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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悬案:探花不值一文钱引发的地位危机

【摘要】:此案的爆发,可以称得上是继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中国文人士绅地位的最低谷了,故而当时有戏言“探花不值一文钱”。一时间,绅衿士子功名尽黜,斯文丧尽,遭受牢狱之灾者无数人。如果有官员知情不报,被别人检举出来的,一并处罚。探花为何一文不值在这次奏销案中,任翰林院编修的叶方蔼,因欠一厘钱被降调二级。

历史放映

江南奏销案,是清初发生于江南地区的一起政治事件。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下令追查,将上年未完钱粮缴贡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地官绅士子全部黜革,史称“奏销案”。此案的爆发,可以称得上是继秦始皇焚书坑儒之后,中国文人士绅地位的最低谷了,故而当时有戏言“探花不值一文钱”。

顺治末年,奏销案在江南爆发,当时清政府称此案为“辛丑江南奏销案”。一时间,绅衿士子功名尽黜,斯文丧尽,遭受牢狱之灾者无数人。然而,这样一场范围和影响巨大的案件,在清朝的档案中几乎只字不提,这其中隐藏着什么玄机呢?

⊙清朝用于公布殿试结果的大金榜,张贴在皇宫门外,殿试是科举中最高级别的考试。

清朝初年的财政危机

清朝初年,清政府财政拮据,军饷告急。顺治十三年(1656),广东琼州6000名官兵中,很多人因为多年缺饷、缺粮而病死或自缢而死。为应对财政危机,户部命令江苏巡抚朱国治追缴欠款和欠粮,对江南的绅衿,限令在两个月内如数上缴。

顺治十五年(1658)七月,吏、户、礼三部共同议定“新例”,对抗粮的士绅做如下惩处:拖欠钱粮八九成的贡生、监生、廪生等人罚四十板,革黜为民,枷号两个月,并继续严催没有缴清的钱粮;拖欠五六七成罚四十板,革黜为民,枷号一个月,并继续催缴;拖欠四成以下的人,全部革职,罚二十板,并继续催缴。对那些包揽别人拖欠的人,不论拖欠多少,都革职为民,罚四十板,枷号三个月。如果有官员知情不报,被别人检举出来的,一并处罚。

奏销案爆发

顺治十七年(1660),刑部对嘉定县拖欠钱粮一案做出处罚:因为路途遥远,涉案人众多,所以对补清了钱粮的人,由巡抚拟罪;对依然没能交清的人,以及欺瞒官府的人,押赴京城定罪。(www.chuimin.cn)

顺治十八年(1661)四月十五日,江苏巡抚朱国治将欠粮的绅衿向朝廷做了参告,奏销案由此爆发。后来,官方判定是否欠粮的时间就以顺治十八年(1661)四月为界,在此之前定为没欠粮,此后则是欠粮。

朱国治的追查十分严酷,甚至有的人只因为欠了一厘而被降级,有的人只欠了七丝就遭到罢黜。在他的压迫下,被参报的绅衿纷纷完成了缴纳,没有能力缴纳的,则遭到了官吏的催逼勒索,非常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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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叶梦珠在《阅世编》记载:朱国治在奏参时,不仅对欠粮绅衿进行参报,还对欠粮衙役245名进行了参报。随后,朝廷严正声明,如果在圣旨到达江南前补清钱粮,可免押解进京。朱国治接到圣旨后,严厉追逼。第一次有1924名绅户、10548名生员缴完了钱粮。第二次又有131名绅户, 124名衿户缴完。第三次有349名缴完。圣旨到达之后,又有97名缴完,最后没有缴完的仅8名。在这样的高压下,轰轰烈烈的江南奏销案,最终以欠粮绅衿基本都缴纳完成而告终。

探花为何一文不值

在这次奏销案中,任翰林院编修的叶方蔼,因欠一厘钱被降调二级。于是,民间便有了“探花不值一文钱”的戏说。除此一案,还有其他9名欠粮绅户,居然还有并没有欠粮而被戴罪的,如编修宋德宜等,都受到了降二级调用的处分。

奏销案所参报的对象是抗粮绅衿,但究竟什么身份的人才是绅衿呢?顺治十八年(1661),清政府发出了训令:明朝废绅不许冒称乡绅,本朝出仕者方准称为乡绅。由此,清政府从法令上对“乡绅”一词做出严格的界定,与同清朝不合作的明朝乡绅彻底划清界线,取消了他们的特权地位。同时,对暂时投降而不真心归顺的原明朝官员,予以警示。

此次奏销案,清政府以追逼钱粮逋欠为由,打击反对清政府的达官士人,尤其是江南士人,使明朝士绅阶层遭受了残酷的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