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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新思考:人为本的核心观点

【摘要】: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的提法在理论上是能够成立的,在实际研究中具有显见的合法性。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内容非常丰富、深刻,但其核心,在笔者看来,一言以蔽之,就是“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严重误解。

马克思主义学理论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对此学界存在不同意见,但是,诚如有的学者所说,强调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研究“一方面是为了回应西方学者对马克思哲学中所谓‘人学空场’的责难,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虽然关于‘人学’的名称和人学的学科定位……其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但它事实上已经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且有众多研究者参与其中的研究领域”[1]。而且,就一种理论、学说研究的“问题域”或主要对象而言,人学已经构成了对于人、人性、人的本质、人的自由、人的个性、人的发展、人的权利和义务、人的品质和能力、人的文化——心理结构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专门研究的、相对独立的“问题域”。所以,“马克思主义人学”研究的提法在理论上是能够成立的,在实际研究中具有显见的合法性。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内容非常丰富、深刻,但其核心,在笔者看来,一言以蔽之,就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其理由是,第一,马克思主义社会革命理论一开始就是从以人为本的思想出发的,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2],亦即以人为本的学说,从而推出社会革命就是为了彻底推翻压迫、奴役人的旧的社会关系,达到人和人类的彻底解放。第二,由此我们进一步看到,“以人为本”这一人学的核心理念还集中体现和展示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想和愿景。《共产党宣言》明确把共产主义社会彻底解放全人类的最高理想和目标落实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上;马克思后期在论述人类社会发展经历的三种社会形态和与之相适应的人的发展三种状态时,更加明确地把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的人的发展定位为“个人全面发展”。他说,与最初的社会形态和第二大形态“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资本主义社会不同,第三大形态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社会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3]。在此,马克思将共产主义社会的最根本标志归结为“个人全面发展”亦即人本身“自由个性”的发展。显而易见,在这个意义上,共产主义理想社会的核心仍然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对“人”这个概念的理解。众所周知,“人”一向是一个含义极为复杂多样的范畴,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理解,“人”的所指就有所不同。笔者认为,“以人为本”的人,可以从集体和个体两个层次加以理解:

首先,作为一个集体概念,它意指全人类。上面已经谈到,马克思主义从根本上说是为了解放全人类的理论,作为社会发展理想形态的共产主义就是人的普遍的全面的自由发展。这里的“人”是从全世界和全人类的共同命运着眼的。当前,在经济全球化、中国的社会发展日益融入世界发展的趋势下,在我们面临各种过去不多见而今天却层出不穷的,超越阶级、阶层、民族、地域、国家等的,涉及全人类共同利益的问题和矛盾时,党中央从宏观意义上重新提出以人为本的理念,并从全人类的理论视野来看待“人”,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创造性继承与发展。这从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最近的一系列讲话中都可以明显地看到。比如,胡锦涛同志在谈到奥运精神时就强调要“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尊重和保障人权”,指出生态奥运的目的是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而人文奥运就是要“尊重和维护人类文明多样性和发展模式多样化致力于不同文明共同进步”[4]。这里所有的“人”都是在“人类”整体或全体意义上使用的。这说明人类有超越阶级、阶层、民族、国家、地域、制度、信仰等等之上的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和共同特性。

其次,作为一个个体概念,它指每一个个体的人,是生存在“地球村”里的每一个个体生命。以人为本在这个意义上就是从个体角度关注人、人性,关注个体的生存境况,高扬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珍视。这是在“人”的层面上对人类诸个体的价值认同,也是对人的关怀的深度层次,是上述马克思关于“个人全面发展”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体现了时代思想的巨大进步。这种对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尊重、珍视和关爱,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举国上下和全世界不同地域、民族、国家、制度、信仰、职业的人们的无私救援行动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可以说是感天动地!最近,胡锦涛同志也对此作了高度的肯定:“我们的人民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关爱生命、崇尚理性的民族品格。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在全国哀悼日里,13亿人共同为不幸遇难的同胞默哀,体现出全民族对人的生命的尊重”,“这种对生命的高度关爱……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推动力”[5]。这种对个体“人”的认同和个体生命的关爱,不但是全球化时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维系之一,而且也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

最近,温家宝总理在英国剑桥大学的讲演中首次从以人为本角度概括我国30年来的改革开放,他深刻指出:“改革开放的实质,就是坚持以人为本,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在公正的条件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让国家政通人和,兴旺发达;就是维护人的尊严和自由,让每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得以迸发,成功地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6]这里的“人”兼有集体和个体两重意义,而且对改革开放的实质从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人学理论的高度作了新的阐发,实际上与共产主义社会的最高目标也完全一致。

