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北美大城市:工业与人口集中的应对方式

北美大城市:工业与人口集中的应对方式

【摘要】:近代新建大城市主要兴起于北美。美国的首都华盛顿,就是一个空地上建设起来的城市。它是美国第2大工商业城市,也是一大内河港埠,最大的铁路枢纽,以及重要的公路及航空中心。总之,北美大城市反映了大工业还不十分发达的情况下,人们应付工业与人口集中的一种方法。由于它测量方便,结构简单,所以也广泛应用于南美、非洲及澳大利亚等一些新开发地区的城市中。

近代新建大城市主要兴起于北美。早在新大陆发现不久,欧洲的殖民者就在这块印第安人的古老土地上进行掠夺。他们贩卖黑人。开荒种植,建立各种工业与城市。

18世纪北美独立战争之后,这里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这个国家没有中世纪的根底。这也就是说,它们的城市在建设及扩张过程中,很少碰到旧城改建的问题。

美国的首都华盛顿,就是一个空地上建设起来的城市。它是1791年由美国总统华盛顿提议而兴建的,选址于马里兰州与弗吉尼亚州之间的波托马河畔,经九年设计施工才基本建成。

这是近代西方第一个专门为首都而建的城市。因为城市性质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并且又规划于美国独立战争之后,所以歌颂革命的胜利,国家的统一,以及对未来兴旺发达的憧憬,无疑是这个首都规划所要求的。

可是同时也应该看到,它也是一个新兴工业国家的首都,不可能把过多的精力花在市容上,那时工业革命已经开始,它也同样面临着大城市人口暴涨的问题。

就因为这两种力量的作用下,使它既保留了当时在费城已经采用的,也是在美国普遍流行的方格形道路系统;并且也吸收了早期巴黎建设的经验。

它的具体手法,就是将方格子与放射路相结合,形成纵横干道加对角线的道路系统,全市以国会大厦和白宫为中心,许多放射路由此向四面八方射出。

这些放射路也可以某些局部中心作出发点。它们往往通向圆形或方形的广场,一些人流集中的大型公共建筑物,或者预定修建的未来大厦的基地。

这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功能方面的需要,因为它有利于远距离的直达交通;可是另一方面这也顾此失彼,它们同时也使交叉口过分复杂而又加剧了人流的集中。

纽约是荷兰殖民者在17世纪建立起来的一个城市,最初位于曼哈顿岛南端,建有中世纪式的城堡,称之为新阿姆斯特丹。后来随着美国工业化的发展,它逐步成为东部的工商业中心。

它的历史虽然较早,但规划却在华盛顿之后,所以不能不受前者所影响。不过它的方格形布局更为彻底,而已经抛弃了那种对角线的道路系统。规划者最关心的是,如何在城市地价日益昂贵的情况下获取更多利润。所以尽量增加建筑用地,尤其是地价特别昂贵的沿街地段。其方法是缩小街坊,增加道路长度,减少公共绿地。

这样就产生了1811年纽约市总图。它的市区长20公里,南北宽5公里,纵向有12条大街,横向大街多达155条,除了为这些纵横街道所分割的密密麻麻的小方格外,全市没有一个象征公共生活的中心。

那时纽约市中心是一个面积27.6公顷的阅兵场,城市公共用地极少,除22公顷市场外,只有5个小公园。后来的中央公园是1855年在原来阅兵场的基础上扩建的。

虽然街道很多,其面积占全市总面积的30%;但道路主次不分,路面狭窄,而交叉口又过多。这种情况在以后现代交通日益发展的条件下,大大阻碍了交通通行的能力。

纽约市人口发展很快。19世纪初它仅有10万人。1811年制订总图时,预计半个世纪中人口将增加4倍,可是事实上城市的发展比预计更快。19世纪的100年中,它的人口几乎增加了40倍,而1811年总图却能容纳250万人。虽然这种容纳是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坚持下来的,可是它居然应付了这个世纪末叶前的人口容量。

这就是说,这个总图虽然有不少缺点,可是它在一定程度上还是适应了当时世界大城市人门聚集的速度,它的度量是与新时代经济的步伐一致的。所以,这种方格形城市不能理解为某个城市的规划,它实际上反映了机动车辆不发达的情况下,当时以新建大城市去应付工业化人口集中的一种方法,如芝加哥也是这样。

不过芝加哥的方格形城市与纽约不同,它从产生之日起,就有着明确的市中心,并且城市分区明确,它们随城市的发展而作半圆形的分层扩大。芝加哥市位于美国伊利诺斯州密执安湖东南岸。它是美国第2大工商业城市,也是一大内河港埠,最大的铁路枢纽,以及重要的公路及航空中心。它的格形城市,按子午线方向延伸的街道共长30~40公里,芝加哥河湾把城市分成南城、北城及西城几部分,在芝加哥河流人密执安湖处,布置了商业中心环城区。

市中心建有许多摩天楼。由于工业技术的发达,以及因为地处内陆少受欧洲传统思想的束缚,使这里成为近代芝加哥学派为代表的高层建筑的发源地。

这里还建有地下铁道,由此向南北方向是一个高级住宅区。它有别墅、公园、街心花园及步行道。其西南部分为人口拥挤的贫民区。

芝加哥在上世纪30年代还是小村,以后在美国工业迅速发展的推动下它开始暴发起来。后来在1909年对市区及郊区都作了规划。这个规划有以下特点。

它基本上建立了芝加哥城市与郊区公路干道系统,由市区向郊区延伸90余公里,使后来成为大城市高速公路辅助通道的基础,现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

它有一定的预见性,当时就考虑了放宽主要街道的横切面,如用桥梁连接密执安路,拓宽加纳街,延长奥格登路,市内长约12公里的罗斯福大街后来成为高架道。

铁路车站已考虑到它的近期发展所需要的地区;湖滨地区新码头的建设及航行方便也考虑了,后来建设了海军码头,整治了芝加哥河流的南支流;沟通了芝加哥河与密执安湖的经济联系。

芝加哥处于美国东北区通往中西部地区的适中地位,规划考虑了利用40公里长的湖岸的问题,后来把4/5的湖岸作城市游览区,繁华的市中心也在湖边上。

此外,规划还考虑了城市发展的自然环境,特别提出了对郊区的的森林保护,给城市居民提供假日休息的场所,发展远郊区的旅游公园等。这个规划是由美国著名设计师D·H伯恩哈姆与他的同事们主持的。它后来对纽约、波士顿等城市都有过影响,成为城市更新、市区建设的依据。总之,北美大城市反映了大工业还不十分发达的情况下,人们应付工业与人口集中的一种方法。由于它测量方便,结构简单,所以也广泛应用于南美、非洲及澳大利亚等一些新开发地区的城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