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县纠风办开展治理公路“三乱”,纠正违规检查收费和着装行为,对群众举报的突出问题及时查处。针对中小学乱收费,每年开学之际,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及时纠正。对48个乡镇、部门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清理纠正不合理资金。2010年,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根据市清车办文件精神,对超标车予以封存。
1989年,以清收拖欠公款为突破口,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县纪委把清收个人欠款作为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对全县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所欠的各类公款,全面进行清理。全县118个单位和乡镇查出581名干部职工拖欠公款78.5万元,收回71万元,占90.4%。同时,狠刹用公款请客送礼、大吃大喝之风。
1990年,针对全县各个行业存在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在一些重点行业开展了检查清理工作。
1992年以后,行业纠风工作的重点是治理“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取消了各类不合理收费。
1996年,对干部职工计划生育进行了专项监察,共处理干部职工346名,罚款228万元,受党政纪处分359人,其中行政留用察看二年的332人,开除公职5人,留党察看的20人,开除党籍的2人。县监察局会同审计、财政、人劳、民政、扶贫等职能部门开展了财政资金、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款物等的专项检查。
1998—2002年,针对群众强烈反映的问题,先后将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等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进行专项治理。县纠风办开展治理公路“三乱”,纠正违规检查收费和着装行为,对群众举报的突出问题及时查处。2001年,全县实现公路基本无“三乱”。针对中小学乱收费,每年开学之际,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2009年,贯彻省市专项治理工作精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48个乡镇、部门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清理纠正不合理资金。
2010年,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抽调煤炭局、财政局相关人员组成5个工作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专项检查。
2011年,全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以后,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成立由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各部门、乡镇进行检查整顿。
2012年,结合实际制定了《神木县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清理工作的责任和任务。根据市清车办文件精神,对超标车予以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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