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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职能增强的研究成果

【摘要】:运用和发挥乡镇财政调控乡镇微观经济职能的意识还不强,对乡镇区域农业产品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大。这都影响和制约了我国乡镇财政应有职能的充分发挥。从事乡镇财政工作的人员,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发挥服务职能。可见,在任何条件下,筹集运用资金都是乡镇财政职能体系的基础,调控职能必须借助于乡镇财政分配政策和分配过程来实现。

(一)乡镇财政职能发挥还需进一步加强

乡镇财政建立以来,在综合运用筹集资金、运用资金、调节经济和监督管理职能上,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同时应看到,乡镇财政固有职能的发挥还不充分,还有发挥的潜力,主要表现如下。

(1)乡镇财政筹集资金渠道单一,监督力度不够。一些乡镇在组织财政收入时,一般只局限于乡镇预算内资金和部分预算外资金的筹集上,使相当部分资金形成“体外循环”;对乡镇新税源挖掘深度不够。运用和发挥乡镇财政调控乡镇微观经济职能的意识还不强,对乡镇区域农业产品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大。此外,从总体上看,我国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的行使还有一定差距,收入中跑冒滴漏现象屡禁不止,乡镇企业财务管理和村级财务管理缺乏规范化,存在不同程度的虚报浮夸现象。

(2)乡镇财政的经济观点和效益观点有待强化。我国乡镇财政虽然是在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但它作为整个财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体制下的计划财政观点又不同程度地在乡镇财政上有所体现,如就收支的乡镇财政观点,不注重资金使用效益的“供给型”“速度型”思想与做法,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范围界定不清等。这都影响和制约了我国乡镇财政应有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新时期乡镇财政职能需要进一步拓展

面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和完善财政分税制体制的新形势,乡镇财政在进一步加强其原有职能的基础上,还必须不断充实和完善新的职能内容,发展其职能发挥的广度和深度。

1.乡镇财政具有服务功能

发展我国农村市场经济,引导农民走向市场,促进乡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走效益型发展道路,都需要以政府为主要角色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户、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多方面服务。我国农村所处的自然环境、交通信息发展现状、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未来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都对提供服务提出了十分迫切的要求。从事乡镇财政工作的人员,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发挥服务职能。这也是我们做好乡镇财政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乡镇财政的调控职能要升位

对乡镇政权组织而言,乡镇财政不仅是其所需资金的保障者,而且是乡镇政府对区域经济实行调控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杠杆。可见,在任何条件下,筹集运用资金都是乡镇财政职能体系的基础,调控职能必须借助于乡镇财政分配政策和分配过程来实现。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乡镇财政职能而言,调控才表现为目的(尽管不是终极目的),分配只表现为手段,而目的和手段相比,目的不能不居于支配地位。所以,调控职能要升位。

3.要明确发挥乡镇财政职能的目标

从有利于乡镇财政实际工作的开展和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必须明确地提出发挥乡镇财政职能的目标问题。我们认为,新时期发挥乡镇财政职能的主要或基本目标是提高农村资源配置效率;保持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促进乡村分配实现公平、合理。

(三)加强领导,深化改革

在新的形势下,不论是从大力发展我国农村市场经济对乡镇财政建设提出的客观要求上讲,还是从解决乡镇财政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些情况和问题出发,都要求我们要按照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和乡镇财政工作自身的规律要求,进一步深化乡镇财政改革,强化乡镇财政职能,推动乡镇财政工作更加健康、快速的发展。

1.增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力度

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更加重视和关心乡镇财政建设,增强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指导力度。

乡镇财政建设是一项政策性、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涉及诸多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相关配套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地方的党政领导和财政部门多年来一直重视、关心和支持乡镇财政工作。但实践表明,各地的重视程度还不平衡,还存在差距。新时期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和乡镇财政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情况与问题,都迫切要求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给予乡镇财政较以往更大的重视,更多的关心和更有力的支持,真正将新时期乡镇财政建设工作抓紧抓实。

2.完善乡财机构提高职工素质

各地应适应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和税务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完善乡镇财政机构和稳定干部队伍的途径、措施和手段。机构完善和队伍稳定,应坚持以下总原则:第一,要有利于巩固乡镇财政地位和强化乡镇财政职能;第二,要有利于乡镇财政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三,要有利于协调财税关系,降低征税成本;第四,要真正体现乡镇的特点,不求千篇一律和上下对口。目前,一些地方正在试行的财税合一成立乡镇财税所和乡镇财政所与地税所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是讲求实效和可行的乡镇财政机构设置模式。机构健全和完善是稳定乡镇财政干部队伍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要在编制和待遇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稳定干部队伍。

3.加强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乡镇财政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将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预算外资金统一纳入财政管理范围。乡镇自筹、统筹资金收支体现的是以政府行为发生的资金分配关系,是财政性质的资金,理应划入乡镇预算外资金范畴,由乡镇财政统一管理。乡镇财政对乡镇社会集中性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既是乡镇财政履行其工作职责的具体体现,也是适应发展农村市场经济、增强乡镇综合运用资金规模和能力的客观要求。所以,各级财政要树立改革意识,支持和帮助乡镇财政部门做好乡镇资金的统一管理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具体的管理制度、措施、手段和办法,以切实提高乡镇资金的存量配置效益和资金综合运用的规模效益。

4.完善财政体制,巩固乡镇实体建设

各地要按照国家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总体要求,加快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步伐。我们认为,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应主要体现这样的原则要求:第一,要真正体现乡事乡办,乡镇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动力与压力相结合原则,以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当家理财、开辟财源、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二,要按照兼顾县乡利益,调动两个积极性的原则,本着“富县先富乡”的精神,正确处理县与乡镇的财政分配关系;第三,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以做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第四,要坚持规范、稳定的原则,以切实体现体制对乡镇经济发展的激励作用,实现乡镇经济的长期、稳定和快速发展。加强乡镇国库建设,是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和保证体制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因此,各地财政部门要和银行等部门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地做好乡镇国库建设工作。

5.全方位加快乡镇财源建设步伐

在健全机构和完善体制的基础上,乡镇财政要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支持和促进乡镇财源建设上来。要结合本地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制定科学的财源发展战略,其中农业财源建设要走“两高一优”和“大农业”的发展道路;乡镇企业财源建设要走“内涵型”“效益型”、不断增加产品科技含量的发展道路。乡镇财政要通过设立财源建设基金等途径进行政策性和引导性投入方式,通过提供政策、信息、技术等服务形式,通过支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与农村公共工程建设等多途径、多手段和多形式,全方位加大乡镇财源建设力度,促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健康和快速发展。

6.增强镇财政实践活动中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新形势下乡镇财政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迫切要求我们进行理论思考,汲取经验教训,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因此,我们各级从事乡镇财政管理的人员和直接工作在乡财第一线的干部职工,要进一步重视调查工作,勤于思考,善于总结,主动配合科研部门开展关于乡镇财政的理论和对策研究活动,以增强我们实际工作中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切实把乡镇财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