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中国西北穆斯林音乐文化-哈萨克族音乐文化研究

中国西北穆斯林音乐文化-哈萨克族音乐文化研究

【摘要】:略论中国西北穆斯林音乐文化──以回族音乐为例在当今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民族、民族文化和民族音乐。

略论中国西北穆斯林音乐文化

──以回族音乐为例

在当今世界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民族、民族文化和民族音乐。所谓民族,即以血统、生活、语言、宗教、风俗习惯等相同而结合的人群。按照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的观点,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同时也有其共同的标志。在中国西北这块古老而神奇的土地上,生活着回、哈萨克、维吾尔、乌孜别克、东乡、保安、撒拉等十个穆斯林民族,各个民族都有他们各自共同的民族文化。这是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带有民族特点的文化。其中,作为穆斯林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回族文化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因其独有的宗教特征和包容性而显突出。回族信奉伊斯兰教,在回族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伊斯兰教对其政治、经济、文化影响巨大。由于历史上回族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杂居在一起,民族间各种各样的文明都在此发生了历史性的碰撞、融合,积淀下深层的文化,为了求得自身的发展和进步,回族大量地吸收、引进了汉族文化艺术儒家传统的道德观念。回族文化艺术是以伊斯兰宗教为核心,回族的生活习俗无不与宗教有关。因而在研究回族音乐文化发展的历史轨迹时,有必要对伊斯兰教音乐文化与回族音乐文化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加以考量。

一、伊斯兰教对穆斯林音乐文化的影响

音乐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一个种类,它必然与文化的各个方面紧相关联。有人把文化理解为人们生活的形态,它是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历史、宗教等关联着的。回族音乐文化也同样如此,是与伊斯兰教文化为紧密关联而得以衍生和传承的。伊斯兰教是一种严格的宗教。伊斯兰之名,出自《古兰经》:“真实无疑,安拉之宗教。是为伊斯兰。”公元610年,阿拉伯半岛的麦加人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伊斯兰教产生前的阿拉伯社会,正处于一个政治上非常黑暗和各部落氏族极不统一的时期,亦即处于社会急剧分化,阶级关系发生巨变的时期。部落贵族和商业贵族垄断献祭天房的巨额财富,独霸麦加商业贸易市场,并与游牧部落中的民族首领勾结起来,贩卖奴隶、放高利贷,对阿拉伯广大劳动人民进行野蛮掠夺和残酷剥削。族之间为了争夺权势,经常互相倾轧、厮杀。原始宗教、多神教和犹太教充斥社会,欺骗压榨人民,剥削钱财,使部落人民处于极度苦难之中。因此,希望安宁、要求统一,减轻压迫剥削,已成为当时阿拉伯半岛各民族各部落受压迫人民普遍而迫切的愿望。伊斯兰教的创立与发展,就是这种需求在思想领域上的强烈表现。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一部大宪法,誉为“真主”的语言,故名曰:“天启”或“天经”。念、礼、斋、课、朝五项义务是所有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必须遵照的基本纲领和必修课,每日五次,分别为晨礼、晌礼、哺礼、昏礼、宵礼,缺一不可。除此以外,穆斯林每年都要封斋一个月,斋月里鸡鸣动餐,星灿开斋,白天不食不饮,诵经赞圣,沐浴自省。逢主麻日必须聚礼,每年有“开斋”、“古尔邦”两大节日,举行盛大的团拜会礼活动,在清真寺恭听阿訇演讲“瓦尔兹”,日常生活中的婚丧嫁娶、宰食畜禽,由阿訇主持按照宗教仪规进行。伊斯兰教的老教门宦有:“虎夫耶”、“哲赫忍耶”、“嘎德林耶”及“格底目”,另外,还有“伊赫瓦尼”、“赛来菲耶”。这些教派诵经赞圣音调除了学习和继承了中亚西亚伊斯兰传统音调外,还根据其居住区域的语音及各自教派特点有所发展和独创。“哲赫忍耶”是我国伊斯兰教各门宦人数最多、传播地区较广、教权比较集中和巩固、流传时期最长的门宦之一。它主张以赞为主,即用最优美动听的“道尔勒”赞美真主。“哲合林耶”《道统史》一书中将赞主诗词分为《木汗麦斯》和《麦达义亥》两部诗集,并称其赞颂音调为“也门调”,系由“哲赫忍耶”门宦第一代教主马明心从北也门带回来,又叫“高念派”或“高赞派”。他们在赞圣时分领赞、齐赞,旋律优美、高亢激昂,气势恢宏。这在宁夏的同心、吴忠、银川、永宁、贺兰及甘肃的临夏、张家川等地回族中很流行。“伊赫瓦尼”教派则主张以念为主,特别讲究发音的准确性。该教派早期朝觐者吸收了中东伊斯兰国家的诵读特点,因此称其为“麦加调”,即“诵读派”。

