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高校实验室管理:正确收集与存放危险废弃物

高校实验室管理:正确收集与存放危险废弃物

【摘要】: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废弃物的收集、分类、登记和转运。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须先进行消毒灭菌的废物,再用专用塑料密封袋密封,贴上有害生物废弃物标志,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实验室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禁止长期或超期储存。

危险废弃物具有一定的危险特性,甚至对人体有所伤害,因此,实验室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含沾染危险废物的实验用具)混入生活垃圾和其他一般废物中存放;不得将化学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及实验动物尸体等混合收集、存放、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实验室废弃物。

(1)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废弃物的收集、分类、登记和转运。

(2)实验室应保障危险废弃物临时存放区域及设施的安全条件,保持通风、远离火源、避免高温、日晒、雨淋;对暂存的危险废弃物应加强管理,妥善存放,及时申请转运;原则上不得将危险废弃物存放于实验室楼道等公共区域。

(3)废旧试剂瓶等固体危险废弃物应分类收集,试剂瓶内应确保无残留。

(4)固体废弃物和瓶装废弃物和一般化学品先用专用塑料袋收集,再使用储物箱统一存放,储物箱上须贴标签,并做好相应记录。

(5)危险化学废弃物应按安全特性及液体废物、固体废物、利器等分类用专用容器收集和存放;所有存放危险化学废弃物的容器外均应在明显位置粘贴学校统一配发的专用标识,并按要求注明相关信息。

(6)危险化学废液应按照一般有机废液、含卤有机废液和无机废液分类收集存放;其他易发生异常反应(如剧烈放热、产生有毒气体等)的危险化学废弃物不得混放;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废弃物不得混放;易燃易爆化学废物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单独收集和妥善存放。

(7)一般化学废液通常分为一般有机物废液和无机物废液,应预先了解废液来源,分别收集和存放,不清楚废液来源和性质时禁止混放;废液桶上应有明确标识。

(8)生物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必要的灭活处理,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再进行存放和处置。

(9)未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须用专用塑料密封袋密封,再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10)经有害生物、化学毒品及放射性污染的实验动物尸体、肢体和组织,须先进行消毒灭菌的废物,再用专用塑料密封袋密封,贴上有害生物废弃物标志,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11)其他生物废液,能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的,处理后确保无危害后按生活垃圾处理;若不能进行消毒灭菌处理的,则用专用塑料袋分类收集,贴上有害生物废弃物标志,放置专用冰室或冰箱冷冻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

(12)放射性废源、废液和废射线装置应该按国家有关标准做好分类、记录和标识,内容包括种类、核素名称等。

(13)废放射源:单独收集,按国家环保局的相关要求密封收集,进行屏蔽和隔离处理;存放地点有明显辐射警示标志,防火防盗,专人保管。

(14)实验室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禁止长期或超期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