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被告在答辩状中提出抗辩意见,则应当将答辩状及证据纳入法庭调查的范围,并视为被告对案件所作出的陈述,组织原告进行质证,并依法作出缺席判决。程序裁决即依法裁定原告撤诉,实体裁决则对原告提交的诉状及证据进行审查后,作出缺席判决。异议的客体应当是缺席方败诉的判决。异议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且须详尽阐明缺席的原因,以供法官进行实质审查。......
2023-07-18
李 沁[1]
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地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美]迈克尔·D.贝勒斯
摘 要
理想状态中,公正司法的逻辑进路必定是建立在良好而完备的法律制度基础之上,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充分地进行举证质证、对抗辩论后,再由学识渊博的法官凭借司法良知与司法技巧,严格依法、不偏不倚并辅以利益衡平的考量做出裁判,实现“胜败皆服”的司法路径。然而在审判实践中,并没有绝对良好而完备的法律制度,也并非所有的当事人都能够或是愿意通过参与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仅诉讼“一造”出庭已屡见不鲜,如何在聆听单方说辞的情形下确保诉讼公正,缺席审判制度的价值日益凸显。然而,《民事诉讼法》仅以三个条文对缺席审判制度作出规定,早已无法满足审判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实完善该制度已迫在眉睫。本文试图从实践案例入手,通过分析梳理缺席审判制度的现存困境和相关理论,并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缺席审判制度的具体思路及细致设计,以期为立法和实践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作为与对席审判相对的审判形式,缺席审判[2]在司法实践中起着无可取代的作用。与此相对,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 年)(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仅以三个条文对该项制度作出规定,早已无法满足审判实践中的诸多需求。因此,在根植于制度内在价值的前提下,借鉴他国经验,充实完善符合我国现实国情且尊重司法规律的缺席审判制度,是当前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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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被告在答辩状中提出抗辩意见,则应当将答辩状及证据纳入法庭调查的范围,并视为被告对案件所作出的陈述,组织原告进行质证,并依法作出缺席判决。程序裁决即依法裁定原告撤诉,实体裁决则对原告提交的诉状及证据进行审查后,作出缺席判决。异议的客体应当是缺席方败诉的判决。异议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且须详尽阐明缺席的原因,以供法官进行实质审查。......
2023-07-18
(二)科学的审判管理是连接公正与效率的桥梁审判管理跨越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和司法管理两大工作领域,是一个兼有法学和管理学双重性质的概念。创新和加强管理是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提高审判效率的重要法宝。......
2024-01-21
我国《民事诉讼法》使用的是缺席判决这一概念,学界和实务界也往往将缺席审判与缺席判决两者混为一谈,但二者并非同一概念,不可混淆。首先,从逻辑层面来看,缺席审判是属概念,缺席判决是一种概念,缺席判决是缺席审判的下位概念。缺席审判包含缺席审理和缺席判决两个阶段。缺席审判制度作为一方当事人缺席情况下的特殊审判制度,能够有效调整这种失衡关系,使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状态恢复到诉讼公正价值所要求的理想状态。......
2023-07-18
后法院参照缺席审理依法对案件做出裁判。在公告送达一审判决书时,钱某出现,告知法院其因出国探亲而未能知晓诉讼一事,要求上诉并提交上诉状。由上述案例可知,我国缺席审判制度尚存诸多问题,这对审判实践造成了极大困扰。而另一些法官则认为,案件真实是审判必须追求的目标,为最大限度查明事实,应当将被告相关材料纳入庭审调查范围。......
2023-07-18
农产品地理标志制度的完善,应当由原有的“双轨制”保护的立法模式转变为商标法保护的单轨模式,在定义、主体、申请条件、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规制,并进一步明确政府的职能。地理标志保护涉及的产品主要是农产品,因此地理标志是涉农的知识产权。如何解决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当下适用的问题,如何对该制度进行完善使其可以在法律层面上为农产品的保护以及“三农”的发展提供制度支撑,是“三农”法治研究中值得探讨的问题。......
2023-08-07
在我国,教师的儿童研究常常是零散的、不受重视的、甚至是缺席的,由此导致的后果是,儿童的概念经常被类别化和概括化,如优等生、学困生,或这个班学生等等,教师鲜能具体描述每位儿童的特征,并以此为据改革课程和课堂教学。同时,我国教师职前培养的有关政策中,也没有真正引导职前教师研究儿童。面对我国教师对儿童的固化认识,亟待恢复教师在儿童研究方面的好奇心和探究心,以“返乡人”的视角去欣赏和研究身边的每位儿童。......
2023-07-30
被告人提出申请召开庭前会议或主动申请参加庭前会议,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程序参与原则的要求,被告人不应该缺席庭前会议。其次,明确被告人可以不参加庭前会议的情形。为了给控辩双方充分的准备时间,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召开庭前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庭前会议不需要合议庭每位成员均参加,其召集人和主持人一般由案件的承办人担任。庭前会议的证据开示的主要目的是审判人员听取意见,发现分歧焦点,它并不是要取代举证质证环节。......
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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