的青年教师授课竞赛获奖。

(二)梯队管理,公平公正

成立“127工程”遴选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成员由科研处、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二级学院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院学术委员会负责教师梯队人选的评审和业绩考核;科研处、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人事处共同负责教师梯队制度实施与管理工作。教师梯队成员的遴选,按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初步审核并推荐、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审查、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院委会审定、公示一周的程序进行。特别是对学术带头人选择更加严格,必须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术带头人要求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改革、艺术实践、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能够主持纵向国家级项目和横向课题经费100万及以上项目的研究。骨干教师应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突出的教学科研、艺术实践成果。优秀青年教师要积极参与梯队的科研和教改研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得到同行的肯定。

(三)梯队激励,加大力度

在聘期内,学术带头人将获学术津贴5万元、骨干教师将获学术津贴2.5万元、优秀青年教师将获学术津贴1.5万元。学术津贴分年发放,分三年考核;在推荐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技术、管理专家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时,优先从学术带头人中选拔;加强对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继续教育,优先安排他们参加国内外进修、培训、考察学习、学术交流活动和攻读学位;被评为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可优先推荐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对获得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资格的人员,实行目标控制、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根据本人专业发展方向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填写《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目标责任书》;教师梯队成员按目标责任书实行年度、期满考核制度;在聘期内,因公或经学院批准攻读学位、访学、进修离岗半年及以上者,保留梯队成员的资格但不享受待遇。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成果,丧失或违背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所必须具备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标准的,不再列入梯队成员的管理范围,取消相应称号及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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