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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程验收成果-水闸工程通用法规标准选编(上册)

【摘要】:6.6.5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K;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是部分工程投入使用运行的依据,也是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交接和项目法人向运行管理单位移交的依据。

6.6.1 项目施工工期因故拖延,并预期完成计划不确定的工程项目,部分已完成工程需要投入使用的,应进行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6.6.2 在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申请报告中,应包含项目施工工期拖延的原因、预期完成计划的有关情况和部分已完成工程提前投入使用的理由等内容。

6.6.3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拟投入使用工程已按批准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完成并已通过相应的法人验收;

2 拟投入使用工程已具备运行管理条件;

3 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拟投入使用工程安全运行(包括采取防护措施);

4 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工程提前使用协议;

5 工程调度运行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已经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

6.6.4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www.chuimin.cn)

1 检查拟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已按批准设计完成;

2 检查工程是否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3 鉴定工程施工质量;

4 检查工程的调度运用、度汛方案落实情况;

5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 讨论并通过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

6.6.5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K;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鉴定书是部分工程投入使用运行的依据,也是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交接和项目法人向运行管理单位移交的依据。

6.6.6 提前投入使用的部分工程如有单独的初步设计,可组织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工作参照第8章有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