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已经说清楚了,当你在考虑“如何让自己的文章发表”时,首先应该想的不是托“名家”找“门路”,而是如何提高自己的稿件质量水平。当你打开电脑拖出键盘准备写文章时,你要问问自己:这篇文章无论是否发表我都必须要写吗?你看,与其苦苦琢磨如何托“名家”推荐,不如多多打磨自己的每一篇文章。......
2023-10-21
根据《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试行)》第46条之规定,谨慎发表言论,避免因不当言论对检察机关造成负面影响。遵守检察新闻采访纪律,就检察工作接受采访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由此可知,检察官的公开言论也是职务外行为中应该慎重对待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就“谨慎发表言论”而言,检察官需要遵守如下规则:①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秘密,不披露履职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②不评论其他司法人员经办的案件。③避免发表对检察机关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的言论。当然,检察官还负有加强和促进社会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赖之义务,而“以案释法”常常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式,检察官在“以案释法”的过程中,同样需要遵循相关的职业伦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第2、4条的有关规定,检察官以案释法,是指检察官对所办理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活动。检察官以案释法应当遵循四项原则:①合法规范原则;②及时有效原则;③协同配合原则;④保守秘密原则。
此外,在新媒体时代,检察官还要注意处理好与各种社交媒体(微博、微信、QQ等)之间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在社交媒体上的言论,做到“谨言慎行”。例如,加拿大检察官职业伦理就明确规定检察官不能对下列事项进行推测或发表个人观点:①联邦或省政策、程序或立法的明智或有效性;②提起控告的可能性;③在审判活动中刑事起诉方和辩护方的强或弱;④法官指导陪审团的恰当性、特殊的规则,陪审团的裁决,法官作出的量刑或任何评论;⑤是否会作出上诉或不上诉的决定(但可以解释考虑是否上诉的程序);⑥被告有罪还是无辜。[34]上述规则虽然并不能完全适用于我国,但是其所要达到的维护司法公正之目的与我国是一致的,作为检察官个人在利用新媒体时,可以将其作为审视自己言行的参考标准。
有关法律职业伦理(第2版)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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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1
印章承制单位必须是公安机关指定的专业机构,非指定单位刻制的印章无法进行备案,亦得不到公安机关认可,当属“假章”。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被告人崔某某未经授权,擅自刻制公司印章3枚,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三是印章使用后未及时归还而随意放置。......
2023-08-02
日本的检察官必须隶属于一个检察厅,让所有的检察官都隶属于一个检察厅,是为了使日本的检察组织明确化,同时也是相应地限制每个检察官的职权范围,避免导致每个检察官就是一个独立的官厅而可以对任何事项或任何法院行使其权力的不合理现象。检察官的职务具有独立性,检察官在执行检察事务时,是各自独立的官厅。也就是说,检察官以自己的名义并由自己负责处理分配给他的检察事务。具备司法资格才有可能被任命为检察官。......
2023-08-04
次年,他看到康有为及门弟子梁启超在主编的《清议报》上,连续发表《戊戌政变记》《光绪圣德记》和其他反对慈禧、荣禄,拥护光绪的言论。就在1902年春,康有为发出《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只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和《与同学诸子梁启超等论印度亡国由于各省自立书》,两封公开信,合刊为《南海先生最近政见书》。......
2023-11-03
检察官应该遵守其管辖区内之全部司法伦理规范。若该规范与《全美检察准则》有所冲突,仍应遵守其辖区之伦理规范,并须努力尝试修改该规范,而与《全美检察准则》趋于一致。②若其机关内部缺乏足够的程序以解决不当行为的呈报时,知悉的检察官应先行要求该人员停止该不当行为。③若检察官尽其最大努力,仍未见依照程序纠正该不当行为时,即应在州法律及伦理规范允许下,向检察机关外部的适当官员报告。......
2023-08-04
所有享有公民权利、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的法国公民均有权利应聘检察官职位,具体步骤如下:①通过会考。司法学徒应进行宣誓,并作出从事10年以上司法官职业的保证。宣誓后,司法学徒应在国家司法官学院接受31个月的带薪培训,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到司法机构工作。......
2023-08-04
德国检察机关属于宪法上的行政机关。而德国的检察官虽然握有起诉裁量权,所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具有终结程序的效力,但该决定并不产生既判力,因而并非宪法意义上的审判权。况且,德国检察官作为公务员,负有服从上级指令的义务,并不具有实质意义上的职务独立性,故并非《德国基本法》第92条意义上的法官。《德国法官法》第5~7条对履行法官职务资格的获得作了具体规定。......
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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