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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子》农业思想之生态意蕴

【摘要】:《淮南子》对农业生产的现实发展,不仅具有政治的、社会经济的认识,更有农业发展自身的认识,这是其农业思想的基本内涵所在。

淮南子》对农业生产的现实发展,不仅具有政治的、社会经济的认识,更有农业发展自身的认识,这是其农业思想的基本内涵所在。既然农业生产对于民众生存与王朝发展都具有极端的重要性,那么现实条件下,农业生产应该如何来发展,自然就成为《淮南子》着力思考的问题,具体而言,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淮南子》对农业生产具有哲理性的认识,主张人们应该“体道”而“无为”,“因天地之自然”[29],而不是相反。在《淮南子》看来,“太上之道,生万物而不有”,因此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应该力求“执道要之柄”,践行“天下之事,不可为也,因其自然而推之”的道理,这对于农业生产的良好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夫地势水东流,人必事焉,然后水潦得谷行;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而后稷之智不用”[30],这是《淮南子》眼中理想的农业发展,人们在顺应自然条件的基础上,适当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无需多耗心力,也能收获丰富的农业成果。《淮南子》认为,这种“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权自然之势”的农业行为,体现出“物有以自然,而后人事有治也”[31]的思想内涵,能对现实的农业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第二,《淮南子》对农业生产具有规律性的认识,主张人们应该遵循农业作物自身的生长法则来从事农业活动,认为这是人们最终能够有所收获的重要前提。“禹决江疏河,以为天下兴利,而不能使水西流;稷辟土垦草,以为百姓力农,然不能使禾冬生”,《淮南子》认为人们所从事的一切农业生产都必须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而不是逆其理而行,正因为“春伐枯槁,夏取果蓏,秋畜疏食,冬伐薪蒸”合乎自然作物的生长法则,所以其最终才能“以为民资”[32],否则就只能是劳而无功了。基于这种认识,《淮南子》认为,“先王之政,四海之云至,而修封疆;虾蟆鸣燕降,而达路除道;阴降百泉,则修桥梁;昬张中,则务种谷;大火中,则种黍菽;虚中,则种宿麦;昴中,则收敛畜积,伐薪木”,认为统治者应该指导人们的农业劳动顺自然之时而行,种植谷、黍、菽、麦等农作物都必须按照其自身的生长规律来进行,这样才能达到“应时修备,富国利民”[33]的根本目的。《淮南子》还进而在《时则训》中提出,统治者应该在一年之中根据季节与时令的变化来安排农业生产,让春、夏、秋、冬各有具体而细致的劳动规划,始终将“因天时”的原则贯彻其中,所谓“天为绳,地为准,春为规,夏为衡,秋为矩,冬为权”,只有人们的生产实践完全“与天合德”,才能“养长化育,万物蕃昌,以成五谷”[34],这种农业设想体现出显著的程序化意识,既是对先秦时期《吕氏春秋》中《十二纪》的农业思想的历史继承,也深刻凸显出“西汉黄老道家学派治国方略中对农业政策总的规定和设想”[35]。此外,《淮南子》也指出,农业生产中也应该有效利用土壤和肥料的自然规律,“后稷播种树谷,因地也”[36],“俯视地理,以制度量,察陵陆水泽肥墽高下之宜,立事生财”[37],“粪田而种谷”[38],这些都是能够影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不能有所忽视。

第三,《淮南子》对农业生产具有整体性的认识,主张人们应该将各种生产条件综合起来,统一筹划,发挥其各自应有的作用,从而推动农业发展的顺利进行。《淮南子》认为统治者应该“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充分考虑到客观条件与主观因素的相互结合,最大程度上发挥其各自的优势,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农业生产达到“群生遂长,五谷蕃殖”的良好状态。而且统治者还应该统筹农业生产的不同种类,合理规划,“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植桑麻,肥高下,各因其宜,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以树竹木”,充分实现各种农业生产项目的适当搭配,从而最终取得丰富而多样的劳动成果。(www.chuimin.cn)

第四,最为重要的是,《淮南子》对农业生产实际具有生态性的认识,认为人们的农业劳动部应该违背自然发展的规律,对自然界进行过度的干扰和影响,而是应该力求实现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原蚕一岁再收,非不利也,然而王法禁之者,为其残桑也。离先稻熟,而农夫耨之,不以小利伤大获也”[39],《淮南子》在农业生产上明确反对竭泽而渔的消极做法,认为这些急功近利的农业行为,只能是得不偿失。正因为如此,《淮南子》明确指出“先王之法,畋不掩群,不取麛夭,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獭未祭鱼,网罟不得入于水;鹰隼未挚,罗网不得张于溪谷;草木未落,斤斧不得入山林昆虫未蛰,不得以火烧田。孕育不得杀,鷇卵不得探,鱼不长尺不得取,彘不期年不得食”,认为只有懂得按照自然界的发展规律,有所节制的从事农业活动,才能“不忘于欲利之”,“善积则功成”,否则就只能是得到“非积则祸极”的消极结果。[40]虽然《淮南子》的这种理性认识来源于前人,如孟子曾言“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41],并非独创之见,但能够在秦汉之时代环境中,站在黄老道家的思想立场上,再次强调和彰显出自然生态对于人类农业发展的特殊的重要性,以此警醒人们只有合理地利用和开发自然界,才能得享其“利”,反之,则必受其“害”,这充分反映出《淮南子》在农业思想上的卓识之见,值得颂扬。

概而言之,农业生产在《淮南子》看来,应该是人类活动与自然界相互协调、融合的历史过程,不论是农业劳动自身的各项具体环节(土壤、灌溉和施肥等),还是直接影响农业劳动的外部因素(天时、地理等),都应该秉持“物自然”,“因天地之自然”[42]的原则,只有体现出“各用之于其所适,施之于其所宜,即万物一齐,而无由相过”的思想内涵,让人类作为历史主体所从事的一切农业生产活动是能够有利于自然界的生态维持和延续,才能达到“万物之情既矣”的理想状态,促进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实现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