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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诰案再审,驳回请求

【摘要】:认为量刑不当,驳回再审。这个昏官不仅对徐文诰严刑逼供,而且将徐文渊追加为“同案犯”。徐文渊得知案子牵连自己,恐慌至极,匆忙依据兄长之意,连夜赴京城上告。都察院接到徐文渊“盗贼杀害事主,官吏讳盗莫深,用酷刑逼迫诬服”的诉状,见案情反反复复,真假难辨,不敢自专,遂上呈嘉庆皇帝裁决。至此,徐文诰一案又回到了原点。程国仁为逃避风险,以原为山东官吏为由,上奏朝廷请求了回避。

周承宽秉承郭志青的旨意,为尽快结案交差,主观臆断为徐文诰拒贼误杀柏永柱、徐士朋二人,并将徐家护院长工数人捕至济南,强令徐文诰及护院长工逐个“承认犯罪事实”,不承认者先掌嘴四十,然后跪地七昼夜,直到“认罪”为止。于是,在痛不欲生的折磨中,周承宽得到了徐文诰及护院长工们的“证词”,最后以“疑贼毙柏赂霍顶认”的“罪状”定案,拟发配徐文诰赴黑龙江为奴,并上报刑部批示。不久,刑部批文驳回:一枪不能伤二面,况且土枪杀人与故意杀人实无两样,何得一人顶罪?认为量刑不当,驳回再审。

接到刑部批文,程国仁不敢怠慢,立即委派候补知县李冈主持重审。李冈年轻气盛,浮躁性急,竟然意气用事,草率办案,针对刑部驳文“一枪不能伤二命”的疑点,武断地认为徐文诰与其胞弟徐文渊合谋分别杀害了柏永柱、徐士朋二人。这个昏官不仅对徐文诰严刑逼供,而且将徐文渊追加为“同案犯”。徐文诰万万没想到此案节外生枝,累及胞弟安危,利用家人探狱之机,密嘱徐文渊速写诉状,赶紧奔赴京师都察院控告。

徐文渊得知案子牵连自己,恐慌至极,匆忙依据兄长之意,连夜赴京城上告。都察院接到徐文渊“盗贼杀害事主,官吏讳盗莫深,用酷刑逼迫诬服”的诉状,见案情反反复复,真假难辨,不敢自专,遂上呈嘉庆皇帝裁决。

嘉庆帝阅罢诉状,对地方官避讳盗贼、严刑逼供的做法甚是恼火。方浚师在《蕉轩随录》卷四“徐文诰案”一文中写道:“奏闻,上大怒,旋严谕,略曰:‘国家设立州县,本以戢盗安民,乃平日疏防,以致盗贼横行,已属不职。及事主被贼伤毙,贼已供认,不向贼犯严鞫,乃反刑求事主,逼令伐贼认罪,且欲置之大辟。此等情节,较之盗贼,尤为可恶。交东抚立即严办。’等因。谕旨‘尤为可恶’旁奉朱笔添注曰:‘益觉可恨,直同唐之来俊臣矣。此李委员竟应正法,断不可恕。’谕至,人人惴栗,汪亦虑祸及。”圣旨下达山东,各级官吏人人惊悚万状,惶惶不可终日。(www.chuimin.cn)

这时,朝廷已将程国仁外调浙江,原直隶总督温承惠降任山东按察使。官场失意的温承惠与汪汝弼有同窗之谊,声气相投,“无意与原审诸君相仇也”(《蕉轩随录》),遂令泰安汪知县以原勘原审上呈,仍判霍大友为“凶手”。至此,徐文诰一案又回到了原点。

嘉庆二十四年(1819)三月,山东巡抚和舜武暴病逝于任上。同月,程国仁回任山东巡抚。程国仁履新后,曲意结纳温承惠,而温却不冷不热,让程不知如何是好。程国仁深知温承惠老于吏事, 自己根基浅薄,怕不是他的对手,于是提议引兖沂道童槐为助,重新审理这桩糊涂案子。由于童槐与程、温的儿子们曾经同拜一门求学,交往甚密,程国仁熟知童槐的刚正人格和办案能力,而消极颓废的温承惠也顺水推舟,接受了程国仁的建言。这样,童槐就接手了这件棘手的案子。程国仁为逃避风险,以原为山东官吏为由,上奏朝廷请求了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