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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文明工区,遵守文明施工基本规定

【摘要】:并应积极推行创建“文明工区”活动。3.9.3文明施工,应遵守以下基本规定:1施工现场及各项目部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企业名称、工程概况、项目负责人、文明施工纪律等标示牌。

3.9.1 建设单位应负责文明施工的组织领导,应定期开展检查、考核、评比。并应积极推行创建“文明工区”活动。

3.9.2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将文明施工纳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及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并应保证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3.9.3 文明施工,应遵守以下基本规定:

1 施工现场及各项目部的入口处设置明显的企业名称、工程概况、项目负责人、文明施工纪律等标示牌。

2 施工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应乱搭乱建。

3 施工道路平整、畅通,安全警示标志、设施齐全。

4 风、水、电管线、通信设施、施工照明等布置合理,安全标识清晰。

5 施工机械设备定点存放,车容机貌整洁,材料工具摆放有序,工完场清。

6 消防器材齐全,通道畅通。

7 施工脚手架吊篮、通道、爬梯、护栏、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可靠,安全警示标志醒目。

8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尘、毒、噪声等危害,废渣、污水处理符合规定标准。

9 办公区、生活区清洁卫生、环境优美。

3.9.4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基本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等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及工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2 应遵守岗位责任制和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应擅离岗位或从事与岗位无关的事情。未经许可,不应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更不应随意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

3 严禁酒后作业。

4 严禁在铁路、公路、洞口、陡坡、高处及水上边缘、滚石坍塌地段、设备运行通道等危险地带停留和休息。

5 上下班应按规定的道路行走,严禁跳车、爬车、强行搭车。

6 起重、挖掘机等施工作业时,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其工作范围内。

7 高处作业时,不应向外、向下抛掷物件。

8 严禁乱拉电源线路和随意移动、启动机电设备

9 不应随意移动、拆除、损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和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