伊斯兰教是晚于基督教并结合犹太教和基督教教义而创立的世界第三大宗教,所以,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二者的教义宗旨是相互联系的,而伊斯兰教又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因此,探讨回族宗教音乐,则必须同西方的宗教音乐结合起来加以比较方能定论。众所周知,西方的宗教音乐也经历了巴洛克、古典、浪漫三个时期的兴起和发展,历时约300年左右。作为宗教音乐中的主部《教堂乐歌》曾推动了整个欧洲音乐的发展。在这三个时期当中,巴洛克时期的宗教音乐代表作有维亚达纳的《教会歌曲百首》谱例省;本尼沃里所作的《弥撒曲》48部。古典时期宗教音乐的代表有派赛罗所作的130首教会音乐作品;浪漫时期的代表作有贝多芬的庄严的弥撒曲。从上例不难看出,西方宗教音乐不但运用于教堂礼仪等宗教活动中,而且在西方音乐艺术领域里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与基督教教义有着紧密联系的伊斯兰教,对音乐并未完全列入禁止之列。例如在《伊斯兰音乐》一书中关于伊斯兰教对待音乐问题有这样的论述:在《古兰经》上没有看到一句批判音乐的语言,对伊斯兰人的社会生活,音乐几乎是不可缺少的部分。另外,穆罕默德娶哈桑的歌女西琳为妻可以说明,作为伊斯兰教创始人的穆罕默德,也不反对音乐,而且在穆罕默德继承人阿里时代,伊斯兰音乐的发展达到了极盛时期,而哈里发阿里的所在地,麦地那也成为伊斯兰音乐的中心地,而且产生了大批的木坎纳斯(男性音乐家)。笔者认为,在奥斯曼和哈里发阿里时代之所以有大批的木坎纳斯出现,是与寺院里的阿訇及满拉在天命五功中经常进行阿赞有关。就是现在作为回族宗教组织形式的各“方”倘若班请一名阿訇到寺院做主持时,对班请的阿訇除要求能阅读阿文与汉文外,口齿清晰、流利、诵唱声音的高亢、明亮等都是班迎阿訇的必备条件。所以说在伊斯兰教天命五功中,阿訇及满拉们的诵唱功底应十分扎实,而且备受众穆斯林赞扬。

二、回族音乐文化中的宗教特征

如前所述,伊斯兰音乐文化是穆斯林各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创造的具有自己形式和特点的文化。一般而言,回族音乐包括宗教和民间两大部分。其中宗教音乐在回族的民俗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虽然回族在宗教活动中禁止使用乐器,但提倡音调要流畅、优美、洪亮、动听。回族的“经堂教育”是宗教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阿訇们为了更好地宣传教义,传播伊斯兰教经典学说,同时为了便于记忆,利用当地民间曲调编创成《经堂劝化歌》,启迪穆斯林随时牢记自己的信仰,并利用音乐形式来达到宣传和教育的目的。

元朝开始,东迁的回族除少数经商者及手工业技术人员分散在各大中城市外,其他大部分因随地编民入社、军屯等散落于青海、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等地。为了繁衍生息,虔诚地忠于自己的信仰,使信仰能后继有人,穆斯林以自己独特的“经堂教育”来进行自我教育。但由于封建统治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加之汉文化的影响和渗透,所以回族只是在自己日常的宗教活动所使用的语汇中保留了自己的特点和风格,而“经堂教育”则依附于宗教而传承下来。即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十年中,在回族聚居地区的清真寺中,仍有过“经堂教育”,但在人民公社成立后,由于形势的发展,各地中小学的建立,回族人民对系统的科学知识的渴求日益剧增,而“经堂教育”又不能适应这一发展的需要,所以规模越来越小。“经堂教育”的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一是通过讲《瓦尔兹》进行宣传并结合日常生活中的言行及时进行教育;二是将《古兰经》中的主要宗旨提炼加工成汉语诵词,而后填进曲谱里进行诵唱。诵唱的曲调多用“羽调式”,其调式、调性亦非常明显,曲调自然、流畅、轻松、活泼,唱时易上口而又便于记忆。

