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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要点分享

【摘要】:(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文件组成;合同文件解释次序;签约合同价;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质量标准;承包人的承诺;发包人的承诺;开工与工期;协议书份数;未尽事宜处理方式。出现特别情况时,当事人方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总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这是建设工程施工经常使用的一种合同形式。总价被承包人接受以后,一般不得变动。这种形式适合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1年),对工程要求十分明确的项目。

2)可调总价合同。报价及签订合同时,以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当时的物价计算总价合同。工期较长(如1年以上)的工程,适合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计算方法的确认。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选择合同类型应考虑以下因素:项目规模和工期长短;项目的竞争情况;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的单项工程的明确程度;项目准备时间的长短;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1)通用条款:一般约定;发包人义务;监理人;承包人;材料和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交通运输;测量放线;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进度计划;开工和竣工;暂停施工;工程质量;试验和检验;变更;价格调整;计量与支付;竣工验收;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保险;不可抗力;违约;索赔;争议的解决。

2)专用条款:双方约定。

(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包括:合同文件组成;合同文件解释次序;签约合同价;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质量标准;承包人的承诺;发包人的承诺;开工与工期;协议书份数;未尽事宜处理方式。

(六)工程变更处理

1.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1)建设单位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发包方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发包方办妥上述事项后,承包方根据发包方变更通知并按工程师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承包商(施工合同中的乙方)要求对原工程进行变更,其控制程序如图5-1所示,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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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对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变更的控制程序

①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②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③工程师同意采用乙方的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或获得的收益,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工程变更程序一般由合同规定,最好的变更程序是在变更执行前,双方就办理工程变更中涉及的费用增加和造成损失的补偿协议,以免因费用补偿的争议影响工程的进度。

2.工程变更价款的处理方法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发生争议后,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出现特别情况时,当事人方可停止履行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