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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教师对儿童的伤害

【摘要】:在儿童研究过程中,教师对儿童的可能伤害同样也表现为集体无意识和个人无意识。(一)集体无意识引发的可能伤害集体无意识对儿童引发的可能伤害经常会出现在学校中,比如老师们公开笑谈儿童的隐私,有时候甚至以此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在此案例中,前者对儿童隐私保护的集体无意识状态和后者善于保护儿童的公共意识形成鲜明对比。

瑞士心理学家荣格(Carl Gustav Jung)认为,无意识包括集体无意识和个人无意识。在儿童研究过程中,教师对儿童的可能伤害同样也表现为集体无意识和个人无意识。教师的集体无意识指那些不会进入到教师群体知觉状态的东西;个人无意识指那些不会进入到教师个人知觉状态中的东西。两类无意识体现在教师开展儿童研究的全过程中,在日常用语中往往表现为没感觉到、没想到等。

(一)集体无意识引发的可能伤害

集体无意识对儿童引发的可能伤害经常会出现在学校中,比如老师们公开笑谈儿童的隐私,有时候甚至以此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等的愈发便捷和日益普及,利用电子设备收集儿童研究数据也成为常见的方式之一。然而,教师如何以符合伦理的方式收集和使用数据却没有与时俱进;这从教师日常行为中对儿童保护的无意识状态就可见一斑。类似事件笔者曾经历过多次,兹举一例:2012年8月初的一天,我刚想乘船游法国的塞纳河。这时,忽然出现一群不同肤色的法国幼儿园小朋友,这些小朋友背着小书包、神态各异,甚是招人喜爱。看到如此可爱的一群小朋友,同行的教师朋友纷纷举起相机拍照。见此状,幼儿园老师、塞纳河的工作人员等纷纷示意大家不要拍照,要求已拍照者删除照片,并说不可以随便对小朋友拍照,要保护小朋友。

该案例中,我国同行对小朋友拍照只是觉得他们很可爱,很想记录下这些可爱小朋友的美好瞬间,但并没有想到这有可能会侵犯法国小朋友的隐私;与之相反,法国工作人员则马上觉得这就有可能会侵犯小朋友的肖像权,马上做出反应。在此案例中,前者对儿童隐私保护的集体无意识状态和后者善于保护儿童的公共意识形成鲜明对比。

关于教师的“集体无意识”,同样也体现在不善于保护自己身边的儿童上。仍以拍照为例,在美国访学期间,我曾访问了纽约波士顿、加州的多所中小学,访问期间,当我问及访问学校要注意什么时,对方学校尤其是小学及以下单位的接待人员都会提及拍照政策。除非儿童和老师同意,否则不能拍儿童的正面肖像。因此,我在多所学校所拍摄的照片,都是儿童离开教室后拍下的教室场景。然而,我也曾因研究的需要,陪同国外教育学者访问我国浙沪两地的多所中小学和幼儿园,访问期间,没有一所学校提及不能拍儿童的正面肖像,更没有学校指出不可以拍照;但有意思的是,多数国外同行似乎懂得研究伦理,极少直接拍照,如果要拍照,一般会问我可否拍照。

(二)个人无意识引发的可能伤害

在儿童研究过程中,教师的个人无意识主要表现在对及时保护儿童的无意识上,尤其是对那些处境不利儿童保护的无意识上。对教师而言,那些行为或学习上有特殊表现的儿童,往往是其教学和班主任工作中感到最为头痛的事,因此,教师开展儿童研究往往会选取这些儿童作为研究对象。在公开研究数据过程中,不少教师往往无视那些处境不利儿童的权益,以不恰当的方式公开之,间接伤害了这些儿童。如仍以拍照为例,随着微信的普及,不少中小学老师喜欢晒和儿童相关的内容,这些内容有不少是老师认为的搞笑事件,且往往是通过教师的特殊地位向儿童了解到的一些隐私信息;比如,某个小学男生写给女生的所谓“情书”,“情书”中写了诸如“你是我的梦中情人,我们形影不离,我爱你”之类的话语,这些话语如稍加追问,很有可能会发现,该男生其实并不真正理解这些话语本身具有的特定涵义。对于这些信息,有些老师会直接拍照上传朋友圈或微博等公共空间,甚至连儿童的姓名都没有隐去!

由此我想起发生在2015年8月的一件事。当时,我儿子和他的小伙伴刚好面朝大海玩沙子,海的尽头是夕阳西下的美景;我在边上看书。忽然听到一声“excuse me”,我抬头一看,是一位外国朋友和我打招呼。原来他想知道,这两位男孩是否是我的孩子?如是,他能否对着他们的背影,拍一张儿童在夕阳西下的海边玩沙子的照片?可能是担心我有顾虑,他进一步说,他是澳大利亚人,他拍这样的照片纯属个人兴趣,不会把照片用于其他的功利目的。其实,当时如果他不问我,直接拍照离开,我可能也不会知道。但从他的举动看,他首先关切的是儿童需要被保护,因此,如果他想拍照,首先应征得监护人的同意。需要指出的,拍照者并非老师,但他在日常行为中却能随时想到儿童需要被保护。

不论是集体无意识还是个人无意识,既和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不尊重儿童的历史渊源有关,又与教师群体的习以为常有关;因此,对于我国教师而言,遵从研究伦理开展儿童研究就显得更为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