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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傩礼制度的历史观与学术态度

【摘要】:宋正史记载的这条“傩礼”史料,沿袭汉代旧籍,说明宋人对“傩礼”源流态度的审慎及尊汉崇礼的历史观。应该说,宋人的这种学术精神是可以肯定的,但对于《周礼》中的“方相氏”所率百隶而时傩的礼制,却视而不见,至少说明宋人疑惑或取舍的学术态度。

傩礼虽然在两宋时期产生娱乐化的倾向,但在思想观念上仍然体现出尊汉崇礼的时代风尚。在宋人正史观看来,傩礼最早源于《礼记》,所以《太平御览》中的第一条“傩”史料就是《礼记·月令》而不是《周礼》。宋正史记载的这条“傩礼”史料,沿袭汉代旧籍,说明宋人对“傩礼”源流态度的审慎及尊汉崇礼的历史观。应该说,宋人的这种学术精神是可以肯定的,但对于《周礼》中的“方相氏”所率百隶而时傩的礼制,却视而不见,至少说明宋人疑惑或取舍的学术态度。

1.北宋时期的傩礼制度

北宋时期正史注疏《礼记》所载“傩礼”,就很能说明他们的傩礼思想观念,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北宋皇家傩礼的动态。如:对“季春日,命国傩”条注疏曰:“洪范传云:‘言之不从,则有犬祸。’犬属金也,故磔之于九门,所以抑金扶木;毕成春功;东方三门不桀,春位不杀,且盛德所在,无所攘。”对“仲秋日,天子乃傩”条注疏曰:“此傩之阳气,恐阳暑至此不衰,害亦将及人,故傩以通秋气,方欲助秋,故不磔犬。”对“季冬日,命有司傩”条注疏曰:“大傩,为岁终逐阴除疫,以送寒气,故周官命方相氏率百隶索室驱疫以逐之;旁,谓王城四旁,十二门也;磔,谓磔犬于门也。春磔九门,冬礼大,故偏磔于十二门,所以扶阳抑阴之义。犬属金,冬尽春兴,春为木,故杀金以助木气。”[3]从以上注疏内容来看,包括五行相生相克思想观念,又有“刑德”观念,基本上沿袭汉人的思想衣钵。

《礼记》所载的“三类傩礼”在北宋皇家仍然传承。最典型的史料就是《东京梦华录》,其载:“至除日,禁中呈大傩仪,并用皇城亲事官、诸班直,戴假面,绣画色衣,执金枪龙旗。教坊使孟景初身品魁伟,贯全副金镀铜甲装将军。用镇殿将军二人,亦介胄,装门神。教坊南河炭丑恶魁肥,作判官。又装钟馗、小妹、土地、灶神之类,共千余人,自禁中驱祟,出南薰门外转龙弯,谓之‘埋祟’而罢。是夜禁中爆竹山呼,声闻于外。士庶之家,围炉团坐,达旦不寐,谓之‘守岁’。”[4]这是南宋时期孟元老回忆北宋末年皇家傩礼状貌,虽算不上是正史,但其较强的史料价值堪比正史。其实,北宋的正史也有皇家傩礼的记载,如北宋徽宗时的郑居中等撰《政和五礼新仪》卷一六三“军礼”内编撰有“大傩仪”,看来宋人正史把“傩礼”回归“(周礼)夏官”主兵职属范畴,其载:“前一日,所司奏闻,侲子选年十二以上十五以下充。著假面,衣赤布裤褶,二十四人为一队,六人作一行,凡四队。执事者十二人,著赤帻褠衣,执鞭。上人二人,其一著假面,黄金目,蒙熊皮,元衣朱裳,右执戈、左扬楯。其一为唱帅,著假面,皮衣执棒。鼓角各十,合为一队,队内有鼓吹令一员,太卜令一员,各监所部。巫师二人,太祝一员。有司预备每门雄鸡及酒,陈于宫城正门,皇城诸门,磔禳设祭。执事者瘗坎,各于皇城中门外之右方深取,足容物。先一日之夕,傩者各赴集所具器服,依次陈布,以俟。其日未明,诸卫依时刻勒所部,屯门列仗,入陈于阶如常仪。鼓吹令帅傩者案于宫外。内侍诣皇帝所御殿前奏:‘侲子备,请逐疫。’奏讫,出,命内侍伯六人分引傩者于宫门,以次入,鼓噪以进,执戈扬楯。唱帅、侲子和。……凡使一十二神追恶鬼,……周呼讫,前后鼓噪而出,诸队各取门出郭。”[5]可见北宋政和年间傩礼类同东汉禁中大傩仪。而在《政和五礼新仪·军礼》中还载有《州县傩仪》,其施行程序与《通典·开元礼纂》所载大致相同。

因此,有两个观点需要修正:一是唐以后傩礼不见正史记载;二是北宋傩礼呈现出戏曲化倾向。实际上,北宋傩礼尊汉唐宫廷傩礼,这一主线并没有改变。北宋末年出现“诸班直”、“教坊使”参与宫廷大傩仪的现象,在汉唐宫廷大傩仪中早就有“黄门倡”参与,所谓傩仪戏剧化倾向,实际上早在汉唐时甚至周礼时代就已经发生。

2.南宋时期的傩礼制度

南宋时期的傩礼体制,逐渐向市井乡社迎新逐疫的民俗方向演化:

(1)民俗坊间(州县)的驱傩活动越来越“市俗化”,表现在原来是娱乐性质的驱傩活动,而演变成以金钱物质为目的“乞讨”活动,如周密《武林旧事·驱傩》说:“市井迎傩,以锣鼓偏至人家,乞求利市。”[6]又,《梦粱录》载:“(十二)自此入月,街市有贫丐者三五人为一队,装神鬼、判官、钟馗、小妹等形,敲锣击鼓,沿街乞钱,俗呼为‘打夜胡’,亦驱傩之意也。”[7]

(2)侲僮驱傩形式发生变化,出现“女童”驱傩体制。如元代周密《乾淳岁时记》所说南宋后期傩制,只有“女童驱傩,装六丁、六甲、六神之类”。[8]且驱傩时间也改在腊月二十四日夜,如“禁中以腊月二十四日为小节夜,三十日为大节夜,呈女童驱傩,装六丁、六甲、六神之类,大率如《梦华》所载。”[9]

(3)宫廷大傩仪所装扮角色更加丰富多彩,潜在的故事性在增强。如《梦粱录》卷六及《武林旧事》卷三所载:“禁中除夜呈大傩仪,并系皇城司诸班直,戴面具,著绣画杂色衣装,手执金枪、银戟、画木刀剑、五色龙凤、五色旗帜,以教乐所伶工装将军、符使、判官、钟馗、六丁、六甲、神兵、五方鬼使、灶君、土地、门户、神尉等神,自禁中动鼓吹,驱祟出东华门外,转龙池湾,谓之‘埋祟’而散。”[10]

(4)乡村驱傩与社祭相结合为一体,体现出迎春的民俗风尚。如宋人刘克庄诗作《湘潭道中即事》有云:“不记今朝是立春”、“傩鼓咚咚匝庙门”、“别有山歌侑桂尊。”[11]出现用“山歌”伴随傩鼓迎春民俗的现象。

宋末元初的傩制礼仪,已出现向民俗傩堂戏方向演化的动态,记载最为详尽的诗文,莫过于刘镗(1219—约1307)的《观傩》诗。从该诗描述来看,演傩的时间为寒冬季节,地点在老百姓家中,演傩目的为驱邪避祟,形式为傩堂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