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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省域教育领导者资格与任期的研究成果

【摘要】:最后,从总体来看,省视学整体资格偏低,与部章规定存在较大差距。对省视学之任期,学部没有明文规定。由此来看,省视学法定任期为三年。从中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省视学的任期情况。任期至少在2年者共2人,即崔炳和孟鹤龄;任期1年者有5人,任期在1年以下者有8人。这说明,直隶省视学任期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是人事变动频繁的现象也不能低估,任期1年及以下者占68.4%就能说明这一点。

按照部章规定,省视学任职资格为“曾习师范或出洋游学,并曾充当学堂管理员教员积有劳绩者充任”[62]。这说明,省视学应同时具备规定的学习经历(曾习师范或出洋游学)和教育工作经历(学堂管理员或教员)。那么,实际资格情况如何呢?见表3.7。

表3.7 八省省视学资格概况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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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本司分课人员履历表》,《直隶教育杂志》,1906年第12期,第2-3页;《山西巡抚宝棻奏学务公所各课员及省视学衔名遵章汇奏折》,《政治官报》,1907年第95期,第14页;《福建学务公所员绅衔名履历清册》,《学部官报》,1907年第43期,第514页;《呈宁省宣统二年学务公所办事各员职任衔名清单》,档案编号:03-7451-1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呈苏省宣统二年分学务公所办事员绅职任衔名折》,档案编号:03-7465-00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呈宣统二年陕西学务公所各员职名清单》,档案编号:03-7574-08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云贵总督李经义奏云南学务公所议长等员衔名汇奏折》,《政治官报》,1910年第1010期,第13页;《呈黑龙江宣统二年陕西学务公所办事绅员职任衔名清单》,档案编号:03-7452-03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www.chuimin.cn)

从八省39位省视学的资格可以看出:首先,同时具备规定的学习经历和教育工作经历者只有4位,分别是山西的徐一清与孙晋陛、福建的钟麟祥与王振先。这说明,在实践中,各省提学使大多突破部章规定,“破格”任用省视学。其次,曾具有师范学习经历者有13人,占省视学总数的三分之一。再次,曾游学日本者共10人,仅占省视学总数的25.6%。复次,曾任学堂管理员或教员者有6人,只占省视学总数的15.4%。最后,从总体来看,省视学整体资格偏低,与部章规定存在较大差距。无怪乎,学界曾有这样的感慨:各省提学使“所委任之视学员亦茫然不知教育之原理。夫以茫然不知教育原理之视学员,使之行各属,诚不足以收实效”[63]。客观来讲,学界之观点与省视学之资格概况并无二致。

对省视学之任期,学部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学部制定的《提学使办事权限章程》规定:省视学“经提学使派充之后,须视任事久,暂略加区别,必勤慎无误,满三年者由提学使详请督抚咨明学部给予执照,并咨吏部注册”[64]。由此来看,省视学法定任期为三年。那么,在实践中,省视学的任期情况如何呢?我们以直隶省视学的情况进行说明(见表3.8)。

表3.8 直隶省视学任职概况

资料来源:表中的省视学姓名是从《直隶教育杂志》《直隶教育官报》刊载的省视学报告的署名统计得来。

表3.8直观地反映了直隶省视学在提学使司成立以来的变动情况。从中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省视学的任期情况。总体来讲,1906—1911年,先后有19人出任直隶省视学一职。其中,任期在5年以上者共1人,即高奎照;任期4年者共2人,即陈恩荣和张良弼;任期3年者共1人,即焦焕桐。任期至少在2年者共2人,即崔炳和孟鹤龄;任期1年者有5人,任期在1年以下者有8人。这说明,直隶省视学任期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是人事变动频繁的现象也不能低估,任期1年及以下者占68.4%就能说明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