“经堂教育”从属于宗教之中,而且是宗教传播发展的重要形式。在今天,虽然“经堂教育”的学习者仅限于个别被选拔为宗教继承者的少数学员,但这种继承回教的教育方式仍存在于各清真寺院中。所以,作为宗教内容的“经堂教育”,其音乐使用价值应给予正确的评价。宗教音乐在宗教活动中的表现是很丰富的,其形式有五时礼拜的阿赞、开斋节、古尔邦节、结社及斋月中的“索里瓦帖”,为埋体入坟所奉行的仪式“者那则”,为病人早日恢复健康而诵念的“讨白”等等,这些都是根据不同的形式而采用不同的“道勒”(曲调)。回族教民每天进行“邦不达”(清晨)、“撇师尼”(中午)、“底格尔”(下午)、“沙幕”(太阳落山)、“虎夫摊”(晚上),五次祷告前,先由穆安律登上清真寺尖塔的走廊或院中央,向着圣都麦加的方向而立,双手掩在耳边,用阿语按规定的“道勒”唱起赞歌,其词义为“真主,至高无上(四次)!我发誓,只崇拜真主(两次)。我发誓,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两次),来做礼拜晌右面唱(两次)!陆续来(以向左面唱两次)!真主啊!至高无上(两次)!除了真主再无其他的神明”。其旋律由于地区的不同,多少有差异,但大体是一致的。这些经歌所采用的领赞、合赞、独诵、领诵、分诵、合诵,已实属音乐范畴之内的各种演唱形式,而且调式、调性都很明确、简洁,曲式亦仍然采用初级的A-B-A段式。相比较而言,旋律的起伏程度及音乐的表现力不及西方宗教音乐。近几年,有许多作曲家以回族宗教音乐素材改编和创作了不少优秀作品,将带有浓厚回族宗教韵律的乐曲展现给观众,使人耳目一新。当然,回族宗教音乐还需要进一步加深探讨,以便为回族音乐研究提供更充分的依据。

浅谈歌唱艺术中的语言

歌唱的发音是指歌唱时所发歌词的语音,歌唱艺术的特点是音乐与文学的结合,只有将二者很好地结合,才能使歌曲的演唱具有强烈丰富的艺术感染力。歌唱综合了音乐与文学的功能,成为音乐与音乐化了的语言的完整的统一体。因此,我们在歌唱学习中不仅要重视音乐歌唱的呼吸、发声及歌唱共鸣的理论研究和训练,还不能忽视歌唱语言的训练和研究。

一、歌唱语言的重要性

歌唱艺术的发展史本身就是人类语言的不断加工、不断提炼、不断音乐化的历史。关于歌唱语言问题,在我国古代声乐文献中,论述十分详尽。从13世纪张炎的《讴曲旨要》,到《唱论》《南词引正》《闲情偶寄》以及《明心鉴》等论著,都以我国语言音韵和歌唱特点出发,结合实践经验,在一定程度上勾画了从语言到歌唱的发展轨迹。(www.chuimin.cn)

古今中外许多音乐家、文学家就歌唱语言的重要性发表了不少的论述。“字领腔行,腔随字走”,其目的是使听众听清歌词,具体、细致地理解和接受歌曲内容所表达的思想感情。我国声乐论著中说:“为唱之人,勿论巧挫,只看有口无口。听曲之人,慢讲精粗,先问有字无字,字从口出,有字即有口。如出口不分明,有字若无字,是说话有口,唱曲无口,与哑人何异哉!”我国的戏曲大师们。

载《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5期

通过多年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演唱经验,集中归纳为“七分道白三分唱”、“千斤话白四两唱”、“欲传其声,口必带动”等。

著名歌唱家、声乐教育家周小燕提出了“正确的咬字吐字可以促进声音训练”的观点,这都说明了语言在歌唱中的重要性。在国外,特别是在意大利美声唱法中也是很注重歌唱语言的。早在1723年,著名的美声唱法歌唱家托西就曾说:“歌唱者应该看到这样的事实,那就是由于具有歌词,才使歌声比乐器声具有更为明确的意义。”帕齐亚柔悌也是把发声和读字结合起来教授的,他说:“谁懂得怎样读字,谁就能很好地懂得怎样发声。”汉斯克尔相信,从歌曲的解释和听众的立场来说,歌唱者的读字比起歌唱者的声音更为重要。在歌唱中扎实的读字是正确发声的重要基础。总之,歌唱者不要“务欲四座耸听,一味浩歌阔唱”,而要在“曲韵宛转”之中,力求“字清意明”。

二、歌唱语言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咬字是经过唇、舌、齿、牙、喉等器官,将字咬成各种不同的形态;吐字是将唇、舌、齿、牙、喉等器官咬成的字正确、清晰地吐出来,传到听众耳里,并有着丰满的共鸣和良好的艺术表现,即字正腔圆。歌唱是歌声和语言相结合来表达人们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其目的是让听众从优美的歌声和清晰的语言中明确歌曲的内容、思想和情感,从而获得美的享受。所以,语言的处理是歌唱艺术中的重要问题之一。美的声音要通过清晰而富有感情的语言来表达,清晰而富有感情的语言要依靠美而有情的声音来润色和传达。音乐使语言升华,语言使音乐深化,两者紧密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

