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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通信机站建筑物时应注意降低噪声

【摘要】:4.9.17通信机站建筑物施工建设时,应注意采取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量级应符合GB 12523的规定。

4.9.1 通信站址的选择,宜尽量接近线路网中心,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避开经常有较大震动或强噪声的地方。

2 避开易爆、易燃的地方以及空气中粉尘含量过高,有腐蚀性气体,有腐蚀性排放物的地方,如无法避开时,宜设在上述腐蚀性气体或产生粉尘、烟雾、水汽较多厂房的全年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

3 避开总降压变电所以及易燃、易爆的建筑物和堆积场。

4 站址地形较平坦,地质较坚实,地下水位较低,干扰少的地区。地基高程应高于施工期设计洪水位的地方。

4.9.2 机房建筑的屋面构造应具有防渗漏、保温、隔热、耐久的性能。屋内应考虑所需架设通信设备的荷载和构造措施。

4.9.3 机房屋面上设有天线杆、微波天线基础(包括轨道)、工艺孔洞时应采取防漏措施。

4.9.4 机房内保温层应采用轻质材料,并应满足工艺结构强度和稳定性要求。

4.9.5 机房及有关走廊等地段的土建工程设计时,主要出入口的高度和宽度尺寸除应符合工艺设计要求外,还应满足消防要求。

4.9.6 机房照明、插座的数量和容量应符合设计配置要求,安装工艺良好,应满足使用要求。

4.9.7 机房空调设备应性能良好,通风管道应清扫干净,达到洁净度规定要求,室内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局用程控交换设备运转条件要求,即温度18~28℃,相对湿度20%~80%。

4.9.8 在铺设活动地板的机房内,应对活动地板进行专门检查,地板板块铺设严密坚固,符合安装要求,每平方米水平误差不应大于2mm,地板支柱接地良好,活动地板的系统电阻值应符合1.0×105~1.0×1010Ω的有关规定。

4.9.9 消防及警卫业务中继线,应从每个电话站各引出不少于一对,接到本企业的消防哨和警卫部门。

4.9.10 有线广播线路应采用双线回路,广播网的用户线电压宜采用30V。

4.9.11 广播明线与低压电力线同杆架设时,电力线电压不应超过380V,广播线应设在电力线下面,其间距不应小于1.5m,线位的确定应考虑安装和维护方便。

4.9.12 广播明线与通信电缆同杆时,广播线应在通信电缆的上面,其间距不应小于0.6m,且通信电缆每隔200m左右接地一次。

4.9.13 架空广播明线引入室内或与电缆相连接时,应加装保护设备。

4.9.14 通信明线线路不应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

4.9.15 通信电缆不宜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否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与1~10kV电力线路相距不应小于2.5m。

2 与1kV以下电力线路间距不应小于1.5m。

3 电缆及吊线每隔200m左右应作一次接地,接地电阻按不大于10Ω考虑,每隔1000m左右应作一次绝缘。

4.9.16 通信电(光)缆线路施工时,应考虑以下施工环境的影响:

1 通信电(光)缆穿越道路,在条件允许时可采用钻孔顶管方法敷缆,以利安全和环保

2 线路穿越江河时,在稳固的桥梁上宜采取桥上敷挂和穿槽道方案,以尽量避免扰动水体。

4.9.17 通信机站建筑物施工建设时,应注意采取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量级应符合GB 12523的规定。

4.9.18 特殊施工部位的安全要求:

1 爆破部位的通信线不应靠近爆破引爆线。

2 廊道部位的通信线应注意线路的防潮。

3 缆机部位的通信线应注意线路的折弯移动和线路屏蔽。

4 高架部位的通信线应注意线路的途中固定不应过疏。

4.9.19 无线电通信应注意通信设备的频带、功率等有关数据指标是否符合当地无线电管理体系的要求。

4.9.20 蓄电池室应符合下列有关人身安全的要求:

1 宜设于底层,否则对地面结构应采取防酸液渗入的措施。

2 有可能与蓄电池室、贮酸室的室内空气相接触的一切非耐酸材料和设备均应采取防酸措施。

3 室内应设洗涤和地漏。

4 在通向其他房间的隔墙上不宜开门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