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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音乐活动设计:小中大班音乐构成要素的目标与内容

【摘要】:相比《纲要》,虽然《指南》有某些细化的音乐构成要素活动目标,但是并不完整,也不够体系化,为此,本书根据幼儿的能力发展特点,结合前面概括总结出的音乐教育总目标,细化并明确了小中大班三个不同阶段九大音乐构成要素的活动目标和内容。下面将详细地介绍小、中、大班三个阶段音乐构成要素的细化目标和活动内容。

本章首先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要求幼儿能够达到的艺术活动和音乐活动的目标归纳出具有概括性的音乐教育总目标。相比《纲要》,虽然《指南》有某些细化的音乐构成要素活动目标,但是并不完整,也不够体系化,为此,本书根据幼儿的能力发展特点,结合前面概括总结出的音乐教育总目标,细化并明确了小中大班三个不同阶段九大音乐构成要素的活动目标和内容。

谈及音乐教育的总目标,就不得不说到《纲要》和《指南》这两个文件。《纲要》中提到了艺术教育的总目标,有三个:①能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②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③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活动。而《指南》中的总目标分为两大类,这两大类又各包含两个下属次级目标。①感受与欣赏:目标1,喜欢自然界与生活中美的事物;目标2,喜欢欣赏多种多样的艺术形式和作品。②表现与创造:目标1,喜欢进行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目标2,具有初步的艺术表现与创造能力。

其实两大文件的总目标有重叠的地方,如《纲要》中的目标1“能初步感受并喜爱环境、生活和艺术中的美”和《指南》中感受与欣赏的目标1“喜欢自然界与生活中美的事物”就有相似之处;又如《纲要》中的目标2“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和《指南》中的表现与创造中的目标1“喜欢进行艺术活动并大胆表现”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以可以把两大文件的目标进行融合。因为音乐属于艺术这个大项,是艺术下面的一个子项,将“艺术”这个词替换成“音乐”,可以得出音乐教育的一个总目标[1],如下所示。

(1)能初步感受并喜欢自然环境、生活和欣赏多种多样音乐形式的作品,感受音乐中的美。

(2)喜欢参加音乐活动,并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

(3)能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进行音乐活动,具有初步的音乐表现与创造能力。

上述音乐教育总目标确立了在实施音乐教育时的大方向,各个音乐构成要素的细化目标不妨以这个总目标为依据具体展开。

幼儿音乐能力的发展基本遵循从弱到强,逐渐提升的过程,根据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目标的设定应首先考虑大部分幼儿的能力发展水平,然后考虑幼儿现有的水平以及通过音乐构成要素活动可以达到的水平,由此细化出目标,并确定具体的活动内容。下面将详细地介绍小、中、大班三个阶段音乐构成要素的细化目标和活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