又次,以人为本的“人”,无论是集体的,还是个体的,都是指普遍、一般的人;因此,马克思主义人学承认人有普遍、一般的本质(性),即共同人性。这一点,长期以来在很大程度上被一些人有意无意地歪曲或遮蔽了,好像马克思主义只讲阶级性和阶级斗争,不讲人性,特别是共同人性。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严重误解。这种误解的实际后果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将近30年,在“左”的思潮支配下,人性论、人道主义不仅成为理论学术的禁区,而且成为政治上批判、禁锢、束缚、戕害广大人文知识分子的枷锁。实际上,马克思无论在早期还是后期,都明确肯定普遍、共同人性的存在。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通过对人与动物生命活动性质的根本区别的比较揭示出人的类本质或一般本质:“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而人的生命活动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7]。这里“人的类特性”就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一般本质,马克思还强调指出这是人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人正是通过这种“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可见,这种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正是马克思心目中的普遍、共同的人性。马克思在其成熟著作《资本论》中,也明确指出:“首先要研究人的一般本性,然后要研究在每个时代历史地发生了变化的人的本性。”[8]他在论及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人与自然进行“物质变换”的特点时还指出,“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这时候,“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9]。这些都确凿无疑地证明了马克思一贯承认人存在普遍、一般的本质、本性即共同人性,而且是在以人为本(根本目的)的意义上,在描述共产主义理想蓝图的最高层次上加以论述的。笔者认为,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对于文学艺术研究,尤为重要。

再次,与承认共同人性密切相关的是,在21世纪新的时代和社会环境下,“人性认同”的问题具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紧迫的意义。笔者很赞同有的学者的以下看法:人性认同不同于意识形态认同,它是对超阶级、超国家、超文化、超地域、超党派、超贫富的共同人性的认同,即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与珍视,是凡是人都可以认同的作为人而对人类同类生命的一种深切关切(如汶川大地震的举世大救援);它是人的类属性的最基本和最普适的表达;人性中的这种对人的生命的尊重和珍视的自然倾向,是所有民族及其文化得以存在和延续的基础和源泉;由人性认同,对生命体的尊重和珍视,我们可以进而确认真善美的认同,确认有超阶级的共同的真善美,这是所有学科包括伦理学美学、哲学,应当承认、尊重和由此出发的基本事实[10]。笔者认为,这种对共同人性的认同,不仅对于学术研究有重要理论意义,而且在当代世界和中国的现实语境中,具有特别重要的实践意义。当代中国处于世界性的全球化历史环境中,我们所面对的许多问题,已经大大超出阶级、阶层、国家、民族、地域、文化等等的范围,而带有全人类亦即“一般的人”的共同性。于是“人”的一般的、共同的问题,全人类的共同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比如,人权问题就在全世界扩展,中国也越来越重视人权问题,越来越注意加强保护人权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最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会议顺利通过中国人权报告就是明证;保持生态平衡一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但是,中国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后续国家,这方面相对落后,生态的破坏、环境的污染十分严重,这方面的问题同样是全人类共同的利益所在;各种资源(当前特别是能源)也是人类在地球上共同生存的物质基础,中国地大人多物不博,资源匮乏十分突出,就全世界而言,资源枯竭问题也日益尖锐;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中,也存在大量属于人类共同利益和需要的问题,像市场、消费、交通、治安等等,特别是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的风暴席卷全球,全世界所有国家、民族,不论地域、制度、种族、阶级、贫富、意识形态,都必须共同面对、同舟共济、合作解决;更加重要的是,在精神文化领域,为了保证人类社会向更高的文明迈进,各国、各个民族都需要民主化、法制化的建设,并需要这种建设具有越来越多的共同性和可交流性,还需要适合于全社会遵守的公共道德的规范和建设;反腐倡廉成为全世界各国政府和政党的共同目标,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工商企业对诚信原则都有提倡和承诺;所有宗教对慈善事业的热心和日益向全社会拓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近年来十分引人瞩目的是,世界各国都共同维护关乎人的生命、健康药品食品安全,我国从对震惊中外的“三鹿奶粉事件”的严厉处置,到对两名新疆患者服用假药“糖脂宁胶囊”而致死事件的迅速追查,都显示了政府和广大人民对“人性认同”原则的坚决维护。在当代中国,这些情况、这个现实语境,都促使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和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成为现实的、紧迫的问题,也就使一般的人、人的一般本质(性)问题凸显出来。这一方面迫切需要寻求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人学理论给予回答;另一方面,也给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机遇。

注释

[1] 杨学功:《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三十年:回顾与反思》,《光明日报》2009年1月20日。(www.chuimin.cn)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04页。

[4] 胡锦涛:《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08年9月29日。

[5] 胡锦涛:《在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08年10月8日。

[6] 温家宝:《用发展的眼光看中国》,《文汇报》2009年2月4日。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6页。

[8]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04页注63。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前揭第926~927页。

[10] 陆晓禾:《人性认同:发展健康的伦理学的基础》,《社会科学报》2008年9月11日。