需要强调的是,在歌唱艺术中吐字和发声是分不开的,有了正确的咬字和吐字方法,才能有正确的歌唱发声。歌唱中每个字的着力点和部位是不同的,只有按照乐、齐、撮、合的吐字方法,歌唱时咬字才会清楚。歌唱中咬字一定要有力量,一个字咬出来,不能松劲、无力,要保持口形和位置,但字又不能咬死,清楚的发音动作是咬字清晰的重要因素。

歌唱是在夸张或扩大字音的共鸣后才能把字、词吐清和唱清。吐字是字出头阶段,字头出字后渐转字腹,每个音节要靠字腹元音扩大共鸣,使字音明亮、圆润。字腹归韵时口腔肌肉有力地控制,才能保证元音准确,音色正。还要强调一点,由字腹徐归字尾时要把尾音收到家,做到不拖不散,否则会导致音变意。在咬准“字头”,吐出并保持好“字腹”,交代好“字尾”的前提下,一定要注意三者衔接紧密,过渡自然、顺畅,成为一个整体,绝不能三者割裂。

第二,将普通话的四声运用到发声中去。四声即“阴平、阳平、上声、去声”,简称“阴、阳、上、去”。阳平向上甩,去声向下滑。声音、气息要集中在硬口盖上,与此同时,在发元音时(字腹)要求咽腔打开得不要过大。也就是说,要求“管子”不要打开得很粗,使声音集中在硬口盖上,着力部位要比较靠前,不能靠后,更不能靠在咽腔后部,也不能为了嗓音洪亮或为了追求大的共鸣而超过元音的最大限度,这样做的目的同样是为了保证字音不变,字正腔圆。

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地方方言差异较大。歌唱中,除了用方言唱民歌之外,一般都用普通话来创作歌曲。这样,就要求我们在教学中以普通话的语音来要求学生。但由于种种原因,学生在唱歌时,依然受到地区性方言的影响,这在声乐教学上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三、歌唱语言同发声、呼吸和共鸣的关系

首先,在歌唱技巧中,吐字和发声是一对既互相对立又互相作用的矛盾统一体,二者是分不开的,没有正确的吐字就很难有正确的发声。只有以“字”带“声”,从吐字正确、清晰出发来要求发声的圆润、优美,才能解决歌唱中“字”和“声”的矛盾,“重字轻声”或“重声轻字”都不能达到完美统一。咬字吐字贯穿于歌唱发声的始终,是一切发声技术技巧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歌唱中感情的抒发和内容的揭示,韵味是否醇厚,以及歌唱魅力如何,无不与语言的表达有关。其次,歌唱的发声是靠呼吸来支持的,因此,呼吸是歌唱发声的动力。我们必须能操纵这个动力,使它听从我们的意志进行歌唱。歌唱要有正确的呼吸来支持发声和吐字,吐字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用气。在吐字的过程中字头出字时要求阻气有力,字腹归韵时气流集中,气息要有控制,字尾收音停止时,气息要随着尾音而行,而且要在字尾结束和声音停止后气息才放松。总之,呼吸不但是歌唱的动力,也是表现歌曲内容的一种手段。表达歌曲内容是目的,从歌曲内容与音乐表现出发来运用呼吸才是歌唱呼吸的正确途径。最后,人的声音是由空气冲击声门、振动声带而产生的。这种以声带振动发出的基音是微弱和单纯的,只有在引起人体各个共鸣腔的共振后,才能使声音丰满,悦耳动听。基音在共鸣腔体内引起的这种共振作用,在声乐上称为共鸣,歌唱要求有音乐性的共鸣。怎样在吐字上达到音乐性的共鸣呢?可以采用朗诵的方法。朗诵不但可以扩大共鸣,而且又增添了语言上的抑扬顿挫的效果,在声音和语势上也有了高低、快慢、轻重等变化。朗诵时这种声调的音乐性既达到吐字归韵的正确目的,又获得了吐字扩大共鸣的良好效果。所谓音乐性就是汉语声调的音乐性。我国汉语音节结构具有声母、韵母、声调三个要素,且元音占优势,声调富于音乐性。将汉语音美的特点运用于歌唱上,就能获得良好的吐字和共鸣效果。与此同时,我们还要根据歌曲音乐的要求在语调和语势上把字形扩大,达到字和声音的完美统一。在声乐教学中,对好的歌唱语言的方法、经验,都要认真学习、研究、灵活运用,同时还要把呼吸的控制、共鸣的运用等紧密结合在一起,互相配合,把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掌握它们之间内在的运动规律,以求做到字正腔圆。

载《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