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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亲亲相隐论:程序正义均衡

【摘要】:在中国当代思想界,围绕“亲亲相隐”的制度是否应当在现代法制中获得复活,法学界、哲学界和历史学界的学者曾展开过很著名的一场论战。清理这场思想论战,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亲亲相隐”制度的思想价值以及制度缺陷,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支持刘清平先生论断的还有邓晓芒教授,他措词激烈地指责“亲亲相隐”制度,宣扬现代化的民主法治,应当根除“亲亲相隐”的封建残余思想,依靠法制进行国家建设,治理当今的腐败问题。

在中国当代思想界,围绕“亲亲相隐”的制度是否应当在现代法制中获得复活,法学界、哲学界和历史学界的学者曾展开过很著名的一场论战。清理这场思想论战,对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亲亲相隐”制度的思想价值以及制度缺陷,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最早对“亲亲相隐”制度投入较大研究精力的是范忠信教授,他在《中西法文化的暗含与差异》一书中介绍了许多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与西方法律制度相似的制度,其中就有关于中国“亲亲相隐”制度的分析。[25]在其研究中,范忠信教授对比分析“亲亲相隐”制度与西方亲属拒绝作证的权利制度的法律制度间的暗合,从法律文化角度解读了“亲亲相隐”制度。后来,刘清平先生发表《美德还是腐败——析〈孟子〉中有关舜的两个案例》一文,认为儒家的孔孟所提倡的父子相隐,演变为后世的“亲亲相隐”制度其内涵是为自己的至亲至爱的违法行为开脱找到伦理和法律上的正当性,这种思想为延续2000多年的“亲亲相隐”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正是这种思想导致了封建专制制度,专制集权又导致了社会腐败,从而认为孔孟最早提出的父子相隐的理论应当为封建专制的社会腐败负责。而这篇文章甫一经发表就引发了以郭齐勇教授等学者的反驳,随后众多哲学界、历史学界的学者参与论战。郭齐勇教授认为,“亲亲相隐”思想反映儒家孝道,以保护家庭关系为出发点,注重亲情和伦理的价值,应当对传统中华文化抱有一种“温情与敬意”。[26]此后,又有多名学者参与这场世纪论战。支持刘清平先生论断的还有邓晓芒教授,他措词激烈地指责“亲亲相隐”制度,宣扬现代化的民主法治,应当根除“亲亲相隐”的封建残余思想,依靠法制进行国家建设,治理当今的腐败问题。

其实,争论双方似乎都局限在价值上,对历史材料的解读也显得零散,没有提供具有说服力的论据,论战结果仍是双方各执一词,对“亲亲相隐”制度的存废也没有提出在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当然,法律不是青面獠牙的獬豸,也不应当是温顺天使,它应当是在维护公平、正义与尊重人性和亲情之间找到平衡点,但这个均衡点似乎也还没有在学界中形成共识。本书就试图借助卡普洛的程序正义均衡论中的证据模型来重新分析这一制度,以期获取一些新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