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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起源

【摘要】:在马克思之前,德国哲学中的文化概念从18世纪开始,即以精神生活的认知占据主流地位。赫尔德的文化定义对后代影响极大。黑格尔著述中言及文化之处并不很多,可见迄至当时,“文化”还远没有成为一个流行不衰的哲学术语。正因为如此,黑格尔指出,在精神发展史上,每一个阶段的形式文化不但能够生长,而且必须生长、成熟。

文化的定义汗漫无边。从教育启蒙、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以及文学艺术入手,都可以写出洋洋洒洒的文化大论。从哲学视野来定义文化,应始于古罗马时期的西塞罗。西塞罗从“文化”的原初意义“培育”生发开去,将文化引申为心灵的培育。这个引申或者说譬喻,意味着我们今天叫作“文化”的这个语词,自其诞生之初,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来说,就同时兼指着经济基础和上层结筑两个层面。从物质到精神,然后精神反馈物质,这似乎从来就是“文化”一路走来展示给我们的基本特征。但是“文化”走过的这一段历程,并没有清楚的坐标可以分界。在马克思之前,德国哲学中的文化概念从18世纪开始,即以精神生活的认知占据主流地位。比较有代表性的如康德在1790年出版的《判断力批判》下卷第83节《作为目的论系统的自然的最终目的》中的这一段文字:

一个理性的存在者一旦有能力将杂乱无章的目的概括起来,故而也就是作出他的自由选择,那就是“文化”。因此,单是文化本身就能成为最终目的,就人类而言,我们有理由将它归因于自然。[1]

康德这里是将文化与幸福对举,视之为人类的两个目的系统,以前者为顺应自然即可达成,以后者为熟练调动外在自然和内在自然诸多目的后达成。所以在康德看来,文化高于自然,它可以说就是自然的终极目的,因为它更多地显示出理性,可以克服自然幸福中容易出现的享乐主义倾向。适因于此,康德强调说,美的艺术与科学能给人以普遍性的快感,虽然不至于立竿见影,道德上立马移风易俗,但是可以使人变得文明起来。所以说到底,文化有助于克服感性的专横,树立理性的权威

与康德同时代的德国诗人和哲学家、康德在格尼斯堡大学校友赫尔德,也对文化有诸多论述。赫尔德秉承意大利历史哲学家维柯的传统,有意找出变动不居的历史事实背后的基本规律,这个规律也就是文化。赫尔德不同于康德的地方,是不像彼时康德那样持主流观点,把文化看作人类的普遍精神生活,而凸显文化的地域和民族特征。在他分别于1784年、1785年、1787年和1789年出版的名著《人类历史哲学观念》(Ideen zur Philosophie der Geschichte der Menschheit)中,提出文化的概念系由三个要素界定,它们分别是社会同质性、伦理一致性和不同文化之间的限定性。这意味着:首先,文化铸就了一个特定民族的全部生活,使每一种行为、每一个对象概莫能外,都无可置疑地成为这个特定文化的组成部分;其次,文化总是某一个民族的文化,是这个民族的“花儿”;[2]最后,文化与文化之间具有严格的边界,每一种文化都是一个特定民族的文化,与其他民族的文化判然不同地区分开来。赫尔德的文化定义是我们熟悉的,一如法国文化不同于英国文化和俄罗斯文化,更不同于日本文化。在赫尔德看来,文化是统一的,但是它统一在一个特定民族的内部。文化因此是复数的,它在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内部具有各自不同的形态。赫尔德已经在反对唯我独尊的欧洲中心主义,承认地球上所有的文化都是平等的,各有其自身的价值,并无高下优劣之分。但是文化帝国主义,其实也是在这个严格的文化分野之中悄悄滋长的。

赫尔德的文化定义对后代影响极大。它同样影响到了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赫尔德被认为是用诗的精神来研究历史,而且能够直接从气候与地理入手来进行研究,其开明的新教世界观,也使他得以超越传统,洞察一切民族的思想内涵。可是正所谓矫枉过正,以黑格尔的视野来看,赫尔德的洋溢诗情便是将形而上学束之高阁,以至于其历史哲学虽然动人,可是缺乏哲学基础,少有思辨底蕴。但即便如此,我们发现黑格尔对于文化的描述,也还是沿承了赫尔德的传统。如黑格尔说:

在国家内表现它自己、而且使自己被认识的普遍的原则——包括国家一切的那个形式,——就是构成一国文化的那个一般原则。[3]

这个框定在一个特定国家之内的叫作“文化”的一般原则,也就是所谓的“民族精神”。所以可以这么说,文化是形式,它的内容是民族精神,而民族精神的内核,在黑格尔看来是无条件信仰上帝的宗教。故而世界历史上各种民族精神,都表现出其道德生活,其艺术、宗教和科学的特殊性。黑格尔的这一文化观念,同赫尔德以民族来为文化划定边界的立场,是一脉相承的。但是黑格尔将赫尔德的“民族”换成了“国家”,与此同时,充分强调文化的普遍原则特征,将之纳入了“绝对精神”的发展轨迹。

黑格尔著述中言及文化之处并不很多,可见迄至当时,“文化”还远没有成为一个流行不衰的哲学术语。但是《历史哲学》中黑格尔有一段话可视为他给予文化的一个定义:

一般所谓“文化”,便是熟悉那些普通性,检出了各种真实的区别,替它们定下了名称,而并没有浸渍在事物内容真正的深处。“文化”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因为它的目的不过要把无论任何内容分析为各个构成部分,而从它们的思想定义和思想形态上来理解它们。[4]

这个定义中,黑格尔依然是立足于精神世界来表述文化。但文化作为形式,它应是包含了精神世界的各个方面。所以文化作为精神生活,它的概念要大于哲学。诚如黑格尔所言,哲学在文化内当然有其生存条件,这个条件便是从事思想内容的研究,同时给它穿上具有普遍性的形式外衣。正因为如此,黑格尔指出,在精神发展史上,每一个阶段的形式文化不但能够生长,而且必须生长、成熟。这个阶段一方面发展成为国家,一方面在此一文明的基础上,发展出理智的反省和思想的各种形式,比如法律。唯其如此,黑格尔强调说,只有在国家生活里面,人类才能有文化之必需,故此也才有各种科学以及高雅诗歌和艺术的发生。而文化作为形式,虽然它的内容可以因国家不同而各自相异,就如每一种文化具有自己的艺术、科学和哲学,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万变之中不变的,那就是思想的“理性”和“自由”。所谓自由,也就是对于理性的自觉意识,它与思想同出一源。由此,我们可以概括出黑格尔文化思想的三个方面:一、文化是精神生活的总体形式;二、文化具有鲜明的国家边界,不同国家具有不同形态的文化;三、文化作为人类发展高级阶段的产物,它也是文明的同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