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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 国家公职人事管理综合性法律-修订及适用对象

【摘要】:公务员法是关于国家公职人员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公务员法》后于2018年12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务员法》的适用对象,《公务员法》第2条第1款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是关于国家公职人员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公务员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第一部公职人员基本法,其立法目的是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公务员法》后于2018年12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关于《公务员法》的适用对象,《公务员法》第2条第1款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由此可知,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也属于《公务员法》的调整范围,因此,也应当遵守《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法》的框架内容如表4-14所示:

表4-14 《公务员法》的框架内容

续表

从《公务员法》的框架内容来看,与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伦理相关的条文主要包括“公务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监督与惩戒”“申诉与控告”“法律责任”等内容。《公务员法》第14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①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②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③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⑦清正廉洁,公道正派;⑧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这是所有公务员都必须遵守的义务,行政执法人员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